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經濟篇
1.何為“欺詐消費者行為”?
2.什麼是“三包”?怎樣實行“三包”?
3.消費者有權選擇退貨的幾種情形
4.消費者有權選擇更換或修理的幾種情形
5.經營者聲明“概不退換”的商品
是否實行“三包”?
6.未列入“新三包”的商品齣現質量問題怎麼辦?
7.代銷者能否免除“三包”責任?
8.已維修過的商品如何計算保修期?
9.退貨摺舊費如何計算?
10.熱水瓶爆炸緻傷應嚮誰索賠?
11.企業能否扣發職工上訪離崗期間的工資?
12.不給“放假”職工發生活費對嗎?
13.計件工加班能領加班費嗎?
14.女工懷孕 生育期間 企業降低其待遇是否閤法?
15.因經營不佳拖欠的工資該不該補發?
16.我被解聘瞭怎麼辦?
17.收留未成年侄女幫忙也算使用童工嗎?
18.企業不給職工辦理勞動保險怎麼辦?
19.因工緻殘,企業應承擔什麼責任?
20.企業職工內退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21.最低工資不包括哪些收入?
22.企業如何與職工簽訂勞動閤同?
23.簽訂勞動閤同要不要交押金?
24.勞動者在哪些情形下可單方解除勞動閤同?
25.因公受傷後公司可否解除與我訂立的勞動閤同?
26.工廠終止勞動閤同是否閤法?
27.違約離職,應否賠償損失?
28.女工享有結婚自由,企業無權解除閤同
29.懷孕婦女的勞動和休假有何特殊規定?
30.企業隨意調動我的工作,我可否起訴?
31.哪些行業和商品不準個人經營?
32.“公司資本”與“公司資金”有何區彆?
33.中外閤資經營企業在適用《公司法》上有哪些例外?
34.如何轉讓公司債券?
35.購買企業債券應注意什麼?
36.有限責任公司怎樣閤並?
37.如何查詢其他公司的有關情況?
38.注冊資金虛假企業的責任由誰承擔?
39.公司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如何追究其責任?
40.公司未按期接受年檢應否受處罰?
41.公司董事會聘任的經理不具備資格和能力
股東該怎麼辦?
42.企業的法定代錶人能自行更換嗎?
43.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與“齣讓”有何不同?
44.何謂企業租賃經營?承租方擅自轉租怎麼辦?
45.齣藉營業執照該負何責?
46.該財産分配方案閤法嗎?
47.這1萬元人民幣是定金嗎?
48.賠償金與違約金的區彆
49.聯營閤同無效,如何處罰投資方?
50.外商在我國如何取得房屋的長期使用權?
51.從事房地産開發應具備哪些條件?
52.個人投資購房應注意什麼?
53.房屋買賣閤同無效的幾種情形
54.房管部門該不該修房?
55.這種房産買賣關係是否成立?
56.藉用公章與人簽訂閤同,損失由誰負責?
57.默認是否負法律責任?
58.銀行將預付貨款扣劃還貸的行為閤法嗎?
59.脫逃罪犯與他人簽訂的閤同有效嗎?
60.供貨方隨意提價閤法嗎?
61.簽訂農副産品購銷閤同應注意什麼?
62.為他人結算提供賬號應否承擔責任?
63.這份聯營閤同是否有效?
64.欠繳稅款的人能齣境嗎?
65.有奬儲蓄的奬金要納稅嗎?
66.您會使用《票據法》嗎?
67.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怎麼辦?
68.怎樣徵收個人所得稅?
69.這筆醫療保險金該如何處理?
民事篇
1.被保險方變更,保險公司能否拒絕理賠?
2.我可否要求隻承擔一半的擔保責任?
3.債權人不及時索債.保證人應否承擔責任?
4.國傢機關可否為企業擔保?
5.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
6.一物抵押兩單位誰先受償?
7.因被騙提供擔保應否負擔保責任?
8.未約定保證方式,可否直接要求保證人還款?
9.債權人可放棄擔保物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履行義務嗎?
10.社團是否有資格作貸款保證人?
11.運費被扣,承運人能否行使留置權?
12.不負民事責任的“擔保”能認可嗎?
13.保險公司應賠償這一損失嗎?
14.這起抵押擔保有效嗎?
15.彆人的房證能作貸款抵押物嗎?
16.保證人能否預先行使追償權?
17.唐某的典當房屋可否贖迴?
18.歌舞廳的做法符閤明碼標價嗎?
19.營業員侮辱顧客責任由誰承擔?
20.在拍賣中購得假冒産品怎麼辦?
21.商場送貨受損責任誰承擔?
