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描写的是19世纪末叶英国一个衰败的大家族后代的爱情故事。肯特郡乡村的莱伊家族,当年曾显赫一时,以后逐渐衰落。最后只剩下莱伊小姐和侄女伯莎撑持这个门第。伯莎是一个热情而纯洁的姑娘,盲目爱上了她们家佃户的儿子——克雷杜克。勇敢的伯莎不顾阻挠,终于嫁给了克雷杜克。
但是,婚后不久,伯莎就发现丈夫是个思想迟钝,只重俗务,不懂爱情的人,伯莎在失望之余,把希望寄托在她怀孕的小孩身上。不料生下的是个死婴。极端的痛苦和失望,使伯莎开始认识到她爱情的盲目性,但这已经为时太晚了……
记得《傲慢与偏见》里的班先生,以讽刺班太太为生活主要内容,理性的男人求偶期的为美貌所惑,挺迷思的。男女对换,就是伯莎和爱德华了。当比较聪明的那个是女人,而比较愚蠢的男人又想驾驭她,确实局面更可悲些。很多人看觉得女主作?其实女主是太多激情了,情欲?爱情?颜控...
评分 评分我觉得这本书适合女性读。在很多女性的脑中爱情太完美,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如果将自己迷失在爱情中,一定是悲剧。现代的女性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读一读可以自省。不过书中也揭露了一个现实,门当户对的爱情更容易好维持。伯莎本应该是很勇敢的,门第的观念被爱...
评分我觉得这本书适合女性读。在很多女性的脑中爱情太完美,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如果将自己迷失在爱情中,一定是悲剧。现代的女性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读一读可以自省。不过书中也揭露了一个现实,门当户对的爱情更容易好维持。伯莎本应该是很勇敢的,门第的观念被爱...
可是你无法真正地了解一个人,除非你和他共同生活,除非你在每一种环境下观察到他的全部心绪。
评分早期的毛姆和莫泊桑还真有点儿像……
评分前面代入很慢。很开心是失恋以后,有点想通的这两天看了后面的三分之二。与其说写乡绅,不如说毛姆对女人情爱的疯狂迷恋和清醒分析得相当透彻。小说性只有三成,剩下全部的都是站在高处的分析或者自我独白式的反复思考。我希望自己能够尽快平静地说出那句话,他真的真的真的很优秀,唯一的缺点是我疯狂地爱过他——却又不再爱他了。(这个旧书版本太赞,黄书页,硬软度超级适中的手感,不舍得还给同事了都)
评分可是你无法真正地了解一个人,除非你和他共同生活,除非你在每一种环境下观察到他的全部心绪。
评分爱情,玫瑰色的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