目 錄
第一章 職工持股是一個世界性趨勢
1.1大洋兩岸的同樣選擇――五個企業實例
1.2國外的職工持股製度
1.3我國的職工持股製度
1.4職工持股製度的意義
第二章 職工持股是國企改革的必由之路
2.I國有企業改革的曆史迴顧
2.2國企改革離不開産權製度的改革
2.3職工持股對國企改革的意義
2.4職工持股應把握的四條原則
第三章 現代企業製度是職工持股製度的有效載體
3.1現代企業製度的含義和特徵
3.2股份製公司:現代企業製度的基本組織形式
3.3現代企業製度是職工持股製度的有效載體
第四章 先行一步的外經貿企業職工持股
4.1外經貿企業的生存危機
4.2外經貿企業職工持股概述
4.3外經貿企業職工持股的操作
4.4職工持股改製的總體成效
第五章 職工持股改製的主要內容――六大重組
5.1資産重組
5.2債務重組
5.3股權重組
5.4業務重組
5.5機構重組
5.6人員重組
第六章 職工持股的基本管理方式――職工持股會
6.1職工持股會的內涵、性質和作用
6.2職工持股會的登記和管理
6.3職工持股會的運作機製
第七章 主協調律師製度的誕生
7.1我國律師的作用與使命
7.2美國律師對職工持股製度的貢獻
7.3主協調律師製度的誕生
第八章 主協調律師的工作內容――五項職責
8.1提齣職工持股總體安排
8.2起草、審核上報文件
8.3經辦成立職工持股會
8.4齣具法律意見書
8.5進行改製輔導
第九章 主協調律師的素質要求――一專多能
9.1作為法律顧問角色的素質要求
9.2作為改製顧問角色的素質要求
9.3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第十章 任重而道遠的職工持股與主協調律師製度
10.1職工持股需要解決的五種認識誤區
10.2職工持股需要解決的三個突齣問題
10.3職工持股需要處理好的六個關係
10.4職工持股需要拓展的六大領域
附錄一 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1.公司登記管理若乾問題的規定(節選)
2.關於國有企業改革中登記管理若乾問題的實施意見(節
選)
3.關於外經貿試點企業內部職工持股會登記管理問題的暫
行規定
4.對《關於外經貿試點企業內部職工持股會登記管理問題
的暫行規定》的補充通知
5.關於外經貿企業內部職工持股試點過程中選擇律師、注
冊會計師、資産評估師的指導意見
6.外經貿企業內部職工持股試點主要工作程序(試行)
7.外經貿企業內部職工持股試點申請材料目錄(試行)
8.外經貿企業設立內部職工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
任公司申報文件目錄(試行)
9.國務院關於在國有中小企業和集體企業改製過程中加強
金融債權管理的通知
10.深圳市國有企業內部員工持股試點暫行規定
11.北京市現代企業製度試點企業職工持股會試行辦法
12.上海市關於公司設立職工持股會的試點辦法
13.濟南市公司製企業內部職工持股暫行辦法(節選)
附錄二 主協調律師名單
附錄三 主要參考書目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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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