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新书,我总喜欢先读与书名一样的那篇文章。总觉得既然都与书集重名,必然会是最精彩的。 想到某个词,邂逅。这般美好的情节,对于我一直很有吸引力。老实说,读完倾城的第二天,我便跑去了图书馆,一路上总也想遇到这样一个高大英俊的德国小生...现在想来,更觉当时的可笑...
评分我读三毛是因为在大学里认识的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她每天晚上躲在蚊帐里,认认真真读书的情景一直都让我难以忘记,昏黄的灯光、舒适的床。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读书(大概以前都疯玩去了,呵呵)。而这本《倾城》就是我当时读的遍数最多的一本书。看到三毛说不负我心,便也想...
评分陈天恩小朋友这么描写自己的小姑: "小姑都不会正经,每天都在讲笑话,疯疯癫癫的,看上去很快乐.我们考月考的时候星期天在祖父母家温习课本,小姑都来捣蛋叫我们不要背书,如果考最末一名就给我们奖金,考好了就没有钱,我祖母叫我不要理小姑,要好好用功." 笑~ 我喜欢...
评分在周遭流行琼瑶的时候我发现了三毛,那时候的我是无知的.第一篇文字就是<倾城>.那时候还是觉得谈恋爱是坏孩子的专利,真正的爱情要等到20岁以后.不是很明白为什么那眼神是任何人无法抵挡,只是在最后那一刻感觉自己的心缩紧了一般疼痛,因此向往着柏林的那道阳光,一直到现在. ...
评分遇到王子之前,公主可以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姑娘 可以没有钱买靴子还要硬着脸微笑 可以脚被雪水冻僵颤颤巍巍走回教室烘干袜子 可以饿着肚子,可以哭的声嘶力竭 一笑便如春花的公主 最美的时刻 只留给王子 跟我走吧 多美的一个故事
《倾城》这个故事美得让人疯掉
评分每一次的重生,便是一个新的人。这个新的人,装备比先前那个软壳子更好,忍受痛苦的力量便会更大。……全书最后一个故事好动人呐!TOT
评分对!就是这本小小的,旧旧的...还是姐姐的..把它带在身边.很喜欢里面的那一篇篇.
评分看得莫名地伤感与感动!
评分关于这个在沙漠里自由行走的女子。我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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