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钟情于北疆瑰丽风光、自由风情的年轻作者,只身来到喀纳斯寻找创作灵感,意外结识了一帮同样自由不羁的朋友,他们中有职业野外摄影师,有哈萨克族年轻司机,有辞职游历的都市女白领,有即将出国留学的富二代,有做租马生意的当地少年。在小城布尔津建立“根据地”之后,他开始和朋友们一起像孩子般去探险,湖泊、森林、荒原、沙漠,这些神秘辽阔的边地景观,以其壮异美丽撼动人心,而旅途中妙趣横生的奇幻经历也让他天马行空文思泉涌,写下一个个或奇谲或浪漫或梦幻或哀婉的故事,异彩纷呈,关于爱,关于美,关于自由的梦想。聚散有时,但他会永远记得那年轻的时光,记得那远方的生活,记得那纯然的朋友,记得那片辽阔苍茫、充满爱恨情仇的土地,那片他生命中永远的圣地。
李枫,自由作者。
已出版小说:《召唤喀纳斯水怪》《燃烧的男孩》
我很喜欢李枫,他的文字并不是那么华丽,但他写的那些故事却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没出过远门,他心里被认作是圣地的新疆以前对我来说从没有吸引力(什么新疆人野蛮什么的)。但通过他,使我觉得那是片神秘和富有生机的土地,让我着迷。这本书里的故事我太喜欢了,它们是那么...
评分 评分一个拥有梦想的人,只要是美好的梦想,都会有人支持。你所爱的地方,“总是给你最多的、最美的,它也许不会给你想要的,却会给你属于你的。它总是在注视着你,总能分清善恶。”梦想在路上,你也就在路上。实现的那一天或许遥遥无期,但过程将是你永远美好的回忆。从初中就开始...
评分2009年的新疆即使受到了恐怖主义袭击,也一定很美吧。有许多人受到她的召唤(就像你),不顾危险地想要去一亲芳泽。只是不知如今的她,会是一番什么模样。等我明年高考完,会去拜访她的。 你和托克逊在聊“故乡”的时候,我想起我脚下的这片土地,河南的省会城市:郑州,虽...
评分书前两天看完了,有些恋恋不舍,幸福相聚的时光总是很短暂。一个语言表达能力很赞的朋友,和我讲他在北疆生活的点滴,他看到的风景,他遇到的趣事,他认识的新朋友,他可爱离奇的宠物,他的工作室,还有和朋友们一起亲手建造的树屋,那次有惊无险的意外,以及最后难舍的离别。...
没有看过作者的其他书籍,但是看到书的最后写明出品人是郭敬明后,我不由地怀疑起这本游记的原创性。有这个主观判断要向作者道歉,但是也没有办法,下意识地已经把抄袭和郭敬明划上等好。话说回来,这本书很不错,如果有大量的实地照片应该更有说服力。(ง •̀_•́)ง
评分嗯嗯嗯?枫哥写新疆鞋喀纳斯是我喜欢的,但是这本书看得出描写功力不足,还有对话有些生硬
评分如果按照所谓“文学作品”的评价标准这不是一份优秀的答卷,但如果按照一段对于生活的记录来看待却让我感动的热泪盈眶:选择一段贴合自己内心的生活,去体验那种理想化的自由,需要多大的勇气,也需要知己朋友的相伴。在小说创作中的李枫是孤独的,敏感的,脆弱的,而这本记录里的他是潇洒的,果敢的,自由的,随性的,究竟哪个是真实的他或许没有答案,只是只有他这样和自然共生,带有“灵性”的人才能写出《燃烧的男孩》和《召唤喀纳斯水怪》这样光怪陆离又充满个人细腻表达的作品,如同前者的主人公名称,“木灵江”。和他的外表给人的印象不同,书里的他大气又幽默,更值得敬佩而非同情,或许他一直秉持着流浪者的姿态,才得以孑然一身又保有充盈的灵魂吧。(其实我想说年轻又有钱有时间真幸福)
评分当年携处女作《燃烧的男孩》惊艳亮相的李枫,从《贝类少年》的呆板重复、到《召唤喀纳斯水怪》的旧作新出,终于沦落成如今的泯然众人。自身经历的极度匮乏或者出于个人偏执的选择,他囿于童年宅院和喀纳斯湖这两个创作母版,且围绕它们各出版了两本作品,估计以后也很难再有新意了。文笔倒退,思考太浅。
评分真的激起了我对旅行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