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毕飞宇的长篇处女作,毕飞宇说:“我写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有一幅顽固的画面,那就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中国城市。这个画面当然是不存在的。我好像站在一座桥上,我的面前是开阔的城市纵深,它是冬天的景象,浩浩荡荡的屋顶上洒满了阳光。这是一个梦幻式的‘大全景’。糟糕的是,我对‘大全景’从来都不相信。正如我不相信‘最后的统计结果’。我只相信局部,因为我们只能在局部里面生存。换句话说,只有局部才可能有效地构成存在。当我走进九十年代初期某一个城市的‘局部’的时候,那是怎样一幅躁动、混乱、汗流浃背同时又人声鼎沸的场景!”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学声乐的大学生,而他的母亲则是一个返城的知青。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作者的另外两本获奖小说《青衣》和《玉米》的源头就在这本书里,安安静静的,一点蠢蠢欲动的意思都没有。这是一种多么美妙,多么值得期待的期待!
毕飞宇像许多人一样曾有过画家梦、歌手梦。渴望音乐的毕飞宇在二十六岁的时候来到南师音乐系,推开了王学敏老师的琴房,练习了一年多的“咪”“嘛”。于是有了师大音乐系的耿东亮。这成了耿东亮的经历,成了红豆的经历。 童惠娴这个形象比酒鬼蜈蚣一样的伤疤更能触动到我。生活...
评分 评分毕飞宇的第二本书。是他自己的第一本书。 毕飞宇的文字很妖荒诞的比喻却恰到好处。感觉有些虎头蛇尾。 但是耿东亮母亲的这个角色刻画的让人又心疼又烦人。烦人的是她和天下过于爱孩子的母亲一样,给人的爱是窒息而喘不过气的。心疼的是她是如何被迫留在农村,甚至要用和别人苟...
评分毕飞宇像许多人一样曾有过画家梦、歌手梦。渴望音乐的毕飞宇在二十六岁的时候来到南师音乐系,推开了王学敏老师的琴房,练习了一年多的“咪”“嘛”。于是有了师大音乐系的耿东亮。这成了耿东亮的经历,成了红豆的经历。 童惠娴这个形象比酒鬼蜈蚣一样的伤疤更能触动到我。生活...
评分我并不遗憾地发现这本书叙事结构凌乱而僵硬,而且叙事过于满过于饱,这大概是处女作的通病之一。 在这篇书评里我单单说一下书里面的那个教耿东亮唱流行歌曲的酒鬼。这个人物从一出场就显示出了与众不同的流浪诗人气质,与中规中矩的学院派的炳章对比鲜明。 我是多么着迷于小说...
毕竟处女作。虽然差了些,但我就是喜欢毕飞宇的文字没办法 加一星
评分后劲儿不足
评分太喜欢毕飞宇了。我想了一下喜欢他的原因大概有二,一是他的笔触非常细腻,揣摩人物的心理十分深入,二是他的描写很具有画面感,一个学电影的人可以自动脑补画面,分分钟都想把他的片段改拍成戏!
评分毕竟处女作。虽然差了些,但我就是喜欢毕飞宇的文字没办法 加一星
评分太喜欢毕飞宇了。我想了一下喜欢他的原因大概有二,一是他的笔触非常细腻,揣摩人物的心理十分深入,二是他的描写很具有画面感,一个学电影的人可以自动脑补画面,分分钟都想把他的片段改拍成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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