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德国现象学家马克斯•舍勒的代表作。
这部著作是对伦理学人格主义进行奠基的尝试。它的核心在于对价值与人格进行现象学的查探。由于康德只承认价值的概念是指感性价值,人格的概念是指理性人格,因而这部著作也是对康德的实践理性和绝对命令的批判。价值的本质被理解为类似颜色本质的东西。它们“独立于”那些自身展示于“其上”的事物或善业。对价值的这种独立性不能做柏拉图式的理解。价值与颜色一样不会脱离事物性基础而存在。它们或者是较低级的,如果它们在人的身体与生命上展示出来,或者是较高级的,如果它们在人的人格上展示出来。就像颜色只是可见的一样,价值原初也只能是可感的,无论是通过感性的感觉,还是通过“人格感觉”。它的居所是人的“心”。存在着五种在质料上、亦即在内容上不同的价值等级:感性价值、有用性价值与生命价值、精神价值与神圣价值。善与恶不是质料价值,而是道德价值;当人格在情感主张中面对较低的价值而准备偏好较高的价值时,这些道德价值便在人格上显现出来。就其核心来看,它们并不是意愿目的,而是“骑在”情感偏好准备的“背上”。它们好似一个回音,其本质就在于时间性的生成。人格本身是“行为中心”,即是说,它的存在是“进行的存在”。所有思维行为、意愿行为和其他行为都奠基于相关的感受行为的价值之中,而这些感受行为又奠基于爱与恨之中。而恨又奠基于爱之中。人格的本质并不仅仅受到理性的规定,而是首先受到爱的规定。它的本质是“爱的生物”。它就像一个躯壳,随身带着五种价值,无论它在空间中走向哪里。价值等级的上升秩序就是五种价值等级本身的棱镜:“爱的秩序”。每一次价值颠覆都是出于错误的爱(恨),例如出于“怨恨”。如在把握预设了本质把握。教育的运载工具不是规则,而是被直观到的人格榜样与它的“品格”。舍勒此后对人格的加工已经使它显得具有很强的社会学重要性。正如人格在其行为中会有不同“变更”一样,它在社会组织中也是如此,同样在群体中、在生命共同体中、在社会中和在总体人格中。但它始终是所有价值的“载体”,并且它自己是所有价值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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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绝对是我近年来阅读过的关于伦理学最令人振奋的著作之一。它没有像许多教科书那样,枯燥地罗列概念和理论,而是以一种充满活力和思辨性的方式,带领读者深入探索伦理学的核心问题。作者在梳理形式主义伦理学时,尤其是康德的哲学,让我对“道德的普遍性”有了全新的认识。我之前总觉得,康德那种“人是目的,而非手段”的论断,虽然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具体如何实现,以及它如何适用于错综复杂的现实生活,一直是个谜。本书作者通过细致的论证,揭示了康德的“绝对命令”并非是对行为的刻板要求,而是对我们作为理性主体的根本义务,即要确保我们的行为准则能够被所有人接受,并普遍应用于所有人。这种对“形式”的强调,实际上是对个体尊严和自由的最高尊重。接着,当我的目光转向质料论时,我感受到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温暖。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在我看来,更贴近我们真实的生活体验。作者将“善”理解为一种与人的潜能实现和“幸福”相联系的内在价值,这让我对“好”的概念有了更深的理解。它不再仅仅是遵守规则,更是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过一种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尤其是对“实践智慧”的阐释,让我明白了道德判断并非是简单的对错选择,而是一种需要通过实践和反思来培养的能力,一种对具体情境的精准把握。这套书最让我惊叹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形式主义和质料论看作是水火不容的对立面,而是巧妙地揭示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互补性。作者认为,形式主义的普遍性为质料论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合法性的框架,而质料论的具体实践则为形式主义的抽象原则提供了落地的可能性。这种辩证的视角,让我对伦理学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也教会我如何在原则与现实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追求个体价值的同时,兼顾更广泛的社会利益。