22.拍假電報應否承擔法律責任?
23.電視機爆炸,損失誰承擔?
24.郵局誤譯電報應否賠償損失?
25.代辦鐵路運輸的包裝隊未及時索賠
該負什麼責任?
26.正常汙染造成損害,應否負賠償責任?
27.因遺失産品的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由誰承擔?
28.旅館丟失旅客的財物該不該賠?
29.未到期的定期存款被冒領怎麼辦?
30.信用社以我公司名義貸款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31.彆人藉錢不還我該怎麼辦?
32.分擔責任後反悔受法律保護嗎?
33.我們能否要求公司返還集資款?
34.債務人拒不履行義務,我該怎麼辦?
35.“懸賞廣告”不履行怎麼辦?
36.同伴臨時代我保管財物丟失,能否要求賠償?
37.因産品質量問題退貨,是否該付摺舊費?
38.塔吊斷裂,建築公司應承擔責任嗎?
39.摩托車軸承斷裂造成損害誰賠償?
40.代管錢包內少款誰負責?
41.代理人與他人串通高價買車,我該怎麼辦?
42.黃金飾品差多少算“缺斤少兩”?
43.如何劃分本案工傷事故責任?
44.我負有償還這筆藉款的責任嗎?
45.該公司要求抵銷債務閤法嗎?
46.利用點歌騷擾他人應承擔法律責任嗎?
47.公民間藉貸糾紛如何處理?
48.我能拉他傢的豬羊來抵債嗎?
49.打賭傷人要不要負民事責任?
50.關某應否負賠償責任?
51.豬賣後被盜,損失誰負?
52.入夥未經全部閤夥人同意,齣瞭事故怎麼辦?
53.閤夥債務應由誰償還?
54.中途退夥閤夥債務如何處理?
55.閤夥中的“保底條款”怎麼處理?
56.公民死亡後,其近親屬可否保護其肖像權?
57.拍這樣的照片是否侵犯他人的肖像權?
58.受到卡拉OK噪音乾擾怎麼辦?
59.音樂作品被擅用怎麼辦?
60.一稿多投對不對?
61.未成年人進行的重大民事活動無效
62.用商標權投資應注意什麼?
63.法律如何保護服務商標?
64.商場是否侵犯瞭商標權?
65.如何確定商標侵權行為的索賠額?
66.如何引用他人作品?
67.如何到國外注冊商標?
68.他們是否侵犯瞭商標專用權?
69.對轉讓技術進行改進取得專利 如何分享?
70.如何利用專利權?
71.如何解決商標權與專利權的衝突?
72.餐館字號能取得商標注冊嗎?
婚姻篇
1.丈夫長期在外打工,我能和彆人結婚嗎?
2.父母逼我結婚,我該怎麼辦?
3.妻子一去不歸,可否另行結婚?
4.我們如何保護自己的閤法權益?
5.這種婚姻關係是否有效?
6.分居一段時間後就可獲準離婚嗎?
7.夫妻雙方旅居國外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8.先提齣離婚會吃虧嗎?
9.我能打贏這場離婚官司嗎?
10.離婚時一方的書畫作品屬於共有財産嗎?
11.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産怎麼辦?
12.離婚時有價證券如何分割?
13.我妻子有權要求分到房子嗎?
14.我能要求法院再審嗎?
15.離婚時女方因病所欠債務男方應否清償?
16.宣告死亡的人重新齣現怎麼辦?
17.離婚後能更改子女的姓氏嗎?
18.前夫有義務承擔賠償責任嗎?
19.孩子該歸誰撫養?
20.父母須負擔子女的結婚費嗎?
21.前夫能否將兒子的財産抵押?
22.我該不該替兒子還賭債?
23.為胎兒保留的這份財産應否重新分割?
24.被送養的子女有權繼承生父母的財産嗎?
25.這份遺囑有效嗎?
26.承包權能否繼承?
27.無人繼承的遺産如何處理?
28.這棟房子應歸誰所有?
29.喪偶兒媳能否繼承遺産?
30.死刑犯的子女有代位繼承權嗎?
31.讓法律還我公正
32.我能繼承“丈夫”的遺産嗎?
33.我能要迴幾間房屋?
34.該繼承協議是否有效?
35.這份贍養協議有無法律效力?
36.不是父親撫養大,就無贍養義務嗎?
刑事篇
1.如何理解“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2.假釋罪犯能擔任村治保主任嗎?
3.判決生效後的同種數罪應如何處罰?
4.未成年人犯罪如何承擔刑事責任?
5.原近視或低視力者,其視覺受損達到
何種程度纔算重傷?
6.攜帶管製刀具、雷管進站上車構成犯罪嗎?
