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Michael Stolleis
第一章 導論、研究對象與研究方法
1.法律作為歷史研究客體/1
2.Ius publcicum?──公法/4
3.學術史/6
4.方法論與參考文獻/8
第二章 從羅馬法中獲得解放,以及憲法法源論的轉變
1.羅馬法上的出發點/9
2.新的條件/11
3.新的憲法/15
第三章 形成中的公法的要素
1.「政治學」/17
2.國家法源(Nationale Rechtsquellen)/19
第四章 帝國公法學、自然法與國際法、“Gute Policey”(16至18世紀的警察概念)
1.帝國公法學(Reichspublizistik)/25
2.自然法與國際法/30
3.自然法(ius naturae et gentium)/33
4.Gute Policey(16至18世紀的警察概念)/38
5.總 結/43
第五章 革命與復辟之間的公法
1.政治世界的劇烈變化/47
2.德意志邦聯/48
3.一般德國國家法/51
4.各邦的國家法與行政法/54
第六章 保羅教堂/57
第七章 帝國國家法
◎法治國與法學方法/61
第八章 早期工業社會國家中的行政法
1.觀點轉換/69
2.重要學者/71
第九章 威瑪憲法時期的國家法學與行政法學
1.人民主權之揭幕/77
2.國家法學的角色/78
3.凡爾賽條約與內部統一體/80
第十章 方法論爭議與一般國家理論
1.基礎動搖/83
2.維也納學派/85
3.方法論爭論或方向爭論/87
4.建立團體/90
5.主要著作/92
第十一章 威瑪共和時期的行政法
1.持續與轉變/97
2.各邦行政法/97
3.教科書/98
4.干預國家中素材的增加/99
第十二章 納粹國家與其公法
1.權力轉移/103
2.精神斬首/103
3.期刊雜誌/106
4.「憲法」的緊急建構/107
5.重要的研究主題/109
塜國際法/111
墪行政法與行政學/112
㕡生存照顧與總結/116
第十三章 德國的法律地位、重建與兩個國家
1.歸零?/119
2.大學的重建/121
3.研究機構與期刊/123
第十四章 新「價值秩序」與法治國的重新建構
1.對基本法的最初回應、註釋書與教科書/127
2.聯邦憲法法院/130
3.法治國與基本權/132
4.民 主/143
5.從一般國家學到憲法學/148
第十五章 西德聯邦共和的社會與干預國家
1.社會國與「社會法」/155
2.持續的干預/157
3.行政法的變遷/160
4.大學的擴張/167
第十六章 東德的國家法、國際法與行政法
1.政治的基礎結構/171
2.機構與期刊/173
第十七章 歐洲法與國際法/177
第十八章 統 一
1.外部情勢/183
2.國家法與國際法的任務/184
3.統一的模式/185
4.大學的重構與新建/187
第十九章 全球化與國家的未來
1.第一個全球化/189
2.第二個全球化/191
3.民族國家的未來/193
4.憲法國家的未來/195
第二十章 結 論/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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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