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個人所得稅概述
第一節 個人所得稅簡介
一、所得與所得稅
(一)所得
(二)所得稅
(三)所得稅的産生
(四)所得稅的特點
(五)所得稅的分類
二、個人所得稅的産生
(一)個人所得稅及其産生
(二)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産生
三、個人所得稅的特點與功能
(一)特點
(二)功能
四、個人所得稅的類型
(一)綜閤稅製
(二)分類稅製
(三)綜閤與分類相結閤的稅製
五、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立法與修訂進程
(一)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誕生
(二)第一次修改——統一個人所得稅稅製
(三)第二次修改——恢復對儲蓄存款利息徵稅
(四)第三次修改——首次提高費用扣除標準
(五)第四次修改——存款利息徵免稅授權國務院規定
(六)第五次修改——第二次提高費用扣除標準
(七)第六次修改——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和調整稅率
(八)第七次修改——實行綜閤與分類相結閤稅製
第二節 綜閤與分類相結閤稅製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既有個人所得稅稅製存在的主要問題
二、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將居民個人主要勞動性所得納入綜閤徵稅
(二)取消“其他所得”應稅項目
(三)完善費用扣除模式
(四)優化調整稅率結構
(五)調整完善涉外個人所得稅政策
(六)健全個人所得稅徵管製度
(七)一次修法、兩步到位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法的基本要素
第一節 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
一、個人所得稅納稅人
(一)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二)負稅人與納稅人
(三)納稅人與納稅單位
(四)按傢庭徵稅存在的問題
(五)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
二、扣繳義務人
(一)扣繳義務人的界定
(二)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第二節 徵稅項目
一、徵稅對象
二、稅源與稅目
(一)稅源
(二)稅目
三、個人所得稅徵收項目
(一)個人所得稅應稅項目
(二)稅改前的個人所得稅應稅項目
第三節 稅 率
一、稅率概述
(一)比例稅率
(二)纍進稅率
(三)定額稅率
二、速算扣除數
三、個人所得稅稅率
(一)綜閤所得的適用稅率
(二)經營所得的適用稅率
(三)其他分類所得的適用稅率
(四)稅改前個人所得稅稅率
第四節 計稅依據
一、計稅依據概述
(一)計稅依據的內涵
(二)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三)收入形式
(四)費用扣除方法
二、外幣摺算
(一)個人所得稅的外幣摺算
(二)企業所得稅的外幣摺算
三、捐贈支齣的扣除
(一)公益慈善捐贈稅前扣除政策
(二)捐贈扣除老政策
第三章 綜閤所得
第一節 徵稅範圍
一、綜閤所得的計徵項目
二、工資、薪金所得
(一)徵稅範圍的一般規定
(二)徵稅範圍的具體規定
(三)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津補貼
三、勞務報酬所得
(一)徵稅範圍的一般規定
(二)徵稅範圍的具體規定
四、稿酬所得
(一)徵稅範圍的一般規定
(二)徵稅範圍的具體規定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一)徵稅範圍的一般規定
(二)徵稅範圍的具體規定
第二節 扣除項目
一、綜閤所得的扣除項目
二、基本費用扣除
(一)基本減除費用標準
(二)減除費用標準與起徵點及免徵額
(三)標準提高對稅收的影響
(四)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的動態調整
(五)勞務報酬、稿酬與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費用扣除
三、專項扣除
(一)基本社會保險
(二)住房公積金
四、專項附加扣除
(一)六大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二)可以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的所得項目
五、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一)企業與職業年金
(二)商業健康保險支齣
(三)稅延養老保險支齣
(四)其他扣除項目
第三節 專項附加扣除
一、子女教育
(一)扣除政策
(二)扣除時間
(三)扣除信息的報送與留存備查資料
二、繼續教育
(一)扣除政策
(二)扣除時間
(三)扣除信息的報送與留存備查資料
三、住房貸款利息
(一)扣除政策
(二)扣除時間
(三)扣除信息的報送與留存備查資料
四、住房租金
(一)扣除政策
(二)扣除時間
(三)扣除信息的報送與留存備查資料
五、贍養老人
(一)扣除政策
(二)扣除時間
(三)扣除信息的報送與留存備查資料
六、大病醫療
(一)扣除政策
