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我国现行立法中所指的“刑事预审”与域外所称的“刑事预审”在概念上并不一致的问题,本书在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各方观点的基础上,对刑事预审的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位。
二、厘清了刑事预审、刑事预审程序和刑事预审制度的概念和相互关系,并指出三者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相辅相成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必须依法准确适用。
三、明确指出刑事预审制度不仅是一种司法审查制度,而且应当是一种程序性司法审查制度。
四、在批判性地吸收和借鉴域外司法令状制度适用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分步走”的方式设计了我国刑事预审制度的阶段性改革方案。
五、提出了重构我国刑事预审制度的整体方案,即建立一个由预审法官主导并具备程序性司法审查功能的刑事预审制度。
罗晖,1982年7月生,广西南宁市人,法学博士,现任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员额法官。曾就职于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诉讼法学硕士,武汉大学诉讼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先后在《法商研究》《学术论坛》等刊物上单独或合作发表了《法国刑事预审制度的改革及其启示》《论我国刑事预审制度的重构——以立案登记制的改革为视角》《新世纪法国刑事预审制度改革探析——基于成本-收益的法经济学分析》等学术论文10余篇。2015年,论文《论我国刑事预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以域外司法令状制度为借鉴》荣获2015年广西诉讼法学研究会学术研讨会一等奖。2017年,科研课题《关于法官员额制背景下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实证分析和对策研究》被*高人民法院确定为2017年司法统计分析全国重大课题。该课题结项成果于2018年荣获全国法院第十一次优秀司法统计分析三等奖。
序言 我国现行的刑事预审通常指公安等侦查机关的内设机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调查,以查明案件全部事实,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作出其他决定的活动。我国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预审与侦查并列,属于公安机关的专属权力,其他具有侦查权的机关适用...
评分序言 我国现行的刑事预审通常指公安等侦查机关的内设机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调查,以查明案件全部事实,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作出其他决定的活动。我国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预审与侦查并列,属于公安机关的专属权力,其他具有侦查权的机关适用...
评分序言 我国现行的刑事预审通常指公安等侦查机关的内设机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调查,以查明案件全部事实,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作出其他决定的活动。我国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预审与侦查并列,属于公安机关的专属权力,其他具有侦查权的机关适用...
评分序言 我国现行的刑事预审通常指公安等侦查机关的内设机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调查,以查明案件全部事实,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作出其他决定的活动。我国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预审与侦查并列,属于公安机关的专属权力,其他具有侦查权的机关适用...
评分序言 我国现行的刑事预审通常指公安等侦查机关的内设机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调查,以查明案件全部事实,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作出其他决定的活动。我国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预审与侦查并列,属于公安机关的专属权力,其他具有侦查权的机关适用...
最近,我一直在关注社会上关于司法公正的一些讨论,其中刑事诉讼的程序正义问题被反复提及。《中国刑事预审制度研究》这本书的出现,仿佛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幕后”环节的窗口。预审,这个在公众视野中相对模糊但又至关重要的环节,究竟是如何运作的?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清晰地勾勒出预审的全过程,从案件移送预审到最终作出是否移送审查起诉的决定。它是否会详细解释预审期间,控辩双方在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具体博弈?书中是否会涉及预审对案件走向的决定性影响,以及如何避免在这个环节中出现权力滥用或程序不当?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以更加宏观的视角,审视预审制度在中国整个刑事司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对它在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进行深入探讨,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解读。
评分我一直对国家机关的运作机制充满好奇,尤其是那些关乎民生和权利的司法程序。《中国刑事预审制度研究》这本书,听名字就让我觉得它可能触及到一个比较专业但又非常重要的领域。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帮助我理解,在刑事案件进入正式的庭审之前,究竟经历了哪些不为人知的准备和审查过程。它是否会详细介绍预审的各个环节,比如证据的补充、犯罪事实的核实,以及嫌疑人权利的保障等?我想知道,在预审阶段,办案人员是如何进行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这本书的论述风格是否会偏向学术化,还是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解释复杂的法律概念?我最关心的是,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能否对我国刑事预审制度的整体运行状况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并了解它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可能存在的优势和局限性,从而拓宽我的视野。
