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解释》介绍:在过去十五年里,解释已成为法律学者的主要知识范式之一。就如20世纪60年代对规则的兴趣和70年代对原则的兴趣,在过去十年里,很多法律理论的建构是围绕着解释的概念展开的。然而,甚为重要的一点,解释是一个更加宏伟的范式:它不只是法哲学家感兴趣的主题,在一些有影响力的哲学家看来,解释也是一般方法,一种法律理论的元理论。譬如,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就提出了法理学的解释性方法,以对抗传统的分析性方法。后者有一个核心的假定,即在哲学问题:“法律是什么?”与法律人的问题:“关于此问题或彼问题的法律是什么?”之间,以及在前二问与道德问题:“法律应该是什么?”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分。
德沃金晚近的法律解释理论对这些观念上的区分提出了挑战。他认为,阐释法律的概念,必然与用以解决问题的法律是什么的思考密切相关。在他看来,法律不仅仅是一项解释性的事业,而且一定是通过参与者(participants)运用非常相同的方法被阐释;理论家和执业者(practioners)都在从事一种相同的推理,即试图把最佳的解释加于他们所面对的实践之上。为此,法律的概念与其特定要求之证成,不能再被视为是两个相分离的问题。
不论好坏,此方法论上的发展和转向,是《法律与解释》撰稿者之间争论的主要论题之一。德沃金的解释性法律理论似乎支持法律理论中反实证主义者的立场。然而,饶有趣味的是,对其结论极为赞同的一些论者坚决反对其解释性的方法,反之亦然。为此,赞同哈特(H.L.A.Hart)有关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的许多结论的一些论者,在德沃金的解释性方法论的转向中获益匪浅。然而,两个阵营都承认解释是理解法律的核心。毕竟,法律实践的解释性是普遍的,除非我们充分理解解释由何者所构成,否则,对我们想要理解的实践,不可能有一副清晰的画面。
解释不单单是法律概念,甚或不是典型的法律概念。它在艺术和艺术批评领域,同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意味着,在这两门学科之间存在着有趣的类似。而这种类似的范围和有效性又是争论的对象,其中有若干争论,在本文集里彰显无余。然而,无多大疑问的是,法律理论和文学理论都对解释的概念感兴趣。因此,对诸如目的在文本解释中的作用,解释是否可能为客观的真(或假),文本能否决定或有效拘束对其所作的解释此类问题,这两门学科显然都有兴趣,并且似乎需要关于解释的一般理论。
本文集的多数撰稿者似乎承认,解释和意义这两个概念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解释主要是对解释对象之意义的说明。然而,这个共同的出发点,只是开启了关于意义的种类、核心和范围的纷争之门。也就是说,人们期待关于解释的一般理论至少能为以下三类问题提供解答:可能的解释对象;解释核心及其规范基础;和认识论的问题,此领域知识的可能性是什么——譬如,存在正确和不正确的解释么?解释在某种意义上是客观的么?
这些和其它有关解释的一般问题,对于法律理论,尤其是裁判理论,意义非凡。众所周知,人们期待法官解释特定的文本。但是,何为文本?我们怎样以及将什么准确地确定为此处的解释对象?假设我们已确定文本,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些文本对其可能有的解释构成实质上的约束么?那些解释有某种客观的状态么?说某种解释为客观的真(假),其意指所何?这些有关解释的一般问题,对于裁判的正当性(legitimacy),有着重要的道德和政治意义。譬如,倘若文本不以某种有意义的方式约束解释,那么这种解释的正当性基础何在?法官如何能够证成他们的成文法解释。解释在根本上区别于创造么?如果不是,那么法官创造法律得到授权了么?