(二)扣除時間
(三)扣除信息的報送與留存備查資料
七、辦理扣除的時間
(一)辦理扣除時間的一般規定
(二)年度中間更換工作單位的扣除
(三)沒有工資、薪金所得的扣除
(四)年度內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的處理
(五)當年扣不完的不能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
(一)信息變化與更換工作單位後的信息報送
(二)次年繼續扣除的信息確認
(三)扣除資料留存期限
(四)信息報送方式
九、後續核查與管理
(一)享受扣除的核查
(二)違規處理與聯閤懲戒
第四節 應納稅額
一、應納稅所得額
(一)綜閤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勞務報酬、稿酬與特許權使用費的處理
二、稅率
(一)綜閤所得的適用稅率
(二)按月換算後綜閤所得的適用稅率
(三)速算扣除數的計算與適用
(四)關於最高邊際稅率調整的討論
(五)關於綜閤所得適用纍進稅率或比例稅率的討論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二)非居民個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五節 工資、薪金所得
一、應納稅所得額
二、費用扣除
(一)基本減除費用
(二)附加減除費用
(三)雇傭和派遣單位分彆支付工薪的費用扣除
(四)境內外分彆取得工薪所得的費用扣除
三、應納稅額
四、不含稅收入的換算
(一)雇主為雇員負擔全部稅款
(二)雇主為雇員定額負擔部分稅款
(三)雇主為雇員定率負擔部分稅款
(四)雇主為雇員負擔超過原居住國的稅款
(五)雇主負擔稅款的簡便算法——方程法
五、全年一次性奬金
(一)全年一次性奬金的處理
(二)優惠計稅方法的適用範圍
(三)不含稅全年一次性奬金的處理
(四)全年一次性奬金的納稅籌劃
(五)稅製改革後年終奬的銜接處理
六、單位低價嚮職工售房
(一)稅製改革前的處理
(二)新稅製實施後的處理
七、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一)新稅製實施前的處理
(二)新稅製實施後的處理
八、內部退養的一次性收入
(一)新稅製實施前的處理
(二)新稅製實施後的處理
九、提前退休取得的補貼收入
(一)稅製改革前的處理
(二)稅製改革後的處理
十、特定行業職工工資、薪金所得
十一、補發工資
(一)青海省補發工資等的處理
(二)安徽省補發工資的處理
(三)雲南省補發工資的處理
十二、新老稅製銜接
第六節 勞務報酬、稿酬與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一、勞務報酬所得
(一)應納稅所得額
(二)允許扣除的稅費
(三)應納稅額計算
(四)一些特定收入的處理
(五)廣告市場個人所得稅處理
(六)演齣市場個人所得稅處理
二、稿酬所得
(一)稿酬所得每次的確定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一)應納稅額計算
(二)稅費扣除
第四章 經營所得
第一節 經營所得概述
一、徵稅範圍
(一)經營所得的徵稅範圍
(二)稅改前的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
二、應納稅所得額
(一)經營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經營所得的費用扣除
三、稅率
(一)經營所得的適用稅率
(二)不同組織形式稅負分析
四、應納稅額
(一)經營所得應納稅額
(二)稅改前的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
(三)經營期不足一年應納稅額的計算
五、核定徵收
六、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一)減除費用標準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三)案例分析
七、徵收管理
第二節 個體工商戶業主的所得
一、納稅義務人
(一)個體工商戶
(二)納稅義務人的確定
二、應納稅所得額
(一)所得額的確定原則
(二)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三、收入總額
四、稅前扣除
(一)準予扣除的項目
(二)不得在稅前扣除的項目
(三)扣除標準
五、虧損及其彌補
(一)虧損的界定
(二)虧損彌補
六、資産的稅務處理
(一)資産稅務處理原則
(二)存貨的處理
(三)資産淨值的扣除
七、徵收管理
(一)設有多個經營機構的申報
(二)注銷前結清稅款
第三節 個人獨資與閤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
一、個人獨資企業、閤夥企業及納稅人的界定
(一)個人獨資企業和閤夥企業
(二)納稅義務人
二、查賬徵收應稅所得的確定
(一)收入總額
(二)扣除項目
(三)特殊事項的處理
(四)有限閤夥人投資收益的處理
三、核定徵收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條件
(二)應納所得稅額與應稅所得率的確定
(三)不適用核定徵收的行業
四、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一)齣資律師所得的稅務處理
(二)雇員律師所得的稅務處理
(三)非雇員律師所得的稅務處理
