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那座城市,穿越那條河流,穿越他們之間純粹而迷亂的愛,
穿越他們對彼此真誠而又尷尬的「奉獻」......幾個少年男女回顧十五到二十五歲之間的自己,人生最激烈長大的年紀,發現愛,發現永恆的鄉愁,發現對一段重要生命經驗的頻頻回顧,構成了生命的最基底。
《告別天堂》是二十一歲的李笛安所寫下的第一部長篇小說,這是作者對自己少年時代的告別,卻令我們面對小說中無比勇敢和真誠的男女主角,他們對彼此的真摯情感,對傷害的迷惘困惑,與最終與過往的和解。笛安說:「我的主角們都是好樣的,他們因為勇敢所以孤獨,他們不屑於給自己找藉口,他們用他們的血肉之軀完成一場沒有答案的追問。」
最近在看的书叫做,告别天堂。笛安是喜欢的作者。通透的时候够通透,执迷的时候也一样够执迷。 江东说,书里永远不会有真正的人生。 周雷说,我曾经差点就忘了你了,天扬,差一点。所以我得争分夺秒,在我还爱你的时候,在我还能爱你的时候,试试看。我得抓住一样我认...
评分第一次阅读笛安的作品是在一部小说集里面,记载的是笛安曾经出版在某个报刊上的连载中篇小说,记叙的是一个农村家庭所发生的一连串小故事,当时的写作风格与写作手法使我大为震撼到,细细的诉说,娓娓道来的文笔,再加上恰如其分的传承转合,让我不得不对笛安这个小说作家...
评分原来恋爱也可以是歇斯底里,血肉交织。十七岁的天扬和江东坐在蛋糕店里,那时候离高考还是八十多天。天扬抓过江东的手,在手臂上咬下深深地印记,那会是一个烙印伴随着江东走过后半生。 爱得癫疯,疯癫的爱。我理解不了也无从体会。神经质的小打小闹,从可寒死后一直持续到哥们...
评分最初我对笛安是不屑的,在这个似乎天才泛滥的年代里,大概谁都可以把一部长篇写的淋漓尽致写的杜鹃啼血。 可是天才太多了,就像是成天吃螃蟹吃到最后你可能会觉得你嘴里啃着一只竹节虫。 那是什么味道我倒很想知道。 整本书笛安写得是吃力的。我一直是报以看一部劣质...
评分迪安写的人物都有血有肉的,比较生活化,虽然是小说,但这些人物和事情都是在世间存在的。。对天杨又爱又恨,看到最后,有点想杂书,的确也把书无情的砸出去。。因为给的期望太大了。。喜欢这种第一人称直接叙述的方式,就像每个场景真切的发生在你的面前。
最爱。
评分其实我觉得书名起错了,叫告别地狱怎么样?
评分就因为,玫瑰花的封面让我回想起可寒的冷艳,以及天杨的忍让,但如花香,终会弥漫。
评分青春期的疼痛..啧啧
评分其实我觉得书名起错了,叫告别地狱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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