评分我一直在思考,究竟是什么构成了我们道德判断的基础?是遵循某些不容置疑的规则,还是追求某种具体的好处?《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这套书,无疑为我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思考框架。作者在解析形式主义伦理学时,以康德的义务论为核心,深入探讨了“理性”和“义务”在道德中的至高地位。我曾经认为,康德的“绝对命令”过于理想化,难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完美的对应。然而,本书作者的细致分析让我明白,康德的出发点并非是要我们僵化地遵守某种外在规则,而是要我们认识到,我们作为理性主体,能够赋予自己的行为以普遍的法则。这种对“形式”的强调,实际上是对人类自主性和尊严的最高肯定。接着,当我转向质料论的探讨时,我看到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视角。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将“善”与“幸福”紧密联系起来,认为道德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潜能,过上一种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我之前对“幸福”的理解,更多的是一种主观的快乐,而本书作者将其定义为一种“合乎德性的实践活动”,这让我对“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尤其是对“实践智慧”的阐释,让我明白了道德的实践并非是机械地遵循规则,而是需要一种对具体情境的深刻理解和对价值的准确判断。这套书最让我赞赏的是,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这两种思想视为相互排斥的,而是揭示了它们之间内在的联系和互补性。作者认为,形式主义的普遍性为质料论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合法性的基础,而质料论的具体实践则为形式主义的抽象原则提供了落地的可能。这种辩证的视角,让我对伦理学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也教会我如何在原则与现实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追求个体价值的同时,兼顾更广泛的社会利益。
评分在我拿起这套《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之前,我对于伦理学所涉及的“对”与“错”的界定,总觉得有些飘忽不定,缺乏一个清晰的锚点。这套书,恰恰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坚实的分析工具。作者在阐述形式主义伦理学时,特别是以康德的哲学为起点,深入剖析了“义务”和“理性”在道德判断中所扮演的角色。我曾经对“绝对命令”的普适性感到怀疑,觉得它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境时,似乎有些难以适应。然而,本书作者的解读让我意识到,康德的出发点并非是要我们机械地遵循某些固定的行为模式,而是强调我们作为理性主体,能够赋予自己的行为以普遍的法则。这种对“形式”的关注,实际上是对人类自主性和道德自由的最高肯定。紧接着,当我翻阅到质料论的部分,尤其是对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的精妙阐释时,我感受到了一种更加贴近生活、更具人情味的伦理视角。作者将“善”与“幸福”紧密地结合起来,认为道德的最终目标在于实现人的潜能,并过上一种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我之前对“幸福”的理解,更多的是一种主观的愉悦感,而本书作者将其定义为一种“合乎德性的实践活动”,这让我对“好”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特别是关于“实践智慧”的论述,让我明白,道德的实践并非是简单地套用规则,而是一种需要通过实践、反思和经验来不断培养的能力,一种对具体情境的深刻洞察力。这套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形式主义和质料论看作是水火不容的两个极端,而是巧妙地揭示了它们之间内在的联系和互补性。作者认为,形式主义的普遍性为质料论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合法性的基础,而质料论的具体实践则为形式主义的抽象原则提供了落地的可能。这种辩证的视角,让我对伦理学的复杂性和丰富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教会我如何在原则与现实之间找到微妙的平衡,如何在追求个体价值的同时,兼顾更广泛的社会福祉。
评分当我翻开这套《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首先映入眼帘的并非枯燥的理论阐述,而是一种对伦理困境的深邃洞察。作者以一种非常引人入胜的方式,带领读者穿越了伦理学发展史上那些标志性的思想节点。我尤其被其中关于“义务”与“善”之间张力的讨论所吸引。长久以来,我总觉得康德式的义务论,虽然强调了道德的严肃性和自主性,但在面对“何为善”的问题时,似乎显得有些过于抽象和空泛。而本书在梳理形式主义时,则详细解析了康德如何将“善意志”置于核心地位,以及这种“善意志”如何通过遵循普遍法则来获得其道德价值。这种对“形式”的强调,在作者的笔下,不仅仅是一种逻辑上的建构,更是一种对人类理性能力和道德自由的终极肯定。然而,当书页转向质料论时,我看到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风景。那些关于“目的”、“价值”和“幸福”的讨论,仿佛为冰冷的规则注入了温暖的生命气息。