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保尔1932年8月17日出生于加勒比地区特立尼达岛(位于向风群岛最南端、委内瑞拉东北部海岸外)的一个印度婆罗门家庭,祖父1880年作为契约劳工从印度北部漂洋过海移民特立尼达。奈保尔年幼时,父亲凭自学谋到特立尼达英语《卫报》记者之职,于是举家从乡间小镇搬迁到特立尼达首府西班牙港。 西班牙港的市井生活才是年轻的奈保尔眼中“真实的世界”。但另一个世界也许更为真实,那就是英国文化与文学的世界。奈保尔的父亲喜爱英国文学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读书读到精彩处就要念给儿子听,让他一同欣赏。奈保尔在《阅读与写作》(1999)一书中回忆道,他十二岁之前就已经记得英国文学中很多片断,它们主要来自莎剧《裘力斯·凯撒》、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尼古拉斯·尼克尔贝》和《大卫·科波菲尔》、乔治·艾略特的《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和查尔斯·金斯利的《英雄》。至于他当时对印度的印象则完全来自英国作家(毛姆、艾克利和奥尔都斯·赫胥黎)笔下的印度。换句话说,他自幼就从英国人的视角来认识与他没有直接关联的印度。 在父亲的感染下奈保尔从小立志做作家。 于2001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奈保尔(V.S.Naipaul)在《抵达之谜》中,描绘了英国威尔特郡乡村旷野的景色,包括生活在那里的人及他们身上所发生的变化;同时交替穿插着自己写作的历程和外出旅行时的心情记录。这部被冠以“半自传体小说”(一种纯粹杜撰的称谓)的作品,打破了纪实与虚构、小说与散文的界限,以类似印象画派的笔法,捕捉外界事物留存在心中的影像――那些跳跃的记忆光点、闪烁的人影、生活碎片、乡野景色和朦胧的伤怀之情。它们在忧伤调性统领下,使流淌的语词所呈现的一切,具有永久回味的意味;仿佛是对逝去岁月所作的一次邀请或回访。
奈保尔暂居索尔兹伯里山谷的那段岁月,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不同于美国西部的狂野和地中海沿岸的明媚,英国内陆的标志是充斥着凄风苦雨的荒原。《抵达之谜》更明确了这种印象:阴冷的天气、高大的山毛榉、消失的玫瑰花。迷离的气候,也给这片英国荒野平添了神秘的情调。 书里都...
评分那是一片小小的区域,位于史前巨石阵附近的英国乡村,被城市文明抛弃的遗迹,奈保尔居住了两年或者更长的时间.他一边进行创作,一边仔细地观察着.事物表面的痕迹总是慢慢显现. 杰克和他的花园是乡村里唯一的亮点,其他只是废墟一般.他代表着对生命的常态并且精心维护....
评分V.S.奈保尔是一位著述丰厚的作家。《抵达之谜》并不是他最重要的作品,但却是有着独特地位的作品。 奈保尔被人称为“无根的作家”,而《抵达之谜》恰恰记载了奈保尔“寻根”的心迹。文学评论家弗兰克•克默德说,《抵达之谜》蕴藏了奈保尔对他居于其间的威尔特郡的...
评分 评分像往常一样,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公司,然后开始我一个小时左右的阅读时间。这一次,我选择的是印度裔作家奈保尔的自传体小说——抵达之谜。 我读了2页,发现味道有些不对,作者的叙述十分的啰嗦,开始像18,19世纪的作家那样,开始狂写景物,而且一口一个"从我的文学之眼"看上...
用巨细无遗的笔触织一张乡村生活的网,体裁与视角都相当模糊,读着读着常常怀疑他是不是穷尽了在那里的所有时间来完成这本书
评分他終於講到自己。
评分555看不下去了……
评分喜欢书名。不知道是作者本身记忆力不好,还是担心读者记忆力跟不上,许多不必要的重复、解释让人厌烦。
评分没有明显的故事情节 他怎么写那么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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