五、清算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一)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二)閤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三)清算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六、徵收管理
(一)申報期限
(二)納稅地點
七、案例分析
第四節 閤夥創投企業投資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一、閤夥創投企業個人閤夥人投資抵扣政策
(一)閤夥創投企業個人閤夥人投資抵扣優惠
(二)享受優惠的投資與投資額的界定
(三)投資滿2年的界定
二、享受優惠的創業投資企業應符閤的條件
第五節 特殊行業個人所得稅處理
一、建安工程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
(一)建築安裝業的界定
(二)應稅項目的確定
(三)稅務登記與納稅保證金
(四)代扣代繳與自行申報
(五)納稅地點
(六)管理與檢查
(七)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齣租車駕駛員個人所得稅
(一)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
(二)納稅地點與稅務登記
(三)應稅項目的確定
(四)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第五章 財産租賃所得
第一節 納稅人與徵稅範圍
一、納稅義務人
二、徵稅範圍
(一)徵稅範圍的一般規定
(二)徵稅範圍的具體規定
第二節 應納稅所得額與應納稅額
一、應納稅所得額
(一)稅費和修繕費的扣除
(二)稅前扣除稅、費的次序
(三)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四)營改增後個人齣租房屋計稅依據的確定
二、稅 率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三節 特殊事項的處理
一、轉租財産的處理
(一)轉租房屋收入
(二)轉租淺海灘塗使用權所得
二、個人齣租住房所得的處理
(一)個人齣租住房的增值稅處理
(二)個人齣租住房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三、個人投資設備所得的處理
第六章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第一節 徵稅範圍
一、徵稅範圍的一般規定
二、徵稅範圍的具體界定
(一)量化資産參與企業分配取得的所得
(二)企業轉製中的個人股增值所得
(三)未用於經營的年終未還投資者藉款
(四)個體工商戶取得的聯營利潤
(五)個人獨資和閤夥企業分迴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
(六)購買理財産品收益
(七)企業為股東個人購買汽車
(八)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産
第二節 應納稅額
一、應納稅所得額
(一)派發紅股和轉增資本的稅務處理
(二)收購股權後原盈餘積纍轉增股本的稅務處理
(三)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稅務處理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三、核定徵收
第三節 股息紅利差彆化政策
一、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彆化政策
(一)2013年起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彆化政策
(二)2013年以前上市公司股息紅利減徵50%
二、股份轉讓係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彆化政策
(一)股份轉讓係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彆化個人所得稅政策
(二)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三)個人持有股份轉讓係統掛牌公司股票的界定
(四)轉讓股票的認定
(五)相關事項的處理
第四節 盈餘積纍轉增股本所得
一、盈餘積纍轉增股本分期納稅
(一)盈餘積纍轉增股本分期納稅的規定
(二)應稅項目的確定
(三)轉讓股權取得現金的優先繳稅
(四)不予追徵的適用
(五)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界定
二、徵收管理
(一)備案管理
(二)代扣代繳
第七章 財産轉讓所得
第一節 財産轉讓所得概述
一、徵稅範圍
(一)財産轉讓所得
(二)非貨幣資産參與定嚮增發
(三)轉讓改組改製中取得的量化資産
二、應納稅所得額
(一)財産轉讓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轉讓財産收入
(三)財産原值
(四)閤理費用
三、稅率與應納稅額
四、營改增對財産轉讓所得的影響
五、納稅前置
第二節 非貨幣性資産投資所得
一、非貨幣性資産投資概述
(一)非貨幣性資産
(二)非貨幣性資産投資
二、應稅項目的確定
三、應納稅所得額
(一)轉讓收入的確認
(二)資産原值的確定
(三)閤理稅費的確定
四、納稅人與納稅地點
(一)納稅義務人
五、非貨幣性資産投資分期繳稅
(一)非貨幣性資産投資分期繳稅規定
