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地方社会礼教史丛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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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赵克生
出品人:
页数:279
译者:
出版时间:2011-12
价格:29.00元
装帧:平装
isbn号码:9787516100363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明史
  • 社会史
  • 思想史
  • 礼学
  • 明清史
  • 礼制
  • 礼仪制度
  • 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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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社会
  • 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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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丛论
  • 社会结构
  • 儒家思想
  • 地方治理
  • 文化传统
  • 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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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传播朱子家礼,宣讲太祖圣谕,是明朝在地方推行的最主要的两种社会礼教形式,显示出“礼治”始终是王朝政治的一个核心理念和受到特别强调的社会治理方式。家礼是王朝政治文化的一部分,明朝为了推广家礼,建立起多渠道、多层级的家礼传播:既有官方倡导也有民间自为,既有礼书、礼图等文本形式,亦有士人示范、指导等非文本形式。这一复杂的历史进程是以士人为主导、以学校为中心、以执礼为目标、以民间为指向的具有创造性精神的社会礼仪化过程。在理论形态上,明代士人对家礼的探讨并不是在经学探索的脉络下进行的,他们对经典礼文的征引,都是为了为己所用,进一步化经典为实用知识,并且将之与宋儒说法、时制与前例相互渗和。东山葛氏、吕坤等家礼著述都体现了这一特点。明太祖朱元璋“圣谕六言”是明朝教育民众的纲领。宣讲圣谕的活动持续有明一代,大约以嘉靖朝为分期,此前的宣讲方式可称之为“洪武模式”——里老人持铎徇道,宣诵圣谕六言。方式简单,效果不佳。后一阶段多有创新,圣谕宣讲与乡约相结合,进而出现了宗族、会社的“乡约化”趋势,宣讲方式的转变带来了宣讲内容的深入与系统,“圣谕演绎”之学开始形成。

《明代乡约制度与乡村治理研究》 本书旨在深入探究明代时期在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乡约制度。通过对现存史料的细致梳理和辨析,本书力图揭示乡约制度的起源、发展脉络、内在结构以及其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中的具体实践样态。作者不仅关注乡约的文本形式,如其条文内容、颁行方式,更着重考察其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运作,以及它如何与既有的社会结构、经济关系和地方权力网络相互作用,共同塑造了明代乡村的社会秩序和治理模式。 第一章:引言:明代乡约研究的意义与框架 本章首先阐述了研究明代乡约制度的重要意义。乡约作为一种由地方士绅或官府主导、旨在规范村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民间契约,是理解明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切入点。与宏大的国家政策和制度相比,乡约更贴近普通民众的生活,其运行状况直接反映了地方社会的实际面貌。因此,深入研究乡约,有助于我们更全面、更细致地理解明代社会的结构性特征、社会控制的机制以及民众的能动性。 接着,本章界定了本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研究对象聚焦于明代(1368-1644)在中国各地的乡约,涵盖其从萌芽、发展至成熟的全过程。研究范围则侧重于乡约在乡村社会中的具体功能,包括道德教化、纠纷调解、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互助等方面。 随后,本章梳理了现有乡约研究的学术史,指出前人研究的成就与不足,为本书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与研究视角。例如,一些研究侧重于乡约的文本分析,另一些则关注其在特定区域的个案研究。本书则力求在宏观梳理与微观考察之间取得平衡,并尝试将乡约制度置于明代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 最后,本章提出了本书的研究方法与主要观点。