评分刚拿到这本《中国刑事预审制度研究》,还没来得及细读,只是翻阅了一下目录和前言,就隐隐觉得它可能填补了我一直以来对刑事诉讼程序中某个模糊地带的认知空白。我一直对“预审”这个概念在中国的实际运作感到好奇,因为它不像庭审那样公开透明,也不像侦查那样直接收集证据,但又似乎承载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案件能否进入下一阶段的关键。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深入浅出地解析这个过程,比如它究竟是独立的诉讼阶段,还是侦查与公诉之间的一个衔接点?在实践中,预审法官的权力边界在哪里?他们是如何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和追求司法公正之间找到平衡的?书中是否会对不同类型案件的预审情况进行区分,例如,对轻微犯罪和重大刑事犯罪的预审程序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我特别关注的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预审制度能否有效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它在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方面又分别扮演着怎样的角色?这本书的论述是否能触及到这些核心问题,并提供有说服力的解答,这是我最为期待的。
评分我是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正在攻读刑事诉讼法的方向。近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在查阅有关中国刑事预审制度的相关文献,但发现很多研究都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对实践细节的深入挖掘。我期望《中国刑事预审制度研究》能够在这方面有所突破。我想知道,书中是否会深入分析当前我国预审制度的现状,包括其在司法实践中扮演的角色、存在的制度缺陷以及各地的具体做法是否存在差异?它是否会从比较法的角度,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等国家的类似制度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为我国预审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书中是否会探讨预审制度的独立性问题,即它究竟是侦查的延伸,还是公诉的准备?在实践中,预审环节的独立性是如何体现或被削弱的?这本书的论述是否能够帮助我构建一个更加完整、立体的预审制度知识体系,并为我撰写学位论文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对我目前的学习至关重要。
评分我是一位从事基层法律工作的实践者,每天都在和形形色色的法律条文打交道。我最近在处理一些比较棘手的刑事案件时,深感对于“预审”这一环节的理解仍然不够透彻。很多时候,我们拿到手的案卷,预审部分的信息往往是碎片化的,要么过于简洁,要么信息冗余,但核心的判断依据却难以捉摸。我希望《中国刑事预审制度研究》能够提供一套系统性的梳理,详细阐述预审制度的法理基础、历史演进以及在不同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发展脉络。它是否会详细解读《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预审的各项规定,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来分析这些条文在实际操作中的落地情况?我尤其想知道,书中是否会对预审阶段可能出现的各种程序性问题,比如讯问、证据固定、辩护权保障等方面,进行细致的案例分析和法律评论?如果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具有操作性的建议,或者指出当前预审制度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挑战,那将是对我工作极大的帮助。
评分该书的作者是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法官。从内容来看,该书对于我国的刑事预审制度研究较为深入,内容丰富,观点新颖,特别是能够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提出“分步走”的改革设想,从而建立一个由预审法官为主导的刑事预审制度的方案,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值得学习和借鉴,必须好评!
评分该书的作者是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法官。从内容来看,该书对于我国的刑事预审制度研究较为深入,内容丰富,观点新颖,特别是能够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提出“分步走”的改革设想,从而建立一个由预审法官为主导的刑事预审制度的方案,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值得学习和借鉴,必须好评!
评分该书的作者是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法官。从内容来看,该书对于我国的刑事预审制度研究较为深入,内容丰富,观点新颖,特别是能够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提出“分步走”的改革设想,从而建立一个由预审法官为主导的刑事预审制度的方案,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值得学习和借鉴,必须好评!
评分南宁中院法官的武大博士论文。预审在我国名存实亡,针对徐静村、韩德明、云山城和曹文安四种方案,提出取消公安预审权,建立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建议。研究视角挺好的,不过这个领域估计难以提出什么新的东西了。
评分该书的作者是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法官。从内容来看,该书对于我国的刑事预审制度研究较为深入,内容丰富,观点新颖,特别是能够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提出“分步走”的改革设想,从而建立一个由预审法官为主导的刑事预审制度的方案,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值得学习和借鉴,必须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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