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汤姆,原是肯塔基州奴隶主谢尔比的“家生”奴隶,从小侍奉主人,成年后当农场总管,忠心维护主人的利益。谢尔比在股票市场投机失败后,决定把汤姆和女奴伊莱萨的儿子哈瑞卖掉抵债。汤姆是个忠实的基督徒,逆来顺受,俯首听命;伊莱萨却带着儿子逃走。她丈夫乔治,也受不了主人的虐待,化装潜逃。小说情节是围绕着汤姆数次易主的遭遇以及伊莱萨和乔治争取自由的斗争而展开的。伊莱萨在历尽艰险后终于和丈夫相会,带着儿子逃到加拿大,获得了自由;而汤姆则不肯逃跑,最后被卖给残暴成性的勒葛利。在种植场里,汤姆因同情黑人同胞,特别是帮助两名黑人妇女逃走,惹怒了主人,受到百般凌辱和折磨,但他始终坚贞不屈,宁死也不出卖同胞,结果被勒葛利活活打死。
看之前早就被这本书的重要意义给洗脑了 我关注了两点 1.善与恶太分明,人性的复杂性完全给忽略掉了好伐,不是所有人从头坏到脚,善良的人就是天使下凡吧。。。 2.软广告啊软广告啊,看完之后我都快被洗脑了。信基督啊!亲 汤姆叔叔最后和少爷告别的时候我鼻子都酸了 明知道是...
评分林肯总统对这本书的评价是这样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直接导制了南北战争。虽然有些夸张,但并非虚言。 其实这部小说从故事情节上讲并没有多么扣人心弦,换个角度,如果这本书放在今天出版,其影响力说不定连红火一时的网络小说都不如,正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敏感题...
评分 评分从家中的角落中翻出了这本书,心想趁着最无聊的时候可以读一读。记得不知道谁曾经告诉我,美国的南北战争就是因为这本书引起的。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疑惑,只能说这本书揭露了那个时代的背景,而如果说一场内战因为一本书而打就有些让人笑话了。言归正传,这是一本还算经典的...
评分今天年轻的读者在阅读《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时,多半会感觉有些过时。诚然,节奏缓慢的叙事、大量过于明显的说教以及无甚悬念的情节等特征与时下的小说比起来的确显得有些拖沓,不过若是考虑到斯托夫人是在1852年将它发表出来,而当时的中国仍处于太平天国时期,那么我们就...
少年时的读书印象深刻。我记得书中那些美国南方的夏天,那些淳朴的黑人奴隶,以及作者强烈的同情心。
评分是否真的影响了那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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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第一本我有印象的名著吧,很清楚小学的时候看的,有印象就是看懂了的,很多书,小时候根本没看出个名堂,还鼓励小学生看名著,名著小学生看得懂么,到了要看的时候自然会,比如现在就想把译文这套书啃完,这得花上几年的功夫。
评分有了孩子以后读这本书,真是体会到了奴隶制度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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