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伦敦,贺毕行政管理的公司发生了钻石窃案,空空的保险箱中只留下一个血红的拇指印,警方循线索找到指纹的主人-贺毕先生的侄子罗宾并指控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为嫌疑犯人。然而,一枚红拇指印能否说明一切?显明的事实与隐瞒的真相之间有没有不为人知的落差?聪明敏锐的侦探宋戴克医生,以他专业的知识理性思考,松动了毋庸置疑的如山铁证,案情急转直下,令人拍案称决。
作者简介:理查·奥斯汀·弗里曼(1862-1943)
英国作家,生于伦敦苏活区,裁缝之子,大学时专攻医学,毕业后前往非洲黄金海岸的英国殖民地执医,长达七年,后因为健康原因回国,不再从事专职的医务工作。
在写了一本颇受好评的游记之后,弗里曼开始转向专业写作。他初与友人共同以“CIFFORD ASHDOWN”(克里福德·阿什当)为笔名出版了一些犯罪小说。而后“单飞”,创作了以宋戴克为主角的系列故事,《红拇指印》是第一部,发表于1907年。弗里曼将他的专业知识通过宋戴克这个角色发挥出来,结合科学的观察与对犯罪的推理,使作品充满知性的愉悦,另外,他创造了“反叙式推理”形式,故事开始时,读者已然知晓凶手,悬疑的趣味来自犯罪过程的逐步揭露,层层还原,这种形式本身,亦是作者“实验精神”的发挥。
p14:“,就保了案。”——————应该是“报了案” p29:“,而不是像他们提供资料。”——————“向他们” p44:门来了——————门开了 p72:“我从来也去过那里;”——————“也没去过那里” p92:“这也太夸张的点吧?”——————“了点吧?” p109:他...
评分和其他的推理不同,这部比较象科学探案,围绕着一个红拇指印的辩识展开的,好歹福尔摩斯还会到处走走,观察观察,这故事的主角就是在实验室里面做实验搞研究。 不过看多了其他类型的推理,这种写作方式还觉得蛮新鲜的
评分以往的印象会让我们陷入死角,有些事实不是理所当然,需要仔细的推敲与事实的依据,故事很好,只是过于平淡,只有后期法庭的辩论部分比较精彩,而且也得到了很多关于指纹的知识,还是不错的!
评分 评分《红拇指印》是奥斯汀·弗里曼的处女作,跟经典的反叙事推理短篇集《歌唱的白骨》不同,是长篇推理作品。 故事讲述了1901年3月9日的晚上,霍恩比公司发生了一起钻石失窃案,一颗价值三万英镑的钻石被人从保险柜中悄悄取走。警方闻讯赶来,发现现场没有任何破坏的痕迹,空空的保...
其实没有那么无聊 就当科普了下知识
评分走近科学。。。
评分其实这是一本法庭推理小说吧,能在有限条件完成逆转还满厉害的。
评分神探必备:医生助理,啰嗦女士。看到一半就觉得凶手该是朱丽叶,越往后看越觉得作者对她的描述很奇怪。结局没有交代清楚真凶究竟如何作案以及作案动机,也没有解释他与朱丽叶的关系——他究竟是如何获知医生体信息的,为什么朱丽叶后期与“我”的谈话中反应如此奇怪??难道是因为爱情??!!
评分09年8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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