7.盜竊擬報廢的手槍,其行為應如何定性?
8.甲的行為如何定性?
9.妻子拋棄幼兒齣走是否構成犯罪?
10.我能告倒他們嗎?
11.操刀砍瓜誤傷攤主是否構成犯罪?
12.為何對張某父子定傷害罪?
13.此案應否定搶劫罪?
14.新生兒被盜,醫院應承擔責任嗎?
15.為防小偷瓜裏下毒緻人傷亡構成犯罪嗎?
16.保外就醫的具保人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7.監外執行的罪犯逃跑,是否構成脫逃罪?
18.修訂後的刑法為什麼要取消流氓罪?
19.不知是贓物而收購,損失誰負?
20.這種行為是否屬於齣具僞證?
21.輾壓屍體應否承擔刑事責任?
22.因故請假離監不返是否構成脫逃罪?
23.印刷急用教學書籍是否構成犯罪?
24.修訂後的刑法是如何規定洗錢罪的?
25.利用虛假房産證獲取銀行貸款是否構成犯罪?
26.是經濟糾紛,還是詐騙?
27.身份證被人假冒用於行騙,本人應負何責?
28.提供偷牛綫索是否構成盜竊共犯?
29.如何確定紀念幣、郵票類被盜物品的數額?
30.罪犯雇齣租車作案,司機是否構成犯罪?
31.盜竊傢中的財物是否應追究刑事責任?
32.吳某盜竊案的數額應如何認定?
33.閤夥投資辦廠中途抽走資金是否構成犯罪?
34.騙報公司醫藥費數額較大應定何罪?
35.電話號碼被盜用怎麼辦?
36.公款遭搶劫,損失誰承擔?
37.苗圃主任“化公為私”是違法還是犯罪?
38.此案貪汙數額應如何認定?
39.村民私分集體款物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40.徐會計短款1萬餘元如何處理?
41.王經理騙用公款裝修住房如何定罪?
42.李某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
43.中外閤營企業的外方人員挪用企業資金構成何罪?
44.邵某的提成行為應如何認定?
45.受賄後主動退還是否構成犯罪?
46.安某截留下撥預付款如何論處?
47.私賣企業財産的行為如何定性?
48.受賄不謀利如何定性?
49.公款私存侵占利息如何定性?
50.對貪汙金融債券的行為如何認定?
51.收受“物質性利益”能否構成受賄罪?
52.如何認定股票賄賂案件的犯罪數額?
53.如何認定信用卡賄賂案件的犯罪數額?
54.挪用公款無力退還利息,應如何認定?
55.信貸員以他人的名義貸款是否是挪用公款?
56.王某挪用工廠2萬元未超過三個月是否構成犯罪?
57.貸款附加條件是否索賄行為?
58.利用他人名字寫藉條掛帳侵占公款應定何罪?
59.戶籍警為罪犯齣具假年齡證明應定何罪?
行政篇
1.自費留學,怎樣辦理齣境手續?
2.何種情況下可得到法律援助?
3.哪些單位有權要求銀行協助扣款?
4.該個體餐館的行為屬於非法牟取暴利嗎?
5.旅館發現行跡可疑人員不報告是否違法?
6.法院為何不受理紀某的起訴?
7.法院為何不采用公安機關的責任認定?
8.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有何效力?
9.行政機關能為經濟閤同提供擔保嗎?
10.遇到虛假招工廣告怎麼辦?
11.藥品廣告能否以患者的形象作證明?
12.季節性降價銷售是不正當競爭嗎?
13.廣告宣傳不實屬於不正當競爭嗎?
14.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哪些?
15.運輸公司應否賠償這些貨物損失?
16.煤氣公司的做法是否不正當競爭?
17.“偷一罰十”的告示閤法嗎?
18.張某拒不負擔醫療費怎麼辦?
19.鄉政府查扣磷肥是否閤法?
20.哪些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
21.行政罰款和刑事罰金能同時執行嗎?
22.對公證書有疑義怎麼辦?
23.甲地造假乙地銷售,由何地執法機關處罰?
24.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所使用的工具要否沒收?
25.公司售“假”遭行政處罰後 還要
賠償用戶損失嗎?
26.鄉規民約能設定罰款條款嗎?
27.這種稅收保全措施閤法嗎?
28.行政機關不予復議,打官司告誰呢?
29.能以行政派齣機構為被告嗎?
30.噪聲侵擾該怎麼辦?
31.不執行行政判決,能否再次嚮法院起訴?
32.國傢賠償與民事賠償的賠償標準有何不同?
33.如何提起國傢賠償請求?
34.我該得到多少錢的行政賠償?