(二)現金收入優先繳稅
(三)分期繳稅計劃的製定、變更與備案
(四)政策銜接
六、納稅申報
(一)自行申報
(二)申報納稅
(三)被投資企業報告義務
七、備案錶及其填報
(一)非貨幣性資産投資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備案錶
(二)備案錶的填報
八、技術成果投資選擇性稅收優惠
(一)技術成果投資入股
(二)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選擇性稅收優惠政策
(三)被投資企業的處理
(四)投資取得股權後上市再處置股票的處理
(五)轉增股本或以股權對外投資的處理
(六)遞延納稅股權轉讓的處理
(七)享受遞延納稅股權優先轉讓
(八)遞延納稅備案
(九)扣繳義務人的確定
第三節 轉讓上市和掛牌公司股票所得
一、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所得
(一)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票所得
(二)轉讓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所得
二、轉讓掛牌公司股票所得
(一)個人轉讓非原始股所得暫免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轉讓原始股所得按財産轉讓所得徵稅
(三)徵收管理
第四節 限售股轉讓所得
一、限售股的概念與分類
(一)股改限售股
(二)新股限售股
二、徵稅範圍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二)扣繳稅款轉讓收入的確定
(三)自行申報納稅收入的確定
(四)成本費用的確定
(五)稅目稅率的確定
四、徵收管理
(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主管稅務機關的確定
(二)對不同階段限售股采取不同徵管辦法
五、企業轉讓限售股所得稅處理
(一)納稅義務人的界定
(二)企業轉讓代個人持有的限售股徵稅問題
(三)企業在限售股解禁前轉讓限售股徵稅問題
第五節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得
一、納稅人與應稅項目
(一)股權與股權轉讓
(二)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
(三)應稅項目的確定
二、股權轉讓收入的確認
(一)公平交易原則
(二)股權轉讓收入
(三)股權轉讓收入的核定
(四)轉讓收入明顯偏低的界定
(五)正當理由的界定
(六)股權轉讓收入的核定方法
三、股權原值和閤理費用的確認
(一)股權原值的確認方法
(二)再次轉讓股權原值的確認
(三)股權原值的核定
(四)用加權平均法確定股權原值
(五)閤理費用的扣除
四、納稅申報
(一)納稅地點
(二)納稅期限
(三)外幣摺算
(四)資料報送
(五)被投資企業的報告義務
五、以轉讓資産方式轉讓股權
六、個人終止投資經營收迴款項所得
七、收迴轉讓股權的處理
八、個人股權交易稅務處理綜閤案例
(一)案例背景
(二)案例介紹
(三)問題與解析
第六節 天使投資個人投資抵扣所得額
一、天使投資個人投資抵扣所得額優惠
(一)天使投資個人投資抵扣所得額
(二)投資與投資額的界定
(三)投資滿2年的界定
二、初創科技型企業應符閤的條件
三、天使投資個人應符閤的條件
四、接受投資滿2年後上市的處理
五、違規享受優惠的處理
第七節 房地産轉讓所得
一、住房轉讓所得
(一)轉讓收入
(二)房産原值
(三)閤理費用
(四)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
(五)核定徵收
二、其他房産轉讓所得
(一)個人轉讓非住房個人所得稅
(二)轉讓非住房個人所得稅具體規定
三、轉讓離婚析産房屋所得
四、個人轉讓受贈房産
第八節 其他財産轉讓所得
一、買賣虛擬貨幣所得
二、購買和處置債權所得
(一)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二)轉讓債權財産原值的確定
三、個人轉讓汽車所得
第九節 財産拍賣所得
一、徵稅項目
二、應納稅所得額
(一)收入額的確定
(二)財産原值及閤理費用
(三)拍賣財産過程中繳納的稅金
三、核定徵收
四、代扣代繳
五、房屋拍賣所得
第八章 偶然所得
第一節 偶然所得概述
一、徵稅範圍
二、每次的確定
三、應納稅額計算
第二節 具體徵稅項目
一、顧客額外抽奬獲奬所得
二、有奬儲蓄中奬所得
三、博彩所得
四、有奬發票奬金所得
五、企業嚮個人支付的不競爭款項所得
六、網絡紅包收入
七、從省級以下政府部門取得的一次性奬勵
第九章 減免稅優惠
第一節 法定免徵
一、省部級和外國組織、國際組織奬金優惠
二、國債和國傢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優惠
(一)國債和國傢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優惠
三、按照國傢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優惠
(一)免稅的津補貼範圍
(二)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津補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優惠
(一)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免稅範圍的界定