本书将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包括对明代方志、奏疏、文集、私人著述以及乡约文献本身的深入解读。同时,也将结合社会史、法律史、思想史等多学科视角,力求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理解乡约的复杂性。本书的核心观点将围绕乡约在维系社会秩序、促进地方发展、以及士绅阶层扮演的社会角色等方面展开。 第二章:乡约的起源与早期发展:从宋代遗风到明初建构 本章追溯了乡约制度的早期渊源。虽然“乡约”一词及其制度化的实践在明代达到了高峰,但其思想根源可以上溯至宋代。本章将考察宋代士大夫提出的“约里”、“保甲”等旨在规范基层社会秩序的理念和实践,分析这些早期探索与明代乡约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重点将放在明代初期乡约制度的建构过程。在国家权力重建、社会秩序重塑的背景下,明太祖朱元璋大力提倡“教化”,并颁布了《教民编》等一系列规范民间行为的法令。本章将分析这些官方政策如何为乡约的兴起提供了制度土壤和政策支持。同时,也将考察早期士绅阶层在地方社会中如何借鉴前代经验,并结合自身需求,开始自发或半官方地组织和推行乡约。 本章还将讨论乡约在明初的主要特点,如其官方色彩的初步显现,以及与里甲制度等基层行政管理体系的初步融合。通过对这些早期文献和史实的分析,勾勒出乡约制度在明代初期从一种模糊的社会规范逐渐走向制度化的开端。 第三章:明代乡约的文本形态与核心内容 本章将对明代各种乡约文本进行系统性的分类与分析。我们将考察乡约的颁行主体,包括由朝廷颁布的官定乡约,士绅自行编纂的私定乡约,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半官方乡约。 重点将放在对乡约核心条文的深入解读。根据研究,明代乡约的内容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几个方面: 道德规范与劝诫:这是乡约最核心的功能之一。乡约通常会罗列一系列的道德准则,如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友爱邻里、勤劳节俭、遵守法律、戒除赌博、淫乱等。这些条文旨在通过公开的承诺和惩戒,将儒家伦理道德内化为村民的行为规范。本章将分析这些道德规范的具体内涵,以及它们如何反映了明代社会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期待。 社会秩序的维护:乡约也承担着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职责。这包括禁止斗殴、盗窃、扰民等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同时,乡约还会涉及邻里之间的互助,如共同修缮道路、救助贫弱、賑济灾民等,体现了集体主义精神。 纠纷的调解与仲裁:乡约通常会设立“乡约正”、“乡约副”等职能人员,负责调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避免小事化大,减少诉讼的发生。本章将探讨乡约在纠纷调解中的作用,以及其调解方式与国家司法程序的异同。 公共事务的管理:在一些地区,乡约还会参与地方公共事务的管理,如劝农、兴修水利、管理学堂、慈善救济等,成为地方士绅推行政务、服务民众的平台。 本章还将分析不同地区、不同作者的乡约在文本内容上的差异,探讨这些差异如何受到地方社会经济状况、文化传统和士绅群体特点的影响。 第四章:乡约的运行机制:组织、执行与权力 本章将深入剖析乡约制度在明代乡村的实际运行机制。这包括对其组织架构、执行主体、以及在运行过程中所展现出的权力运作的考察。 组织架构:乡约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从简单的村落内部的约定,到跨越多个村庄的较大范围的乡约。本章将分析乡约组织中不同角色的设置,如乡约首、乡约正、乡约副、以及监督人员等,考察他们的职责分工与相互关系。 执行主体与方式:乡约的执行离不开具体的人。本章将重点分析乡约的执行主体,通常是以地方士绅为主导,但也可能涉及官府的参与,以及村民的集体监督。我们将考察乡约的执行方式,包括公开的劝导、批评、惩戒,以及在执行过程中所运用的社会压力和道德约束。 乡约与地方权力:乡约的运行并非脱离地方权力。本章将探讨乡约如何与士绅阶层的权威、宗族势力、以及地方官府的管辖权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乡约既可以成为士绅巩固其在地方社会中地位和影响力的工具,也可以成为官府推行其政策、加强基层控制的辅助手段。同时,乡约的执行过程也可能受到地方权力博弈的影响。 惩戒与激励机制:乡约的有效性离不开有效的惩戒与激励机制。本章将分析乡约对违约者的惩戒措施,包括名誉上的谴责、经济上的处罚,甚至物质上的惩罚,以及对遵守约定的村民的奖励,如表彰、名誉上的肯定等。 第五章:乡约在明代乡村社会中的功能与影响 本章将从更宏观的视角,考察乡约在明代乡村社会中所扮演的多重功能,以及其产生的深远影响。 维护社会稳定与秩序:乡约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与道德约束,在维护乡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规范村民行为,调解矛盾纠纷,乡约有效降低了社会冲突的发生频率,维护了地方的安宁。 