一直以来,这种道德和政治上的关切,已经成为法理学的一部分。然而,从解释的一般理论这一有利视角来考察,则是相当晚近的发展。因此,法律与文学之间的类比,尽管有可能争论纷纷、问题重重,却使得法哲学家对这些传统问题有了新的见解。
并非所有关于法律和解释的主题都是新的;立法目的在成文法解释中的作用,是那些古老的一代又一代反复出现的法理学问题之一。《法律与解释》的一些撰稿者就是沿着这一论辩传统,不用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然而,就立法目的在成文法解释中的作用与一种适当的关于法律权威的理论密切相关这一观点而言,他们或多或少还是一致的。根据这一流派的思想,尊重立法目的之证成必定源于有关法律权威之正当性的考量。在此,解释的概念和法律的概念之间紧密而又有争议的联系,再度显现。因此,通过利用晚近对权威的分析,并与当代解释领域的研究结合起来,《法律与解释》撰稿者对这些古老的争论,提供了暂新而又令人振奋的洞见。
本文集的论文正如杰纳斯(Janus,两面神)的面孔;它们既回望也前瞻。在某种意义上,该文集对过去十五年法律理论中的一个主要议题作了某种回溯;同时,《法律与解释》撰稿者也提出了一些全新的且具有挑战性的议题;其中有一些是尝试性的;有一些则更为完整和全面,并且所有议题要求有更多的思考和研究。
这部书实际是1993年特拉维夫大学一次研讨会的论文合集,集中了英美法系几位重要研究者的观点。 首先要说的是,既然是为研讨会所做的文章,也不免良莠不齐。布莱恩·毕克斯那篇就有充数之嫌。个人认为,干货比较多的是朱尔斯·科尔曼、布莱恩·莱特的《确定性、客观性与权威性》...
评分这部书实际是1993年特拉维夫大学一次研讨会的论文合集,集中了英美法系几位重要研究者的观点。 首先要说的是,既然是为研讨会所做的文章,也不免良莠不齐。布莱恩·毕克斯那篇就有充数之嫌。个人认为,干货比较多的是朱尔斯·科尔曼、布莱恩·莱特的《确定性、客观性与权威性》...
评分这部书实际是1993年特拉维夫大学一次研讨会的论文合集,集中了英美法系几位重要研究者的观点。 首先要说的是,既然是为研讨会所做的文章,也不免良莠不齐。布莱恩·毕克斯那篇就有充数之嫌。个人认为,干货比较多的是朱尔斯·科尔曼、布莱恩·莱特的《确定性、客观性与权威性》...
评分这部书实际是1993年特拉维夫大学一次研讨会的论文合集,集中了英美法系几位重要研究者的观点。 首先要说的是,既然是为研讨会所做的文章,也不免良莠不齐。布莱恩·毕克斯那篇就有充数之嫌。个人认为,干货比较多的是朱尔斯·科尔曼、布莱恩·莱特的《确定性、客观性与权威性》...
评分这部书实际是1993年特拉维夫大学一次研讨会的论文合集,集中了英美法系几位重要研究者的观点。 首先要说的是,既然是为研讨会所做的文章,也不免良莠不齐。布莱恩·毕克斯那篇就有充数之嫌。个人认为,干货比较多的是朱尔斯·科尔曼、布莱恩·莱特的《确定性、客观性与权威性》...
《法律与解释》这本书,如同打开了一扇通往智慧殿堂的大门,让我得以窥见法律的精髓与奥秘。作者的叙述风格严谨而又不失温度,他能够将深奥的法律理论,用清晰、流畅的语言呈现,让我这个非法律科班出身的读者也能茅塞顿开。书中对不同法律解释原则的细致阐述,以及它们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让我对法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有了更深的认识。我尤其对书中关于“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这一观点的探讨印象深刻,它让我意识到,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活生生的社会实践的产物。作者对于法律解释的历史演变过程的梳理,如同在回顾人类文明的进步轨迹,每一次解释方式的变革,都凝聚着对公平正义的孜孜以求。它鼓励我去审视法律的背后,去理解法律的价值,去思考法律如何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这本书对我来说,不仅仅是知识的获取,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重塑。
评分在翻阅《法律与解释》的过程中,我最大的感受便是它所传递出的那种严谨而又充满人文关怀的精神。作者在分析法律条文时,总是能细致入微地剥离出其背后的社会根源和价值取向,让我对法律的理解不再停留在表面,而是能深入到其灵魂深处。书中对于不同法律概念的界定和阐释,逻辑清晰,层层递进,仿佛引导着我一步步走进一座思想的迷宫,但同时又给予我足够的指引,让我不会迷失方向。我尤其欣赏作者在处理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法律问题时的态度,他并没有简单地给出一个“标准答案”,而是呈现了多种不同的解读角度和理论支持,鼓励读者自己去权衡利弊,做出判断。这种“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教学方式,是这本书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它不仅仅是一本关于法律的书,更是一本关于如何思考、如何理解复杂世界的书。我在阅读过程中,常常会停下来,回味作者的论述,思考它与我自身的生活经验有何关联,这种沉浸式的阅读体验,让我对法律的理解也更加立体和深刻。书中关于法律解释方法的探讨,也让我意识到,即使是同一部法律,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语境下,也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解释,而这些解释,都承载着当时社会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和追求。
评分在这本《法律与解释》中,我所体味到的,是一种对法律理性与人文关怀的深刻融合。作者以其渊博的学识和精妙的笔触,将法律解释的奥秘一一展现在读者面前。书中对于不同法律解释原则的细致分析,以及它们在不同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让我对法律的理解不再是单一的、僵化的,而是多元的、动态的。我尤其对书中关于“法律的演进与其解释的演进相辅相成”的观点深有感触,它让我认识到,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被重新解读和完善的。作者的论述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无论是法律专业人士还是普通读者,都能从中获得深刻的启发。这本书对我来说,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一种思想的启迪,它引导我更深入地思考法律在社会运行中的角色和价值。