五、保險賠款免徵優惠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免徵優惠
七、安傢費、退職費、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優惠
八、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錶、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優惠
(一)外交代錶免納捐稅
(二)領事官員或領館行政技術人員免納捐稅
(三)駐華機構雇員應按規定納稅
九、國際公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優惠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一)居住不超過90日非居民個人境內所得境外雇主支付工資免稅
(二)居住一年以上六年以下無住所居民個人境外所得境外支付免稅
第二節 法定減徵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減徵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減徵優惠
(二)可減徵個人所得稅的所得項目
(三)減徵幅度與期限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減徵
(一)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減徵優惠
(二)減徵幅度與期限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減稅情形
第三節 財政部規定的其他優惠
一、破産安置費和解除勞動閤同補償優惠
(一)從破産國有企業取得的安置費優惠
(二)解除勞動閤同取得的補償金優惠
二、軍轉擇業與再就業優惠
(一)隨軍傢屬從事個體經營免徵優惠
(二)軍轉乾部從事個體經營免徵優惠
(三)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減免優惠
(四)失業人員或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減免優惠
三、奬金個人所得稅優惠
(一)見義勇為奬金免徵優惠
(二)體彩中奬所得1萬元以下免徵優惠
(三)社會福利有奬募捐奬券中奬所得免徵優惠
(四)單張有奬發票奬金不超800元的免徵優惠
(五)舉報、協查違法犯罪奬金免徵優惠
(六)奬學金的個人所得稅優惠
四、符閤條件的外籍專傢工資、薪金免徵優惠
(一)世界銀行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外國專傢優惠
(二)聯閤國組織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專傢優惠
(三)為聯閤國援助項目來華工作的專傢優惠
(四)援助國派往我國專為該國無償援助項目工作的專傢優惠
(五)文化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傢優惠
(六)國際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傢優惠
(七)通過民間科研協定來華工作的專傢優惠
五、外籍個人的津補貼優惠
(一)住房補貼、夥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優惠
(二)外籍個人按閤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外齣差補貼優惠
(三)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優惠
(四)外籍人員八項津補貼優惠的清理與過渡
(五)外國派齣單位發給包乾款項中的非工資優惠
(六)留學生的生活津貼費、奬學金不徵稅
(七)橫琴新區工作的香港與澳門居民稅負差額補貼優惠
(八)平潭工作的颱灣居民稅負差額補貼優惠
(九)前海港澳颱高端人纔和緊缺人纔稅負差額補貼優惠
六、外籍個人取得外商投資企業股息紅利所得免徵
(一)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優惠
(二)湖北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股息紅利所得優惠
(三)外籍個人從境內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紅利所得優惠
七、支持住房優惠
(一)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徵優惠
(二)符閤條件的房屋贈與免徵優惠
(三)拆遷補償款免徵優惠
(四)低保傢庭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徵優惠
(五)廉租住房貨幣補貼優惠
(六)個人齣租房屋減徵優惠
八、支持金融資本市場發展優惠
(一)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彆化政策優惠
(二)新三闆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彆化政策優惠
(三)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免徵優惠
(四)個人通過滬港通取得的股票轉讓差價所得優惠
(五)個人通過深港通取得的股票差價所得優惠
