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
一、适航的定义
二、适航标准
三、适航性责任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一、什么是适航管理
二、适航管理的分类及其关系
三、适航管理的特点
四、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适航管理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中的作用
一、民用航空安全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二、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在航空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作用
三、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在保障航空安全中的作用
第二章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工作概况
第一节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背景
一、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国际背景
二、逐步走上主动实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道路
第二节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形成的过程
一、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主动酝酿期(1980―1987年)
二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初始创建期(1988―1991年)
三、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初步发展期(1992―1993年)
第三节 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民用航空器
适航管理体系
一、逐步形成的三层式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结构体系
二、正确认识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中的几个关系
第三章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机构
第一节 适航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第二节 适航管理机构与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
第四章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的形成过程
第三节 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的构成
第四节 适航法规和法规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程序
第五章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和登记
第一节 航空器国籍和登记的法律依据
一、航空器国籍和登记的国际法
二、航空器国籍和登记的国内法
第二节 航空器登记国的权利和义务
一、登记国的权利
二 登记国的义务
第三节 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
一、国籍标志
二、共用标志
三 登记标志
第四节 中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的条件及程序
一 登记的条件
二、航空器登记的程序
第五节 租赁进口航空器的登记
一、干租航空器的登记
二、湿租航空器的登记
第六节 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的绘制
一、挂旗公司
二 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绘制的位置、字体及尺寸
三、绘制要求
第七节 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一、变更登记
二、注销登记
第八节 监督与处罚
第六章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证件体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型号合格证
第三节 型号认可证
第四节 补充型号合格证
第五节 型号设计批准书
第六节 生产许可证
第七节 适航证、外国航空器适航证的认可声明、适航批准书
第八节 特许飞行证
第九节 出口适航证件
第十节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第十一节 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
第十二节 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认可证
第十三节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
第十四节 维修许可证
第十五节 委任单位代表证书
第十六节 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
第十七节 委任代表证件
第七章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系统的自身建设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各级职责
一、民航总局适航部门领导的职责
二、地区管理局主管适航工作领导的职责
三、适航培训部门的职责
四、适航部门各处(室)和审定中心领导的职责
五、适航系统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三节 培训规划和计划
一、长远规划
二、短期规划
三、年度计划
第四节 培训课程的设置
一、适航管理基础课程
二、必备工作技能
三、专业课程
四、知识更新
五、外语
六、专业干部管理课程
第五节 评估
一、评估的主要内容
二 评估意见的搜集
三、改进措施
第六节 政策
一、培训的记录
二、适航检查员资格认可
三、撤销适航检查员资格认可
四、适航检查员的权限
五、适航检查员证件
六、航空器适航检查证编号
第八章 中国民用航空器的初始适航管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航空产品的型号合格审定
一、型号合格证的申请
二、适航标准和管理要求
三、设计审查和符合性要求
四、试验、试飞及符合性检查
五、设计批准及设计更改批准
六、型号合格证件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节 航空产品的生产许可审定
一、生产许可审定的申请
二、质量保证系统的要求
三、生产许可审定的程序
四、生产许可证件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节 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审定
一、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
二、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三、随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一起批准
四、其他批准方式
五、监督与检查
第五节 航空产品的适航性审查
一、适航证和特许飞行证
二、适航性检查与确定
三、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
第六节 进口航空产品的审定与认可
一、型号合格审定与认可
二、设计批准审查与认可
第七节 出口航空产品的适航批准
一、航空产品出口适航证
二、航空产品出口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
第八节 合格证件的完整性
一、持续性监督检查
二、适航指令
三、使用困难报告和调查
四、事故调查
第九章 中国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管理
第一节 持续适航管理的意义和目的
一、持续适航管理的依据
二、持续适航管理的目的
三、持续适航管理的现状
四。持续适航管理的意义
第二节 持续适航管理工作涉及的部门及其责任
一、航空器适航部门
二 航空器设计和制造部门
三、航空器使用和维修部门
第三节 持续适航管理工作三要素
一、维修单位的合格审定
二、维修人员的资格评审
三、航空器适航性的监督
第四节 持续适航管理对维修单位的要求
一、对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审查与监督的目的
二、对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审定工作程序
三、对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审定批准的基本条件
四、对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第五节 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性的鉴定与监督检查
一、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性的一般要求
二、民用航空器运行中的特殊要求
三、民用航空器的年度适航检查制度
第六节 持续适航管理对维修人员的要求
一、对维修人员的一般要求
二、维修人员资格与维修人员执照
三、检验人员资格与检验人员执照
四、培训、考试和颁发执照
第七节 持续适航管理的信息网络
一、建立适航信息网的重要性及基本任务
二、适航信息网简况
三、适航信息管理主要监控的项目及工作环节
四、维修单位的可靠性维修管理与适航管理信息网的关系
第十章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委任代表制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委任代表
第三节 委任单位代表
第四节 小结
第十一章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国际交往
第一节 国际双边适航工作问题的由来和发展
第二节 国际双边适航合作的主要模式
第三节 中美双边适航协议及合作
第四节 中国适航部门与国际同行之间的合作
第五节 国际适航部门之间合作的发展前景
附录一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
适航管理条例》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附录二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大事记
附录三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适航部分)及适航管理
程序、咨询通告目录清单
附录四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简介
附录五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简介
附录六 欧洲联合航空局 (JAA)简介
附录七 外国民航当局名称一览表
附录八 航空器国籍和共用标志
附录九 表格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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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