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單元導論
第一章民事訴訟概述
一、民事糾紛
二、民事訴訟
三、民事訴訟的目的
意義·涵義·學說
四、民事訴訟與相鄰製度的對接
與人民調解製度的對接·與仲裁製度的對接
五、民事訴訟法
涵義·性質、作用、地位·與憲法·種類·判例、指導性案例·效力·與實體法·近現代發展
六、民事訴訟法律關係
七、民事訴訟體製
涵義·價值·類型·轉型
八、民事訴訟法沿革
古代·清末至1949年·新民主主義時期·1949年至改革開放·1991年的製定及至今的修改
九、民事訴訟法與法係
十、民事訴訟法學
對象與範圍·研究方法·體係
第二章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一、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概述
涵義·功能·體係
二、訴訟當事人平等原則
涵義·依據
三、辯論原則
現行《民事訴訟法》中的辯論原則·約束性辯論原則(辯論主義)
四、處分原則
涵義·內容·法理依據·與約束性辯論原則的關係
五、誠實信用原則
緣起與認識基礎·意義·適用情形
第三章民事審判的基本製度
一、基本製度概述
二、閤議製度
概念·閤議庭構成
三、迴避製度
概念·主體範圍和情形·方式和程序·無利害關係情形
四、公開審判製度
涵義·意義·不公開審理的特殊情況
五、兩審終審製度
多重審級製度的利弊與審級的多元化·兩審終審製
第二單元民事訴訟中的法院
第四章法院的結構
一、法院的概念
二、普通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及巡迴法庭·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
三、專門法院
軍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海事法院·知識産權法院
四、法院的內部組織結構
審判業務部門·非審判業務部門·審判委員會
五、法院的審判人員和其他人員
審判人員·其他人員
六、法院體製改革
概述·主要舉措
第五章法院的職權
一、法院職權概述
二、法院的民事審判權
程序控製權·程序事項裁決權·調查取證權·釋明權·事實認定權·實體爭議裁判權
三、法院的執行權
概述·關於審判權與執行權的分離以及執行體製的改革
第六章民事裁判權的範圍
一、民事裁判權範圍界定的標準
二、民事裁判權範圍的政策調整
三、民事爭議與行政爭議的界定
四、民事爭議與內部爭議的界定
第七章管轄
一、概述
概念和意義·確定管轄的因素·管轄恒定·種類
二、級彆管轄
涵義·標準·內容
三、地域管轄
概述·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
四、專屬管轄
五、共同管轄和選擇管轄
六、協議管轄
七、默認管轄
涵義及意義·要件
八、裁定管轄
移送管轄·指定管轄·管轄權的轉移
九、管轄權異議
涵義·提起條件·處理程序
第三單元當事人等
第八章當事人
一、當事人的概念
二、當事人的確定
涵義·基準與學說
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能力和訴訟行為能力
訴訟權利能力·訴訟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權、訴訟負擔與訴訟義務
當事人權·訴訟負擔與訴訟義務
五、當事人的訴訟行為
涵義·特點·種類·評價·瑕疵訴訟行為與處理·申請與主張·訴訟契約
六、當事人適格
涵義·與當事人能力的交錯·判斷當事人適格與否的標準·三大基本訴的類型與當事人適格
七、當事人的變更
法定的當事人變更·任意的當事人變更
八、原告與被告的確定
概念·原告和被告的確定·企業法人下落不明、歇業、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等情形的訴訟主體資格問題
第九章共同訴訟
一、共同訴訟概述
涵義·發生原因·分類
二、必要共同訴訟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類似必要共同訴訟·必要共同訴訟人的內部關係
三、普通共同訴訟
概念和特徵·適用條件·普通共同訴訟人的內部關係·證券市場虛假陳述案件訴訟的共同訴訟適用
四、訴訟代錶人製度
概述·訴訟代錶人·代錶人訴訟的種類·關於人數不確定的代錶人訴訟的特殊程序·人數不確定的代錶人訴訟裁判的效力·不宜適用訴訟代錶人的情形
第十章第三人
一、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概念、訴訟地位·製度設立的目的·參加訴訟的條件
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兩種類型·輔助型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被告型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第十一章訴訟代理人、代錶人及輔助人
一、訴訟代理人概述
概念·特點·種類·訴訟代理與民事代理異同·民事訴訟代理製度作用
二、法定訴訟代理人
概念·訴訟地位·法定訴訟代理權的取得和消滅
三、委托訴訟代理人
概念和特點·範圍·權限·委托訴訟代理權的取得和消滅
四、法定代錶人與法人代錶
五、訴訟輔助人
第四單元訴權與訴
第十二章訴權
一、訴權的涵義
二、訴權的學說
雙重訴權說·私法訴權說·公法訴權說·訴權否定說
第十三章訴
一、訴的概念
二、訴的種類
確認之訴·給付之訴·形成之訴
三、訴的利益
涵義·權利保護的資格·權利保護的利益
四、訴訟標的
涵義·在民事訴訟實務中的地位·識彆(傳統訴訟標的理論·新訴訟標的理論·訴訟標的識彆的具體適用)
五、訴的變動
訴的閤並·訴的變更·訴的追加
第五單元民事訴訟中的證據與證明
第十四章民事訴訟中的證據
一、證據概述
概念·民事訴訟中證據的閤法性·證據能力·證據的證明力·關於非法證據的排除與采信
二、民事證據的種類
2012年《民事訴訟法》修改對證據種類規定的調整·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物證·勘驗筆錄·當事人陳述
三、本證與反證
四、證據保全
概念和意義·條件·程序·方法
五、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法院主動調查收集證據·根據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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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