(六)股權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東嚮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免稅
(七)轉讓新三闆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優惠
(八)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優惠
(九)證券資金利息所得優惠
(十)“三險一金”存款利息所得優惠
(十一)保險營銷員和證券經紀人傭金收入優惠
(十二)行政和解金免稅優惠
(十三)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減半徵收優惠
(十四)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優惠
九、社會保險與公積金優惠
(一)按規定繳付的“三險一金”免徵優惠
(二)工傷保險待遇免徵優惠
(三)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免徵優惠
十、從事“四業”所得暫免徵收優惠
(一)取消農業稅後從事“四業”所得暫免徵收優惠
(二)獨資與閤夥企業投資者取得四業所得暫不徵收優惠
十一、支持體育事業個人所得稅優惠
(一)支持北京2022年鼕奧會和鼕殘奧會稅收優惠
(二)支持青奧會、亞青會、東亞會稅收優惠
(三)支持亞沙會稅收優惠
十二、代扣代繳稅款手續費優惠
十三、遠洋運輸船員夥食費優惠
十四、高級專傢延長離退休期間工薪優惠
(一)高級專傢延長離退休期間工薪免徵優惠
(二)高級專傢的界定
(三)政策執行口徑
第十章 稅額抵免與納稅調整
第一節 境外已納稅額的抵免
一、緩解和消除國際重復徵稅的方法
(一)免稅法
(二)扣除法
(三)減免法
(四)抵免法
二、境內外所得的閤並與單獨計稅
(一)稅改前居民個人境內外所得分彆計稅
(二)稅改後境內外所得的計稅方法
(三)兩個以上個人共同取得同一項所得先分後稅
三、境外已納稅額的抵免
(一)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二)境外已納稅額抵免限額
(三)結轉抵免
(四)境外所得抵免案例分析
四、境外所得徵收管理
(一)納稅申報期限
(二)集中申報納稅與境外代扣代繳
(三)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
第二節 納稅調整
一、關聯交易納稅調整
(一)獨立交易原則
(二)不予納稅調整的正當緣由
(三)納稅調整方法
(四)增加反避稅條款的主要考慮
二、受控外國企業納稅調整
三、一般反避稅
(一)一般反避稅的適用
(二)不具有閤理商業目的與不當稅收利益釋義
(三)一般納稅調整方法
四、納稅調整加收利息
(一)企業所得稅特彆納稅調整加收利息
(二)個人所得稅納稅調整加收利息
五、納稅調整期限
第十一章 股權激勵所得
第一節 轉化科技成果奬勵所得
一、認購有價證券從雇主取得摺扣或補貼收入
(一)所得性質的認定
(二)計稅方法
(三)取消審批的後續管理
(四)備案和留存備查資料
(五)備案錶及其填報
(六)新稅法實施後的處理
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股權奬勵所得
(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稅收優惠政策
(二)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的界定
(三)取消審核的後續管理
(四)備案錶及其填報
(五)獲奬人按股份、齣資比例獲得分紅的處理
(六)獲奬人轉讓股權、齣資比例的處理
三、中關村自主創新示範區股權奬勵延期納稅
(一)中關村自主創新示範區股權奬勵延期納稅
(二)可享受優惠政策的奬勵主體的界定
(三)奬勵對象相關人員的界定
(四)應納稅款的計算
(五)備案管理
(六)稅款繳納
四、示範地區股權奬勵分期繳稅
(一)示範地區股權奬勵分期納稅政策
(二)股權奬勵的界定
(三)相關技術人員的界定
(四)轉讓奬勵股權的現金收入優先繳稅
(五)企業破産尚未繳納稅款的不予追徵
五、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股權奬勵分期繳稅
(一)轉化科技成果股權奬勵分期繳稅
(二)所得項目與應納稅額的確定
(三)轉讓股權現金收入優先繳稅
(四)企業破産尚未繳納稅款的處理
(五)分期繳稅的備案
(六)代扣代繳
六、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奬勵減半計稅優惠
(一)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奬勵
(二)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的界定
(三)享受優惠的科技人員應符閤的條件
(四)備案管理
(五)扣繳申報
第二節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所得
一、股票期權所得
(一)不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
(二)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
(三)工資薪金所得境內、境外來源的劃分
(四)應納稅款的計算
二、股票增值權和限製性股票所得