促进经济发展与生产:部分乡约条文鼓励勤劳节俭、发展生产,甚至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和资金互助。在一些地区,乡约还积极参与兴修水利、劝课农桑等活动,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涵养地方士绅的社会责任:乡约的编纂和推行,为地方士绅提供了一个发挥其社会责任、参与地方治理的平台。通过主持乡约,士绅们不仅能够树立自身的道德形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塑造地方社会的风气,获得社会声望和政治资本。 构建地方认同与集体意识:乡约的共同遵守与执行,有助于在村民之间形成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增强了地方的认同感和集体意识。这种集体意识在面对外部挑战或内部危机时,能够发挥凝聚力量的作用。 与国家治理的互动:本章还将探讨乡约制度如何与明代国家的基层治理体系相互适应和补充。乡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在基层治理方面的压力,但也可能在某些方面受到国家的干预和利用。 第六章:不同区域乡约的地域差异与文化特色 本章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明代不同区域乡约的地域差异及其文化特色。中国地域辽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不均衡,这导致了乡约在不同地区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经济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乡约比较:考察江南、福建等经济发达地区与北方、内陆等相对落后地区的乡约在内容、形式和功能上的差异。例如,经济发达地区的乡约可能更侧重于商业道德、契约精神的规范,而相对落后地区的乡约可能更侧重于农业生产的组织和传统的宗族伦理的强调。 南方与北方乡约的比较:分析南方和北方地区在乡约内容上的文化偏向。例如,南方地区可能更强调家族观念和社区互助,而北方地区可能更突出个人的勤劳和对国家律法的遵守。 特定区域的乡约特色: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如士绅力量较强的地区,或边疆地区,分析其乡约的特殊性。例如,在士绅力量雄厚的地区,乡约可能更能体现士绅的意志和价值;在边疆地区,乡约可能融入更多关于民族融合、边疆治理的考量。 第七章:结论:明代乡约制度的历史地位与当代启示 本章总结本书的研究成果,并对明代乡约制度的历史地位进行评价。 历史地位:本书认为,明代乡约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在维系社会秩序、涵养社会伦理、促进地方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是明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后世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对士绅阶层的研究意义:乡约制度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我们更清晰地认识明代士绅阶层在地方社会中的角色,他们是如何利用和塑造乡约来维护自身利益、履行社会责任的。 不足与未来研究方向:指出本书在研究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如史料的局限性、个案研究的深度等,并对未来乡约研究的方向提出展望,例如,可以进一步深化对乡约与民间宗教、民间会馆、以及基层司法等方面的联系的研究,或对乡约在清代以及更晚时期的演变进行追踪。 当代启示:最后,本章将探讨明代乡约制度对当代社会治理的启示。例如,如何在现代社会中重建有效的基层社会规范,如何激发社会成员的自治意识和参与热情,如何平衡国家治理与基层自治的关系等,都可以从乡约的历史实践中获得一定的思考。 通过以上七个章节的论述,本书力求为读者呈现一个全面、深入、细致的明代乡约制度研究图景,并在此基础上,勾勒出这一历史制度在理解明代社会结构、社会治理以及士绅阶层扮演的角色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赵克生(1967—),安徽舒城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博士,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博士后。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访问学者。现为广东肇庆学院“西江学者”特聘教授,东北师范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年研究领域主要集中于明代礼学社会史、政治文化史,撰有《明朝嘉靖时期国家祭礼改制》、《一本书读懂明朝》、《明代国家礼制与社会生活》等专著及学术论文四十余篇。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及全国高校古籍整理与研究等多个项目。

