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1943~1991),本名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快乐与疼痛都夹杂其中,而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她踏上广袤的撒哈拉,追寻前世的乡愁,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然而荷西的突然离世,让她差点要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直到有一天,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流浪到了遥远的天国。
她以一支笔坚持看守个人文字上的简单和朴素
从遥远的撒哈拉到敦煌戈壁,她不随波逐流,也不诠释人生,只做生活的见证者
她是我们心中浪漫、洒脱、真性情的永远的三毛,永恒的传奇
《万水千山走遍》是三毛游历中南美洲后写就的一部游记, 她带领读者奔赴那青鸟不到的洪都拉斯小城,游历中美洲的花园哥斯达黎加,在厄瓜多尔的银湖之畔体味前世今生,于潘帕斯草原上尽情地策马奔腾……她避开了普通游客所走的大道,而深入到小城、村落,记录了沿途震撼人心的精致、淳朴的民风,以及百姓们的喜悦与苦难,为读者们打开了另一片世界的大门。而这世外的世外,为何让人只觉得是故乡?
不读三毛的书很多年,我并不是很老,只是用带着沧桑的语气说了这么一句话。《万水千山走遍》不容易,虽然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一个人一辈子总也呆在一个地方很正常,老一辈的人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当年读三毛小小震撼的是她与我的父母几乎同龄,获得的生活却是那么截然而...
评分生活在撒哈拉沙漠的奇葩,亦是充满传奇色彩的女子。三毛是会讲故事的人,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个讲不完的故事。 她把她的脚,当做哥伦布的航船,或者是马可波罗的双腿。这样一步一步的,走遍千山万水。她把她的笔,当做梵高的画笔,或者是莫开朗琪罗的石膏。这样一点一点的,写...
评分与作者一样是出生在80年代,读这三毛的书长大,听着“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到,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 哪会怕有一天至你共我”长大,也许作者用和三毛文章相同的名字来命名这篇游记,也是在缅怀三毛,缅怀我们的童年。但我们却不知不觉的成为了作者笔...
评分三毛的书上中学的时候看过很多。很喜欢看,她的文字读起来有种特别的感觉,不像之前读过的书,那个时候,之前读的书也很有限。反正就是感觉很不一样很好看,就像满大街的绿军装蓝裤子,突然出现个碎花连衣裙。 她的经历也很吸引人,是那个时代的我们很难想象的,对我来说,她活...
评分生活在撒哈拉沙漠的奇葩,亦是充满传奇色彩的女子。三毛是会讲故事的人,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个讲不完的故事。 她把她的脚,当做哥伦布的航船,或者是马可波罗的双腿。这样一步一步的,走遍千山万水。她把她的笔,当做梵高的画笔,或者是莫开朗琪罗的石膏。这样一点一点的,写...
非常欣赏的女子,不知为何命运给了三毛如此大的悲痛,
评分喜欢厄瓜多尔和秘鲁的故事,至于土地,我最爱玻利维亚。(这本书里的三毛显得有些落寞,有时候也会为了小事斤斤计较,但她永远是那个真性情的三毛,会为了救助洪水中的难民和男导游吵架,会与与自己同病相怜的索诺奇女友相知相惜,会因为感知到前世的银湖而形单影只的住下一周……她与我有太多相像的地方,我喜欢她的个性。)
评分之六,越是想方设法逃避,就越是被锁住,索性就完整记录一遍所经历的东西,心结也就开了。
评分喜欢厄瓜多尔和秘鲁的故事,至于土地,我最爱玻利维亚。(这本书里的三毛显得有些落寞,有时候也会为了小事斤斤计较,但她永远是那个真性情的三毛,会为了救助洪水中的难民和男导游吵架,会与与自己同病相怜的索诺奇女友相知相惜,会因为感知到前世的银湖而形单影只的住下一周……她与我有太多相像的地方,我喜欢她的个性。)
评分又要欠自己一篇東西了。慚愧這居然是我第一次讀完三毛的書,從前我明瞭自己不喜歡她的文字,也許是因為任性驕傲的姿態、過度感性或被迫拉近的距離。可現在別無選擇地不得不進入她所寫的那一種現實。凌厲又溫柔,她的美洲行記給了我好多勇氣面對接下來的旅途。尤其喜歡厄瓜多爾、祕魯和玻利維亞部分,祕魯那段真是絕唱。另外,對還生和通靈也十分感同身受。0715C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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