作者对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的阐释,让我深刻体会到,道德的最终指向并非是无差别的普遍法则,而是具体的、关乎人类福祉的“善”。那些关于“实践智慧”如何指导我们做出恰当选择的论述,尤其让我觉得豁然开朗。它打破了我之前将道德判断简单化为“对”或“错”的二元思维,而引导我认识到,真正的道德实践,需要一种对情境的深刻理解和对人生目标的持续追求。书中在对比和融合这两种思想流派时,展现了作者非凡的学识功底和洞察力。它并没有简单地褒扬一方而贬低另一方,而是试图揭示它们在不同的历史语境和哲学关切下,各自的合理性与局限性。这种 nuanced 的分析,让我对伦理学的复杂性和丰富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开始思考,在当下的社会语境中,我们应该如何汲取这两种思想的精华,构建一种既有原则又充满人情味的道德体系。
评分我一直认为,伦理学是一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学问,它指导我们如何在这个世界上做出正确的选择,如何成为一个更好的人。然而,在我阅读《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之前,我对“正确”的理解,常常局限于一些简单的对错判断,以及一些已有的社会规范。这套书的出现,就像为我提供了一套全新的地图,让我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到伦理学的复杂性和深度。作者在解析形式主义伦理学时,特别是以康德为代表的义务论,深入探讨了“义务”和“理性”在道德中的核心地位。我曾经对康德的“绝对命令”感到困惑,觉得它在现实生活中过于抽象,难以指导具体的行为。然而,本书作者的分析让我明白,康德并非是要我们僵化地遵守某些表面规则,而是强调道德的根源在于我们作为理性主体,能够赋予行为以普遍的法则。这种对“形式”的重视,实际上是对人类自主性和尊严的根本保障。接着,当我翻阅到质料论的章节,特别是对亚里士多德“目的论”和“德性伦理学”的阐释时,我感受到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视角。这里的重点不再是“应该做什么”,而是“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作者将“善”与“幸福”紧密联系起来,认为真正的“好”是与人的潜能实现和德性培养相一致的。我之前对“幸福”的理解,更多的是一种主观的快乐,而本书作者将其定义为一种“合乎德性的实践活动”,这让我对“幸福”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尤其是对“实践智慧”的论述,让我明白了道德的实践并非是机械地遵循规则,而是需要一种对具体情境的深刻理解和对价值的准确判断。这套书最让我欣赏的是,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这两种思想视为相互排斥的,而是揭示了它们之间内在的联系和互补性。作者认为,形式主义的普遍性为质料论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合法性的基础,而质料论的具体实践则为形式主义的抽象原则提供了落地的可能。这种辩证的视角,让我对伦理学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也教会我如何在原则与现实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追求个体价值的同时,兼顾更广泛的社会利益。
评分《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套装上下册)》这本书,在我拿到它之前,就已经对伦理学中“形式”与“质料”的对立有了一种模糊的认知,总觉得这两种概念像是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但又常常相互排斥。读完这套书,我才真正理解了这种张力是如何在伦理思想史上流淌,又如何塑造了我们对道德判断的根本理解。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形式主义和质料论者划分开来,而是深入挖掘了他们思想的内在联系和演变脉络。比如,在谈到康德的形式主义时,我一直觉得其“绝对命令”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在现实生活中似乎过于冰冷,难以应对复杂的具体情境。然而,本书的分析让我看到了这种“冰冷”背后所蕴含的对人类尊严的深刻关怀。作者详细阐述了为何康德认为只有遵循普遍法则的行动才能真正保有人的理性主体地位,以及这种对理性的尊重如何成为了对抗工具理性、维护个体价值的最后一道防线。接着,当转向亚里士多德的质料论时,我对“德性”的理解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曾以为德性就是一种行为习惯,是可以外化、可以模仿的。但本书通过对亚里士多德“中道”理论的深入剖析,让我认识到德性不仅仅是行为的选择,更是主体内在的性情和智慧的体现。它要求的是一种对具体情境的精准把握,一种对“恰到好处”的敏锐感知,这与形式主义的预设规则有着截然不同的路数。尤其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质料论者如何处理“偶然性”和“特殊性”的论述,这正是形式主义常常感到棘手的地方。作者通过丰富的案例和思想史的梳理,展示了质料论者如何将道德的根基置于具体的生命体验和情感之中,让道德判断不再是抽象规则的套用,而是充满生命力的实践。这套书让我对伦理学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的理解,都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它提供了一种看待道德问题的全新视角,让我开始反思自己过往的许多道德判断,以及它们背后的思想根源。