目录信息

自序
第一章 修书、刻图与观礼:明代地方社会的家礼传播
第一节 修书:国家礼典、私修家礼书与明代地方社会的家礼传播
第二节 刻图:家礼图与明代地方社会的家礼传播
第三节 演礼观习:明代地方社会家礼的非文本传播
第四节 明代地方社会家礼传播的特点
第二章 明代士人对家礼撰述与实践的理论探索
第一节 明代士人对家礼撰述与实践的合理性的思考
第二节 明代士人对家祠主祭权多元化的探讨
第三节 明代士人对族会、族葬的构想与实践
第三章 明代家礼理论与实践的个案分析:东山葛氏和吕坤
第一节 家礼与家族整合:明代东山葛氏的家礼实践
第二节 称情立文,执中为礼:吕坤礼学思想述论
第四章 童子习礼:明代社会中的蒙学礼教
第一节 童子须习礼:明代士人的共识
第二节 习礼于家和习礼于学:明代童蒙礼教的展开
第三节 礼以诗成:明代的童子习礼与歌诗
第五章 从“木铎宣诵”到“乡约会讲”:明代地方社会的圣谕宣讲
第一节 木铎宣诵:嘉靖之前的圣谕宣讲
第二节 乡约会讲:嘉靖以后的圣谕宣讲
第三节 讲有所本:嘉靖以后圣谕宣讲文本的编撰与传播
第四节 阐释有道:明代士人的圣谕演绎模式
第六章 明代文官制度与地方礼教:以文官父祖封赠制度为中心
第一节 明代文官父祖封赠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明代文官父祖封赠声誉的彰显与地方礼教活动
附录 新刊社塾启蒙礼教类吟(节选)
卷一 教规总意礼集
卷二 小学总意乐集
卷六 乡约总意数集
参考文献
· · · · · · (收起)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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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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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阅读体验,用“引人入胜”来形容或许有些轻描淡写,更准确地说是带有一种“解谜”的快感。作者处理争议性议题时展现出的那种冷静的史学家的姿态,让人印象深刻。尤其是在探讨理学思潮对民间信仰的影响时,书中没有简单地将二者对立起来,而是展示了理学观念是如何被巧妙地吸收到地方性的祭祀体系中,从而实现一种看似矛盾的“兼容并蓄”。这种对文化杂糅现象的深入挖掘,远比单纯的文本解读要深刻得多。我尤其喜欢作者在结论部分对后世影响的扼要总结,它清晰地勾勒出明代礼教实践对清代乃至近代中国社会结构的深远遗留。合上书卷时,留下的不是知识的堆砌,而是一种对历史深层结构运作逻辑的清晰洞察,这对于任何一位致力于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人来说,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其阅读价值远超一般学术专著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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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明代地方社会礼教史丛论》的结构安排和行文风格,着实让我耳目一新。它并非那种堆砌史料的传统学术著作,而是巧妙地将宏大的历史叙事与微观的社会肌理编织在一起。尤其在论述宗族势力与乡村治理的互动关系时,作者没有停留在概念的辨析上,而是深入到具体的乡规民约案例中去剖析。比如书中对江南某个县志中关于婚丧嫁娶礼仪规范的详细梳理,以及这些规范如何被地方士绅阶层用来巩固其社会权威,这简直是打开了理解明代基层权力运作的一扇窗。我特别欣赏作者处理材料时的那种克制与审慎,既不夸大礼教教化的力度,也不否认其对社会行为的规制作用,而是将其置于复杂的利益博弈中去观察。读来让人感到历史的复杂性并非简单的“是”与“非”,而是充满了张力和妥协。这种多维度的解读,使得原本枯燥的社会史研究变得鲜活起来,每一次翻阅都能从中汲取到新的思考角度,对于理解明代社会“形”与“神”的统一性,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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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讲,初次翻开这本书时,我担心会遇到那种佶屈聱牙的古文引用和晦涩的理论模型,毕竟“礼教史”这个主题本身就带着一种沉甸甸的学术重量。然而,作者的叙事笔触却出奇地流畅自然,仿佛一位经验丰富的说书人,娓娓道来那个时代人们的生活细节与精神世界。书中对女性在家庭礼仪中的角色变迁的探讨,尤其引人入胜。它没有简单地将明代的女性地位标签化为“压抑”,而是细致地考察了“孝”与“节”这些核心礼教如何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中被诠释和实践,以及女性如何在这些既定的框架内寻找微妙的自主空间。这种细腻入微的描写,让我能真切地感受到历史人物的“在场感”。与其说这是一部学术专著,不如说它是一系列精彩的微型历史场景剧的集合,每一幕都精准地捕捉了特定时空下,个体被礼教之网所笼罩,又试图从中挣脱或适应的生存状态。