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芒丝》是司汤达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主人公奥克塔夫出身贵族家庭,才貌超群,是上流社会里的出色人物。但他落落寡欢,对周围环境难以忍受,只有表妹阿尔芒丝是红颜知己。阿尔芒丝是个被收养的孤儿,性格坚强,与贵族上流社会格格不入。奥克塔夫与阿尔芒丝由于情投意合而彼此相爱。后来奥克塔夫经济地位发生变化,从而引起两人的爱情波折。奥克塔夫的母亲弥合了他俩的裂痕。但婚后不久,奥克塔夫听信了别人对阿尔芒丝的诽谤,离家出走,在前往希腊途中,因痛苦失望而服药自尽。
不说那个字 糜鹿/麋鹿 阿尔芒斯这名字很吊人胃口,我总把它想象成芒果。一个深度成熟充满甜汁与营养的女孩子。芒果淡黄色,儿子最喜欢吃,七八元一斤,一斤四五只。看这小说时天下着小雨,今年的倒春寒真厉害,春天里居然冷得象深冬一样。丈夫不知怎的就感冒了...
评分这本小说应该算是司汤达采用世纪病的题材拿心理分析练手的作品,而世纪病的题材确实比较适合运用大量的心理描写,比如缪塞的《一个世纪儿的忏悔》里歇斯底里的内心独白。 就像序里说的,这本书的名字叫奥克塔夫更合适,不过之所以叫阿尔芒丝可能也是因为奥克塔夫希望这么叫的吧...
评分 评分两读司汤达大师的《阿尔芒丝》,感受颇多,却又不尽相同。一次是在年少时的翻阅,一次却是大学后的品味。但无论是哪一次,我都和作者的选择一样,让这个故事结束在人们的叹息声中。 6年前,身为初中生的我,初谙世事,对于政治和社会没有太多的认识,看着《阿尔芒丝...
评分一个“世纪病”患者的故事,主人公自始至终都在闹别扭,显得有些矫情
评分写出了青年人热恋的心理狂热失去理智,爱的发狂,可直到译后记,我才知我擦是阳痿,尼玛,这人的形象在我心中愈发的伟大啊。如今,岁数大了,谁不怕啊,你要是认识伟哥就好了。大学的午后时光,司汤达这货还是可以的。
评分前边看着简直像宝玉和黛玉,看到后边感觉要发展成奥斯汀了,结果又一转,呜呜,到最后逼出眼泪了又戛然而止。
评分前边看着简直像宝玉和黛玉,看到后边感觉要发展成奥斯汀了,结果又一转,呜呜,到最后逼出眼泪了又戛然而止。
评分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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