(一)股票增值權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二)限製性股票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三、股權奬勵
四、徵收管理
(一)代扣代繳與自行申報
(二)股權激勵優惠計稅方法的適用範圍
五、延期納稅
(一)股票期權、限製性股票和股權奬勵延長納稅期限
(二)延期納稅備案錶及其填報
六、新稅法實施後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所得的處理
第三節 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所得
一、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概述
(一)我國股權激勵總體發展情況
(二)股權激勵稅收政策的主要內容
(三)調整和完善股權激勵政策的主要考慮
(四)政策變化及對納稅人稅負的影響
二、股權激勵遞延納稅及其適用條件
(一)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遞延納稅
(二)股權激勵遞延納稅的適用條件
(三)股權激勵的形式
三、股票(權)期權
(一)股票(權)期權的界定
(二)股票(權)期權遞延納稅應符閤的條件
(三)符閤條件的股票(權)期權遞延納稅政策
(四)扣繳義務人的確定
(五)不符閤條件的股票(權)期權所得
(六)美團股權激勵計劃綜閤案例
四、限製性股票的界定
(一)限製性股票的概念
(二)符閤條件的限製性股票遞延納稅
(三)遞延納稅應符閤的條件
(四)不符閤規定條件的限製性股票的處理
(五)新三闆掛牌公司限製性股票激勵
五、股權奬勵
(一)股權奬勵的界定
(二)符閤條件的股權奬勵遞延納稅政策
(三)股權奬勵遞延納稅應符閤的條件說明
(四)不符閤規定條件的股權奬勵
(五)新三闆掛牌公司股權奬勵
(六)政策銜接
六、備案與管理
(一)遞延納稅的備案
(二)遞延納稅備案錶及其填報
(三)遞延納稅情況年度報告錶及其填報
第十二章 非居民個人所得稅
第一節 非居民個人個人所得稅概述
一、稅收管轄權
(一)居民稅收管轄權與居民身份的確定
(二)來源地稅收管轄權與所得來源地的認定
二、居民個人與非居民個人
(一)居民個人與非居民個人的劃分
(二)居民個人的界定
(三)非居民個人的界定
三、非居民個人的計稅方法
(一)非居民個人按月或按次分項計算納稅
(二)無法確定居民個人身份的處理
四、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應納稅所得額
(二)適用稅率
(三)應納稅額
(四)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處理案例
(五)取消附加減除費用
五、勞務報酬、稿酬與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應納稅所得額
(二)應納稅額
六、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應納稅所得額
(二)適用稅率
(三)應納稅額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應納稅所得額
(二)適用稅率
(三)應納稅額
八、財産租賃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應納稅所得額
(二)適用稅率
(三)應納稅額
九、財産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應納稅所得額
(二)適用稅率
(三)應納稅額
十、偶然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十一、捐贈支齣的扣除
十二、代扣代繳與自行申報
第二節 所得來源地的判定
一、個人所得稅所得來源地的判定
(一)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
(二)來源於境外所得的界定
(三)工資、薪金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四)以摺扣認購有價證券形式取得工資、薪金
(五)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境內外來源的劃分
二、企業所得稅所得來源地的判定
三、境內銷售貨物、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
(一)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
(二)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
(三)不屬於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産的情形
第三節 境內居住天數和實際工作期間
一、境內居住天數的確定
二、境內工作期間的確定
(一)入境、離境當日按半日計入工作期間
(二)公休假日、個人休假日及接受培訓天數的處理
(三)離境休息期間的處理
(四)實際在境內、境外工作期間的界定
第四節 納稅義務的確定與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一個納稅年度內纍計居住不超過90天
(一)新稅法實施前一個納稅年度內纍計居住不超過90天
(二)新稅法實施後一個納稅年度內纍計居住不超過90日
二、一個納稅年度內纍計居住超過90日但不滿183日
(一)新稅法實施前一個納稅年度內纍計居住超過90日但不滿1年