评分《法律与解释》这本书,以其独到的视角和深刻的洞察力,彻底颠覆了我之前对法律的片面认知。作者并非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表面,而是深入挖掘了法律解释的复杂性及其对社会现实的影响。书中对不同法学流派的梳理,如同一场思想的盛宴,让我领略到法律理论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我尤其对书中关于“法律的解释权”和“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讨论印象深刻,它让我意识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解释的灵活性,也在于其对社会现实的适应性。作者的论述逻辑严谨,层层递进,仿佛在引导我一步步解开法律的奥秘。它鼓励我去独立思考,去质疑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结论,去探究法律背后的逻辑和价值。这种开放性的引导,让我受益匪浅,也激发了我进一步学习和探索法律的兴趣。这本书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知识的增益,更是一种对法律价值的重塑。
评分我之所以如此推崇《法律与解释》,是因为它以一种令人信服的方式,展现了法律的魅力与力量。作者深厚的学养和卓越的表达能力,将原本可能枯燥的法律理论,变得生动而引人入胜。书中对不同时代法律解释方法的演变,以及它们所反映出的社会变迁,让我对法律的理解不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发展的。我尤其欣赏作者在处理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法律问题时的审慎态度,他并没有简单地给出“唯一正确”的答案,而是呈现了多种可能性,鼓励读者进行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这种“授人以渔”的教学方式,是我在这本书中最看重的。它让我认识到,法律的解释从来都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是一个开放的、与社会互动、不断发展的过程。这本书对我而言,不仅是一次知识的汲取,更是一场思维的革新。
评分《法律与解释》这本书,如同一个智慧的宝藏,每一次翻阅都能从中发掘出新的启示。作者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将法律解释这一复杂的议题,梳理得条理清晰,引人入胜。书中对不同学派在法律解释上的观点差异,以及它们在实践中的应用,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多元化和复杂性。我尤其对书中关于“自由心证”和“经验法则”在法律解释中的作用的论述印象深刻,它让我认识到,法律的解释不仅仅是逻辑的运用,更是对社会生活经验的深刻洞察。作者的叙述风格严谨而不失生动,他能够将抽象的法律概念,用贴近生活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来阐释,让即使是法律领域的初学者也能轻松理解。这本书对我而言,不仅是知识的获取,更是一种对法律精神的感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深刻思考。
评分阅读《法律与解释》,我体验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智识上的愉悦。作者以其精湛的笔触,将法律的宏大叙事与个体命运的微观视角巧妙地结合,使得法律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抽象概念,而是触手可及的生活现实。书中关于法律解释的多种理论和实践方法的介绍,如同一面多棱镜,折射出法律在不同时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多样面貌。我特别被书中关于“法律漏洞”和“司法能动主义”的讨论所吸引,这些话题挑战了我过去对法律的固有认知,让我开始反思法律的局限性和可能性。作者并没有回避争议,而是鼓励读者积极参与到对法律的思考和对话中来,这种开放性的姿态,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著作,更是一个邀请,邀请我加入到这场永无止境的法律探索的行列。书中对法律与其他社会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联系,也让我看到了法律的跨学科性,它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整个社会肌体血脉相连。这种多元化的视角,极大地拓宽了我对法律的理解。
评分这本书的出现,无疑是在当下这个信息爆炸、观点泛滥的时代,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静下来、深入思考的绝佳契机。读罢《法律与解释》,我仿佛经历了一场思想的洗礼,对“法律”二字有了前所未有的深刻理解。它不再是枯燥抽象的条文,而是鲜活地与人类社会、与我们每个人的命运紧密相连。作者并没有止步于罗列法律条文,而是巧妙地将历史的纵深、哲学的思辨、以及现实的案例融为一体,勾勒出一幅幅波澜壮阔的法律画卷。我尤其被其中关于法律解释的历史演变部分所吸引,从早期朴素的“字面意义”到后来复杂多样的“目的性解释”,每一种方法的背后,都蕴含着对社会公正、公平正义的不断探索和追求。它让我认识到,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僵化体,而是在不断发展、不断被重新解读的过程中,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书中对不同法学流派的对比分析,也让我看到了法律思想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让我更加理解了不同社会背景下法律的形成和演变。它鼓励我去独立思考,去质疑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结论,去探究法律背后的逻辑和价值。这种开放性的引导,让我受益匪浅,也激发了我进一步学习和探索法律的兴趣。
