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s Harmes,資深Web程序員,有10多年編程經驗。現任Yahoo前端工程師。他是開源圖片博客軟件Birch的開發者。
本書共有兩部分。第一部分給齣瞭實現具體設計模式所需要的麵嚮對象特性的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接口、封裝和信息隱藏、繼承、單體模式等內容。第二部分則專注於各種具體的設計模式及其在JavaScript語言中的應用,主要介紹瞭工廠模式、橋接模式、組閤模式、門麵模式等幾種常見的模式。為瞭讓每一章中的示例都盡可能地貼近實際應用,書中同時列舉瞭一些JavaScript 程序員最常見的任務,然後運用設計模式使其解決方案變得更模塊化、更高效並且更易維護,其中較為理論化的例子則用於闡明某些要點。.
本書適閤各層次的Web 前端開發人員閱讀和參考,也適閤有C++/Java/C# 背景的服務器端程序員學習。..
整本书给人一种直接从某个语言的设计模式照搬过来的感觉,但是,有些模式,的确可以在js里灵活运用,某些则由于语言特性的关系,过于鸡肋。但看整本书的时候,若读者是结合自己的项目来思考,经常会得到很多启发。还有就是看完这些设计模式,再去观摩一些流行的类库就很容易明...
評分书的内容很好 但是,翻译质量不敢恭维,很多地方读起来很生硬,更糟糕的是,专有名词都翻译不当,比如将mixin class翻译成 "掺元类",singleton翻译成"单体",private翻译成"私用"... 很多地方我都需要翻翻原版才能弄明白书中的意思
評分目前只读完第二章(interfaces),感觉有如芒刺在喉... 说实话,动态语言没有内置interface是有道理的,但是自己动手造出一个来,就为了去匹配各种模式的"形"?我认为有待商榷. 我不主张用js构造出不必要的构件去迎合pattern的"形",而是要去学习其"神",随着阅读继续,只期望书中的例子...
評分JS再怎样也是“基于对象”,不是真正的“面向对象”,看这本书我还不如去研究Microsoft Ajax Library和jQuery了。。。要说设计模式,我建议还是多看看C#和Java方面的吧,这本书涉及的设计模式内容也比较少 JS这种基于原型链的动态类型语言,要模仿面向对象真的比较烦琐,而且显...
泛讀過~
评分動態類型語言這樣應用設計模式,顯得很生硬
评分js進階教程,得有一定功底纔能看的懂!
评分這本書確實非議很多,設計模式的名字和oop的一些術語都有疏漏。書中有不少不錯的譯者注釋可以看齣作者對前端開發還是有較深刻的理解。除瞭有點彆扭意外沒什麼大的缺陷,很推薦。
评分有點殺雞用牛刀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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