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奥斯特,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市一个犹太裔中产阶级家庭,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他被视为美国当代最勇于创新的小说家之一。
保罗·奥斯特的主要作品有小说《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纽约三部曲》、《幻影书》、《神谕之夜》等。他曾获法国美第奇最佳外国小说奖、西班牙阿斯图里亚斯王储文学奖,作品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他编剧的电影《烟》于一九九六年获得柏林电影节银熊奖和最佳编剧奖。《神谕之夜》是他于二00三年的作品。
保罗·奥斯特现定居纽约布鲁克林区。
生命的偶然,像不定时发作的病毒
而人生又有几层世界,你究竟生活在哪里?
他有一张完美度近似汤姆•克鲁斯的脸。他像上帝雕琢他的脸一样雕琢他的小说。他就是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上承了卡夫卡和博尔赫斯的文脉,又与约翰•巴思等当代达人并称。在《神谕之夜》中,他讲述了一个盘根错节,充满悬念和神秘感的故事。大病初愈的作家西德尼偶然买到一本蓝色笔记本。这个神秘的笔记本似乎触发了一连串的怪事:西德尼灵感突发,在这本魔幻笔记本的引领下重新投入写作,而他身边又同时发生了一个接一个的事件。
译者潘帕在笔记里这样写:奥斯特小说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让你随时都处在神秘的暗示之中。正如他自己说,好的悬念小说无一句赘言。这种暗示的力量甚至跳出小说之外,让你觉得周边的事物无一不意味深长。 比如故事里的那个笔记本,打开它,一旦写起来就文思泉涌。作为一种欲望与诱惑...
评分在书店和《纽约三部曲》纠缠了好些个日子,一直没买,每次都是拿起来看上一两眼,直到偶遇《神谕之夜》,恨不得把奥斯塔的所有小说都搬回来。 不是《纽约三部曲》不好,只是和《神谕之夜》更有缘分。 暑假炎热的一天逛小书店,看到它深蓝色的封面就拿下书架,发现手感...
评分我在开往吉林的火车上看完了《玻璃城》,在吉林的地下小旅馆里看完了《幽灵》,在自家的床上看完了《闭锁的房间》,在更早的时候看完了《神谕之夜》和《幻影书》。我想,如果我一开始看得不是《神谕之夜》而是《纽约三部曲》的话,我可能不会像现在这么迷恋奥斯特的文字。因为...
评分这也许是我用最短时间读完的一本小说,虽然抻了有一周的时间,但真正读这本书的时间只有两天而已。 买它是一个偶然,因为要去上海,无聊无伴的长途旅行,虽然说不是第一次了,却忍不住在当当上买了两本书,又是一个神奇的第一次,而决定买它也仅仅是看了自己的豆瓣,想读...
评分罗豫/文 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作家原本就是在甲骨文上书写卜辞的人,数千年后,当作家旋开笔帽,让墨迹在蓝色的笔记本上自由流淌时,神谕和创作,早已辨别不清。正如《神谕之夜》的主人公希德尼的抱怨:“我说不清楚是我在用笔记本还是笔记本在用我。” 不仅如此,对那些并非作家...
多重空间,戏中戏的戏的戏
评分故事里的小故事更吸引人。尤其是那本神谕之夜。整个故事都好难过其实,只不过是逃到另一个同样不会好的地方而已。撕不撕笔记本完不完成创作也都没关系了。然后,十分想见潘帕老师。
评分蓝色笔记本中的故事看似半途而废,不过到此为止也未尝不可。偶然性中显现的美与真理被作者自个儿给吃了,最后不过又是一场俗气的中产阶级狗血剧。占了某些页面三分之二的注释颇为可笑,对一个作者来说,野心过于外露真不是什么好事儿...
评分故事里的人在写故事,故事里的故事里的人在读另一个故事。每一层故事都有鲜活的人物来支撑,使得整个故事从平面的圆变成了立体的球体。奥妙的隐喻家,迷人的困境制造者。
评分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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