(二)新稅法實施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超過90天不滿183天
(三)案例分析
三、境內居住纍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六年
(一)新稅製實施前居住滿一年不滿五年的納稅義務與應納稅額計算
(二)新稅製實施前在華居住滿五年以後納稅義務的確定
(三)新稅製實施後境內居住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六年的處理
四、董事、高層管理人員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企業高層管理職務的界定
(二)境內企業董事、高層管理人員納稅義務
(三)擔任境內董事或高管無住所個人計稅公式的適用
(四)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協定或安排條款的適用
(五)關於董事費徵稅問題
五、不滿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款的計算
(一)不滿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二)取得日工資、薪金的換算
(三)境內工作不滿全月境內、境外分彆支付工薪的處理
(四)來華工作不足一個月取得全月工資、薪金的處理
六、同時兼任境內外職務工資、薪金所得的處理
七、境內無住所個人奬金收入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無住所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奬金
(二)其他各種名目的奬金
(三)來華工作後或離職離華後取得的奬金
(四)數月奬金中不在華履職期間奬金的處理
八、港澳稅收居民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受雇所得
(二)執行受雇所得條款相關規定及計稅方法
(三)一次取得跨多個計稅期間收入
第十三章 徵收管理
第一節 個人所得稅徵管
一、納稅人識彆號
(一)納稅人識彆號的概念
(二)納稅人識彆號的提供
(三)納稅人識彆號的用途
二、匯算清繳退稅
三、協稅護稅與納稅前置
(一)協稅護稅
(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提供
(三)納稅前置
(四)聯閤激勵或者懲戒
第二節 代扣代繳
一、扣繳義務人
(一)扣繳義務人的概念
(二)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
(三)扣繳義務人的義務
(四)非居民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
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一)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界定
(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項目
三、扣繳申報期限
四、居民個人綜閤所得的預扣預繳
(一)工資、薪金所得的纍計預扣法
(二)勞務報酬、稿酬與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預扣預繳
五、非居民個人勞動所得的代扣代繳
(一)代扣代繳稅款方法
(二)非居民個人主要勞動所得適用的稅率
六、分類所得的代扣代繳
(一)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繳稅款
(二)“每次”的界定
七、扣繳手續費
(一)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
(二)扣繳手續費的處理
八、信息提供與處理
(一)基礎信息的提供與報送
(二)享受稅收協定待遇信息、資料的提供
(三)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的反饋
(四)涉稅信息與實際不符的處理
(五)留存備查資料與信息保密
九、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錶
(一)適用範圍
(二)扣繳申報錶及其填報
第三節 自行申報
一、自行申報情形
(一)需辦理自行納稅申報的情形
(二)納稅申報方式
(三)基礎信息錶的報送
二、綜閤所得匯算清繳納稅申報
(一)需辦理綜閤所得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的情形
(二)納稅申報時間
(三)納稅申報地點
(四)納稅資料的留存備查與報送
(五)預扣預繳與自行申報案例
三、取得經營所得的納稅申報
(一)申報時間
(二)申報地點
四、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申報
(一)申報時間
(二)申報地點
五、取得境外所得的納稅申報
(一)申報時間
(二)申報地點
六、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納稅申報
(一)注銷中國戶籍的納稅申報內容
(二)申報時間
七、非居民個人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申報
(一)申報時間
(二)申報地點
· · · · · ·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