评分对于一个对伦理学怀有好奇但又觉得其过于晦涩的读者来说,《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无疑是一次醍醐灌顶的学习体验。我之前接触到的许多伦理学著作,要么过于抽象,要么过于功利,总让我觉得与我所体验到的生活现实有所脱节。这套书恰恰填补了这一空白。作者在解析形式主义时,并没有将康德的哲学简化为一堆冰冷的原则,而是深入挖掘了其背后对人类理性和尊严的尊重。我曾经对“格言”的普遍化原则感到困惑,觉得它过于理想化,难以在复杂的世界中应用。但本书作者通过细致的梳理,让我看到了康德为何认为只有被普遍化的格言才能确保行为的道德性,以及这种普遍性如何构成了对个体自主性和道德责任的根本保障。这种对“形式”的强调,在作者的笔下,不再是僵化的束缚,而是一种解放,一种使个体摆脱偶然欲望和外在影响,实现真正自由的可能性。紧接着,当我翻阅到质料论的部分,特别是关于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和“幸福论”时,我仿佛看到了伦理学另一幅生动的画卷。我一直认为“幸福”是一种个人的感受,难以纳入普遍的道德考量。然而,本书作者将“幸福”理解为一种“人的实践活动”,一种与德性相伴随的、在生活中实现的“至善”。这种将目的、价值和人的福祉紧密结合的论述,让我对“好”的概念有了更深的理解。它不再仅仅是遵循规则,更是实现人的潜能、过上一种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书中对于“德性”的阐释,也打破了我之前将其视为一种简单的行为模式的认知,而是认识到德性是一种内在的品质,一种需要通过实践和反思来培养的能力。这套书最让我欣赏的是,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形式主义和质料论看作是两种相互排斥的理论,而是巧妙地展示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补充。作者认为,形式主义的普遍性为质料论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合法性框架,而质料论的具体性则为形式主义的抽象原则提供了落地的可能。这种辩证的视角,让我对伦理学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也教会我如何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运用不同的理论工具来指导我的道德选择。
评分我一直认为,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指导我们的行为,使其合乎道德。然而,在阅读《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之前,我对“合乎道德”的理解,更多地是建立在一些现成的规则和教条之上。这套书的出现,彻底颠覆了我的这种简单化认知。作者首先深入浅出地解析了形式主义伦理学,特别是康德的义务论。我曾对“绝对命令”感到不解,觉得它似乎要求我们对所有人都采取同一种绝对的、不加区别的态度,这在现实生活中是否可行?本书作者的解读让我明白,康德的出发点并非是强制执行某种表面行为,而是强调人类作为理性主体,其行为的道德性源于其能够被普遍化的法则。这种对“理性”和“自主”的强调,虽然形式化,但其背后是对个体尊严不可侵犯的深刻捍卫。在书中,我看到了形式主义如何为道德提供了一种坚实的基础,一种不依赖于后果或情感的内在必然性。接着,当目光转向质料论时,我感受到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伦理视角。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在我看来,更具生活气息。它不是告诉你“应该做什么”,而是告诉你“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作者对“善”的分析,不仅仅是把它看作是一种外在的目标,更是将其视为一种与个人幸福、社会和谐紧密相连的内在价值。那些关于“实践智慧”如何指导我们去寻找“中道”的论述,对我来说尤其具有启发性。它让我意识到,道德判断并非是机械地套用规则,而是一种需要不断反思、不断实践的艺术。这本书最大的魅力在于,它并没有将这两种思想对立起来,而是揭示了它们在不同层面的互补性。作者通过精妙的论证,展示了质料论如何为形式主义的普遍原则提供了具体的实现路径,而形式主义的普遍性又为质料论中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合法性基础。这套书让我不再局限于单一的道德视角,而是学会了从更广阔、更深刻的层面去理解和审视道德问题,它教会我如何在原则与现实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追求个体价值的同时,兼顾更广泛的社会利益。
