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普顿辛克莱(1878-1968)出身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父亲是白酒商人,嗜酒成性,并最终醉酒而死。在辛克莱十岁的时候,他们全家搬到了纽约。父亲白天靠卖帽子为生,晚上则混在酒吧里。辛克莱后来写道:“……自打有记忆以来,我的生活就一直像一个命运不断转变的灰姑娘;今天晚上睡在寄宿公寓里一张爬满虱子、跳蚤的沙发上,明天晚上就可能身处豪宅,躺在大床上,身上盖着丝绸被单。这种起伏不定的生活状况缘于父亲不稳定的收入……”十五岁,他开始为一些通俗出版物写文章,并以此供自己读大学。后来,辛克莱为一份社会主义宣传周刊《呼唤理性》写稿,在此期间编辑鼓励他以“工资奴隶制”为主题写本书。为此,厄普顿·辛克莱特意到芝加哥屠场去体验生活,在那里一呆就是七个星期。在屠场,他亲眼目睹了肉食生产的各个工序,见证了工资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际遇,并于1906年写成了《屠场》。
传说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在白宫边吃早点边读这本小说。读到这里时,罗斯福大叫一声,跳起来,把口中尚未嚼完的食物吐出来,又把盘中剩下的一截香肠用力抛出窗外。 揭开食品安全问题冰山一角的正是辛克莱。他到芝加哥的肉联厂里和工人们...
评分精简概括,看明白的部分大概写了这么几个事: 1,男主怎么被资本主义各种剥削了 2,当时的生产如何糟糕透顶了 3,下层阶级如何悲苦不堪了 4,最后他们都社会♂主义了 ......快500页,看到半夜两点,但其实最后三分之一都是政治家们的宣讲啊,快进了就可以了......
评分看到400多页的时候有点看不下去了,后面所描述的社会的名称已经被自己所活得现实世界盗用。 明明实质是一样的,偏偏用了不同的名字。 太多群体性事件再发生,这次是疫苗造假,朋友圈的新闻满天飞。暂时不是受害者的自己,也在恐慌,被这些现实所恐慌着。医疗、教育、养老,一连...
评分 评分读的是1906年版古滕堡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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