这种文笔的张力,让我在阅读过程中始终保持着高度的专注和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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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在方法论上的突破,是其最值得称道之处。它显然超越了传统史学仅仅关注官方文献和士大夫阶层的局限。作者似乎带着人类学家的审慎和历史学家的广博,将目光投向了那些淹没在浩如烟海的档案中的“非主流”材料——比如地方善堂的章程、民间诉讼的判词,甚至是祭祀仪式的残留记录。通过这些碎片化的证据,作者重构了礼教规范在地方层面的具体“落地”过程,以及它是如何与地方经济结构、宗族权力网络发生摩擦和融合的。例如,书中对于特定区域内“茑萝”习俗的分析,就揭示了礼教在实际操作中是如何被地方经济利益所扭曲或强化的。这种“向下看”的史学视角,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明代“礼治”的理解,证明了礼教并非一套僵硬的外部约束,而是内化于地方生态系统的活的机制。对于希望深入了解中国社会变迁动力学的研究者来说,这本书提供了全新的工具箱和分析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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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过去对明代社会的研究,往往着重于中枢权力对地方的控制,对于地方社会内部的自我调节机制关注不足。阅读《明代地方社会礼教史丛论》后,这种认识被彻底颠覆了。作者构建了一个精巧的分析框架,将礼教视为一种“社会契约”的维护工具,而非单纯的道德说教。书中对“乡约”制度在不同地区执行强度的对比研究尤其精彩。在某些富庶的江南地区,乡约更多地承担了社会信用和秩序维护的功能,其礼教色彩相对柔性;而在一些边远或治理薄弱的地区,乡约则不得不借助更严厉的仪式和惩戒手段来强行推行既定的礼制。这种地域性的差异化分析,避免了将明代社会视为铁板一块的简单化倾向。它促使读者思考:在没有强力中央干预的背景下,地方社会是如何依靠其内部的礼教共识来维持稳定性的?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它迫使我们重新审视地方自治的复杂性与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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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结集整成书。所以难免重复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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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结集整成书。所以难免重复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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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每一章的思路都很好。作者强调的“礼仪-社会史”的进路明显与和张寿安的“礼仪-考证”相当不同。明代礼学并非经学式的话语,所守经典看似不出于《圣谕六言》和《朱子家礼》二端,但经过士人”接转“而平民化后具有的操作性很值得重视。如果说张寿安推翻了梁启超清代有学术而无思想的论断,那么赵克生的的研究也在不断挑战清人新情欲观之下对明儒“以理杀人”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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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作者关注的问题挺有趣的,比如明代礼学(尤其是家礼)的变化与实践。明代礼学确实有不同于清代礼学重考证偏经学的变通的一面(援俗入礼,以礼化俗)。蒙学礼教和地方社会的圣谕宣讲也有有趣。希望能学到作者“眼光向下”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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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作者关注的问题挺有趣的,比如明代礼学(尤其是家礼)的变化与实践。明代礼学确实有不同于清代礼学重考证偏经学的变通的一面(援俗入礼,以礼化俗)。蒙学礼教和地方社会的圣谕宣讲也有有趣。希望能学到作者“眼光向下”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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