评分我一直相信,伦理学不仅仅是理论的构建,更是对我们生活方式的指引。而《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这套书,正是这样一本能够深刻影响我思考方式的著作。作者在探讨形式主义伦理学,特别是康德的哲学时,让我对“道德的普遍性”有了全新的理解。我曾一度觉得,康德的“绝对命令”太过抽象,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具体的应用。然而,本书作者通过深入的分析,揭示了康德并非是要我们机械地遵守某些固定的行为准则,而是强调我们作为理性主体,能够赋予自己的行为以普遍的法则。这种对“形式”的强调,实际上是对人类自主性和尊严的最高尊重。它并非是冰冷的规则,而是对个体独立思考和行动自由的保障。接着,当我转向质料论,特别是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时,我感受到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温暖。这里的重点不再是“应该做什么”,而是“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作者将“善”与“幸福”紧密联系起来,认为道德的最终目标在于实现人的潜能,过上一种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我之前对“幸福”的理解,更多的是一种主观的快乐,而本书作者将其定义为一种“合乎德性的实践活动”,这让我对“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尤其是对“实践智慧”的论述,让我明白了道德的实践并非是机械地遵循规则,而是需要一种对具体情境的深刻理解和对价值的准确判断。这套书最让我欣赏的是,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这两种思想视为相互排斥的,而是揭示了它们之间内在的联系和互补性。作者认为,形式主义的普遍性为质料论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合法性的基础,而质料论的具体实践则为形式主义的抽象原则提供了落地的可能。这种辩证的视角,让我对伦理学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也教会我如何在原则与现实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追求个体价值的同时,兼顾更广泛的社会利益。
评分在我看来,《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这本书,就像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伦理学思想深处的窗户。我一直对“对”与“错”的界定感到模糊,尤其是在面对一些道德两难时,常常感到无所适从。这套书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对道德判断的理解方式。作者在解析形式主义伦理学时,特别是以康德为例,强调了道德的“绝对性”和“无条件性”。我曾一度认为,这种强调“形式”的理论,在现实生活中过于理想化,无法处理好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具体的社会情境。然而,本书作者的深入分析,让我看到了康德的出发点并非是僵化的教条,而是对人类理性自主性和个体尊严的终极尊重。他认为,只有当我们的行为准则能够被所有人接受,并普遍适用于所有人时,它才具有道德的合法性。这种对“普遍法则”的推崇,虽然看似抽象,但实际上是对个体自由和理性选择的最高保障。随后,我转向了质料论的探讨,尤其是对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的解读。这里的视角与形式主义截然不同,它不再强调“规则”本身,而是关注“人”作为目的。作者将“善”与“幸福”紧密联系起来,认为道德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潜能,过上一种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我之前对“幸福”的理解,更多地是一种主观的感受,而本书作者将其定义为一种“合乎德性的实践活动”,这让我对“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尤其是对“实践智慧”的论述,让我明白,道德的实践并非是机械地遵循规则,而是需要一种对具体情境的深刻理解和对价值的准确判断。这套书最让我震撼的是,它并没有简单地将形式主义和质料论对立起来,而是揭示了它们之间内在的联系和互补性。作者认为,形式主义的普遍原则为质料论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合法性的基础,而质料论的具体实践则为形式主义的抽象规则提供了落地的可能性。这种辩证的视角,让我对伦理学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也让我学会了如何在原则与现实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追求个体价值的同时,兼顾更广泛的社会利益。
评分看到第三篇,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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