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是部奇书,小说中作者首创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有谚为证: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蜡,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水银癍,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残卷为引,讲述三位当代摸金校尉,为解开部族消失的千古之谜,利用风水秘术,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寻找一处处失落在大地深处的龙楼宝殿。毕竟那些龙形虎藏、揭天拔地、倒海翻江的举动,都迵异庸俗,在离奇诡异的地下世界中,历史的神秘面纱正一层层地被揭开……
如何解开雮尘珠的秘密?所有的线索都指向雪域藏地。香港古董商明叔为了寻找《格萨尔王》中传说的魔国冰川水晶尸,雇请胡八一等三位摸金校尉入藏寻找。
一行九人进入青藏文明的发源地之一、300多年前神秘消失的古格王国遗址,寻找古格银眼,据说它是藏地的地理座标,可以断定冰川水晶尸就在喀拉米尔,而且许多线索都与雮尘珠暗合。
在喀拉米尔的龙顶冰川,独眼白狼王率领狼群守护着冰川下的秘密;九层妖塔下埋葬的水晶自在山引发了雪崩;一条隧道直通风蚀湖,这里是白胡老鱼和斑纹鲛的战场,它们到底在争夺什么,是风蚀湖的霸主地位,还是在“戏珠”?翻过湖边的山冈,一座石窟中的城市展现在眼前,城中灯火通明,死气沉沉……
其实第一本写的算是不错了,但是读着读着,就发现后面的笔法越来越重复。倒斗,遇见莫名的危险,但是他是主角,所以死不了。。就是这样。
评分当时听说有这本书,和那句非常蛊惑人的"人点烛,鬼吹灯",马上兴奋起来然后下载看.我非常投入去看,读的过程觉得蛮惊险,情节设置和悬念铺陈也足够,可是两个多月后的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失望多于期待. 失望主要来源与天下大文笔的问题.我现在回想...
评分如果提到鬼吹灯系列,我只能说“经典”。这一系列的书,我全都看过了,看这本书时,实在是太畅快淋漓了!还有什么比这套书让我更加的痴迷,还有什么比这套书让我追捧。没有,唯有《鬼吹灯》。读过这套书的人很多,其中的奥妙我也不必细说,看者自知。 但说本书中,那些古代野史...
评分 评分看完这本终于能说:三叔长行文、霸唱长博识,盗笔和鬼吹灯各有千秋。但就有始有终、令人信服和坑品上来看,霸唱大概比隔壁那卖腐卖精神病最后时间到了就随便写点交差的耽美写手强了有一百万倍那么多吧
评分这一部彻底抛开盗墓环节沦为神魔怪谈了,什么乌七八糟的东西都扯上去,神神叨叨的什么破巫术能够操控野生动物,太扯淡了,最后的结局也是狗尾巴草,都哪儿跟哪儿啊,肯定是写作疲劳了。模式就是带一大批人,遇见打怪兽,最后死几个垫背的男主角三人组完好无损逃出生天,美国模式跑不掉。
评分看完这本终于能说:三叔长行文、霸唱长博识,盗笔和鬼吹灯各有千秋。但就有始有终、令人信服和坑品上来看,霸唱大概比隔壁那卖腐卖精神病最后时间到了就随便写点交差的耽美写手强了有一百万倍那么多吧
评分组队的时候千万不要把意大利人放进来,真是怕了猪一样的队友了。其实我是不喜欢盗墓三人组的。牛逼是牛逼,但胡八一到底还是给了我装十三的感觉。美国,美国,国外的月亮总是特别圆,呵呵。总结下,四本里精绝古城的部分最好看。
评分神奇动物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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