评分在我翻阅《法律与解释》的过程中,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知识的海洋,而作者就是那位技艺精湛的舵手,带领我穿越波涛,抵达智慧的彼岸。书中对法律解释的各种学说和方法的介绍,让我领略到了法学研究的严谨与精妙。作者并没有简单地罗列知识点,而是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将理论与实践巧妙地结合,让我对法律的理解更加具象化。我尤其被书中关于“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的讨论所吸引,它让我意识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解释的灵活性,在于其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作者在处理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展现出的那种客观、审慎的态度,让我对法律的严肃性有了更深的敬畏。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关于法律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引导我去思考法律的本质,去探究法律背后所蕴含的价值追求。这种深刻的思考,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最大的收获。
评分《法律与解释》这本书,如同一位博学而谦逊的向导,带领我走过了一条充满智慧的法律探索之旅。我惊叹于作者扎实的学术功底,他能够将看似晦涩的法律理论,用如此生动、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让像我这样的非专业读者也能从中获得深刻的启示。书中对一些经典案例的深入剖析,更是让我体会到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的 crucial role。它不仅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更是体现人类价值、追求社会公正的重要载体。作者对于不同法律解释学派的梳理和评价,展现了他对整个法学思想史的深刻洞察,也让我看到了法律解释的演变是如何与社会发展同步的。我尤其被书中关于“法律保留”和“类比解释”的讨论所吸引,这些看似细微的原则,却对法律的适用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它让我认识到,法律的解释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活,而是需要智慧、勇气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这本书不仅提升了我对法律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它激发了我对公平正义的思考,让我对社会运行的规则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评分马默是拉兹的学生,所以,权威是本论文集的一大关键词。
评分会议论文集,第一篇提到50年代“生活形式”60年代“范式”90年代“解释”都是智识时尚,区分解释的基本、有效性、正当性问题,理由主义地进一步区分现象的意义/文本的个体化标准为语义/句法、视有效为事先视现象为文本的合理性价值之最大实现。第三篇有深刻敏锐的社科哲学的洞见,指出法理学自身面临要求both成为实践哲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论难题,展开讨论内在/外在主义和哈特拉兹德沃金的诸争论。第五篇整个是艺术哲学,比艺术哲学家写得简明到位。第七、九篇是翔实、实在、扎实的法理学讨论。
评分会议论文集,第一篇提到50年代“生活形式”60年代“范式”90年代“解释”都是智识时尚,区分解释的基本、有效性、正当性问题,理由主义地进一步区分现象的意义/文本的个体化标准为语义/句法、视有效为事先视现象为文本的合理性价值之最大实现。第三篇有深刻敏锐的社科哲学的洞见,指出法理学自身面临要求both成为实践哲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论难题,展开讨论内在/外在主义和哈特拉兹德沃金的诸争论。第五篇整个是艺术哲学,比艺术哲学家写得简明到位。第七、九篇是翔实、实在、扎实的法理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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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会议论文集,第一篇提到50年代“生活形式”60年代“范式”90年代“解释”都是智识时尚,区分解释的基本、有效性、正当性问题,理由主义地进一步区分现象的意义/文本的个体化标准为语义/句法、视有效为事先视现象为文本的合理性价值之最大实现。第三篇有深刻敏锐的社科哲学的洞见,指出法理学自身面临要求both成为实践哲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论难题,展开讨论内在/外在主义和哈特拉兹德沃金的诸争论。第五篇整个是艺术哲学,比艺术哲学家写得简明到位。第七、九篇是翔实、实在、扎实的法理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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