35.無罪釋放後能否嚮法院申請刑事賠償?
36.罪行輕微解除羈押後能否要求國傢賠償?
程序篇
1.打官司要花多少錢?
2.怎樣嚮域外證人取證?
3.企業如何聘請法律顧問?
4.票據喪失後如何補救?
5.長期虧損的國有商業公司能申請破産嗎?
6.申請財産保全造成的第三人損失應由誰賠償?
7.閤夥人賴賬,我能嚮法院起訴嗎?
8.如何投訴僞劣商品?
9.産品質量有問題,應由誰負舉證責任?
10.我怎樣纔能收迴祖父藉齣的房屋?
11.怎樣收迴賒銷給私人企業的貨款?
12.利用經濟閤同騙取財物案應由誰受理?
13.當事人對管轄權提齣異議應如何處理?
14.調解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15.此項債權是否已過訴訟時效?
16.追討貸款的訴訟時效過瞭嗎?
17.哪些訴訟時效超過20年的民事案件
可延長時效期間?
18.死者親屬對醫療事故鑒定有爭議
可否嚮人民法院起訴?
19.追償貸款是否受訴訟時效限製?
20.房産糾紛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21.不服仲裁裁決起訴為何被法院裁定駁迴?
22.對調解協議的理解有歧義,怎麼辦?
23.生效的判決書可以修改嗎?
24.侵占自留地案件應如何處理?
25.商品産地不實,我能否要求賠償?
26.民事抗訴案件,當事人需預交再審受理費嗎?
27.法院執行迴轉還要收費嗎?
28.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法院應否收取訴訟費?
29.被告破産,原告墊付的訴訟費能否退迴?
30.法院判決三個月後,我廠能否嚮法院申請執行?
31.判決執行不瞭,怎麼辦?
32.第三人對債務提齣異議,人民法院能否
強製執行第三人的財産?
33.能否申請強製執行債務人對他人的到期債權?
34.如何理解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案件的範圍?
35.報案後,司法機關不立案怎麼辦?
36.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如何委托辯護人?
37.律師退休後還能參與辯護和代理嗎?
38.律師作無罪辯護要經司法局批準嗎?
39.依法舉報受保護
40.我可為妻子申請取保候審嗎?
41.取保候審的保證金能退嗎?
42.監視居住能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嗎?
43.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多少
44.被害人有過錯能否成為對被告人不
批準逮捕的理由?
45.若遇法定節假日可否順延批捕時間?
46.對無票強行進入演齣劇場的人能這樣使用手銬嗎?
47.學校領導能對學生搜身嗎?
48.搜查人身應履行哪些手續?
49.個人私下搞調查取證是否閤法?
50.追究刑事責任必須先撤行政處罰嗎?
51.對刑期已滿的又犯罪罪犯應采取何種強製措施?
52.檢察院未起訴的犯罪事實法院能直接判決嗎?
53.公訴案件可否轉化為自訴案件?
54.在審查起訴階段 對被逮捕的無辜者
應該如何處理?
55.應怎樣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56.案件發迴重審,自訴人還能撤訴嗎?
57.如何追究轄區外窩藏罪犯的人的刑事責任?
58.被害人死亡的,其近親屬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嗎?
59.“打瞭不罰,罰瞭不打”的說法對嗎?
60.副檢察長應以什麼身份齣庭支持公訴?
61.刑事被告人開庭前又犯新罪怎麼處理?
62.判決確定的緩刑期限有錯誤,可以提齣抗訴嗎?
63.法院能否將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人拘留?
64.假保外就醫期間可否計人執行刑期?
65.被宣告緩刑的人可以擔任領導職務嗎?
66.公安機關偵查期間扣押的已決犯的財産應否返還?
67.為追究犯罪花費的申訴費應否得到補償?
68.犯人探親超假,刑期應如何計算?
69.法院能否辦理保外就醫?
70.對刑滿釋放的罪犯,可否依據
再審裁定將其直接收監?
71.被宣告緩刑的未成年人可否參加高考?
72.撤銷假釋的建議應嚮哪個法院提齣?
73.判處有期徒刑交付執行時是否需要
先撤銷取保候審決定?
74.監外執行期滿由哪個機關辦理釋放手續?
75.該票據糾紛的管轄地是哪兒?
76.民事案件上訴後又撤訴 應嚮哪一級
人民法院提齣抗訴?
77.什麼樣的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可以到
檢察院的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申訴?
78.當事人應當怎樣嚮檢察機關民事行政
檢察部門提齣申訴?
79.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案件提起抗訴的條件是什麼?
80.當事人對民事(經濟)判決、裁定有異議,
可否嚮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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