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玫瑰因美貌而追求者不断,并给她带来诸多烦恼。当她将自己的感情倾注于庄国栋时,庄却绝情而去。极度悲伤的玫瑰赴美留学,并与方协文结婚。十年后,玫瑰与丈夫离婚,独自返港,在孤独,寂寞之中结识了身患绝症的溥家明,三个月的热恋使她柔肠寸断。几年后,已然再婚的玫瑰巧遇十几年来一直思念着她并已离异的庄国栋,在内心极度的矛盾与痛苦中,玫瑰毅然选择了自己最后的归宿。
一口气读完亦舒的《玫瑰的故事》,心中一下满满的。随即百度了一下,看看大家对这本书的评论。 有人说,玫瑰那种美貌才智财富并有的境况离我们真实的生活太过遥远。诚然,孰能拥有如此优越的条件。但是我认为,这本书,之所以受大众欢迎,它的内涵,绝非仅仅展现一场场奢华...
评分有些女人天生就是被疼爱的,比如,玫瑰。每次看这本书,翻到扉页,就一定会去开音乐———上海百乐门爵士舞曲——奢靡的调子衬那奢靡的故事。 人在书中动,曲在耳边听。身心都变得懒懒的,像包裹在温暖的夕阳里,对,夕阳里,不刺眼,有余温…… 与我看来...
评分玫瑰是极之美丽的。她的例子在亦舒的书中是特例,是极限值,不可以和其他例子相比。 那么她的爱情是什么?是与庄国栋在书房的那场舞会?是与傅家明最后三个月的赛跑?亦或是和罗侯爵的漫步人生? 她的生命不乏缤纷的过客,却唯有这三个男人能够吸引住她的注意。庄国栋用结婚...
评分玫瑰是极之美丽的。她的例子在亦舒的书中是特例,是极限值,不可以和其他例子相比。 那么她的爱情是什么?是与庄国栋在书房的那场舞会?是与傅家明最后三个月的赛跑?亦或是和罗侯爵的漫步人生? 她的生命不乏缤纷的过客,却唯有这三个男人能够吸引住她的注意。庄国栋用结婚...
今天,在这个阳光和暖的春日里快速地重读,依旧力荐。跟以前阅读的感觉不同,这一次,我仔细地分析了玫瑰的一生以及她的性格特征,还有她追求的那种爱情。我以前是极度向往自己能像她如此,的确也曾经很像她。时光匆匆过去……发现玫瑰这个角色,给与我最好的人生幻想以及希望。亦舒勾画出了她的狂野、柔弱、至情至圣、脱俗、奋不顾身、没心机的非常高贵并体谅别人的女性角色。到了此时此刻,我惊喜地发现我的苏大比同学里有“玫瑰”这个性格的人,她们出身优越但内心非常纯真并至情至圣。同时,我也平实地承认,这种人并不是现实中的我所追求的角色。于是,我很高兴地将这本书重新收起来。无论如何,我非常喜欢并推崇这本书。里面有我喜欢的角色喜欢的人生喜欢的职业。这根本不是一本爱情小说。只是,还是那句话:不适合我。
评分玫瑰啊玫瑰!我也想读三个本科啊!法律美术欧洲文学神马的第一个就算了= =中心思想就是:一见玫瑰误终身!玫瑰从无知少女到文艺青年再到气质妇人,成长的道路上埋葬了多少男人的心啊,被好友兄弟父子同时爱上神马的狗血戏码,“感激”有啥用呢。配角里苏更生和溥家明印象深刻,苏好好驯服不懂爱情的机器人黄振华吧,终日闷房里弹奏梵哑铃的家明最出尘脱俗了。庄国栋从冷面人到痴心汉,真傻逼啊= =下一代的小玫瑰方太初和周棠华算是很幸福了。初恋神马的,可一不可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妈的。
评分第一章不错,后来就越来越糟糕了。玫瑰的性子转变非常不合理,小时候明明知道自己美,失了个恋就美得不自知了,缺时刻知道怎么打扮十分没有逻辑。
评分主角真的无一不作,作而不死,无往而不利……碍脚小人物在关键时刻总是死掉,唉。唯一不作的大概是方太初这女孩子。
评分四个narrator分章叙述,整个故事渐次完整,四个人都熟读《红楼梦》和张爱玲,不管他是工程师还是富家子弟,然而每个人都是亦舒自己。(2块2。于沙坪坝现代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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