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是“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之一。《刑法总论》共分三编,二十二章。主要介绍了刑法概述,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立法,刑法解释,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体,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正当行为,刑事责任,刑罚概述,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裁量,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消灭制度等内容。
北师大刑法研究院院长,《刑法总论》教材的总主编,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法、最高检的咨询专家。目前已接受内部纪律处罚。 他如果相信自己所编教材的每一个字,就应该去自首然后把自己交给自己参与制定的刑法,而不是躲在“内部处分”的壳子里。一个研究刑法、教授刑法、制定...
评分北师大刑法研究院院长,《刑法总论》教材的总主编,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法、最高检的咨询专家。目前已接受内部纪律处罚。 他如果相信自己所编教材的每一个字,就应该去自首然后把自己交给自己参与制定的刑法,而不是躲在“内部处分”的壳子里。一个研究刑法、教授刑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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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北师大刑法研究院院长,《刑法总论》教材的总主编,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法、最高检的咨询专家。目前已接受内部纪律处罚。 他如果相信自己所编教材的每一个字,就应该去自首然后把自己交给自己参与制定的刑法,而不是躲在“内部处分”的壳子里。一个研究刑法、教授刑法、制定...
说实话,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实在是太“学院派”了,对于初学者来说,可能入门门槛有点高。但如果你是已经对刑法有一定了解,正在寻求更深层次理论突破的法律人,那么它绝对是一本宝藏。我最欣赏它敢于直面那些学界长期未决的难题。例如,关于“因果关系认定”的部分,作者对“相当性理论”的批判性继承,简直是一场精彩的理论辩论。他没有盲目地崇拜任何单一学说,而是像一位高明的法官一样,权衡了各种理论在解释复杂案件,特别是那些涉及多因一果或条件作用的案例中的得失。他用大量的篇幅拆解了“规范的因果关系”这一概念,试图将纯粹的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进行剥离,尽管这个尝试充满了争议,但其论证的严密性令人叹服。读完这部分,我对那些看似简单的“谁导致了结果”的问题,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复杂感——因为我意识到,事实的认定本身就是一种高度复杂的价值选择过程。这本书的深度,体现在它敢于将那些被多数教科书简单带过的灰色地带,用最锋利的理论工具进行切割和分析。
评分这本书的阅读体验,简直像是在攀登一座知识的迷宫,每当你以为找到了出口,作者又抛出了一个新的岔路口,让你不得不停下来重新审视你对“违法性”的全部认知。我尤其对其中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印象深刻。它没有简单地停留在《刑法》第二十条的字面解释上,而是深入挖掘了防卫意思的必要性与盖然性之间的动态平衡。作者用了一种近乎哲学思辨的方式,探讨了在面对紧迫危险时,人的“认知资源”和“决策时间”如何影响其行为的“相当性”。更妙的是,他引入了比较法的视角,对比了英美法系中“恐惧的理由”(Reasonable Apprehension)与大陆法系中“客观紧迫性”的区别,这使得整个讨论维度一下子被拉宽了。读到后半段关于“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竞合问题时,我甚至需要放慢速度,反复阅读那些引用的小注,因为作者的论证链条非常长,每一步的推导都建立在前一步扎实的基础之上。这本书不是那种可以快速浏览的畅销读物,它要求读者投入心神,去追踪作者穿越历史文献和前沿判例的每一步足迹,那种智力上的挑战感,正是它最吸引我的地方。
评分这本书的价值,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它对“刑法解释论”的深刻反思上。我发现,作者在几乎每一章的结尾,都会巧妙地将话题引向法律的适用和解释层面,这使得全书的理论探讨始终与司法实践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张力。特别是当他讨论到“行为”的概念时,那种对行为特征的捕捉,简直是大师级的。他不仅探讨了“作为”与“不作为”的二元对立,更深入剖析了现代社会中那些介于两者之间的“控制风险行为”的刑法地位。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花了很大篇幅论证了在高度工业化和信息化的今天,传统的物理接触式的行为概念已经不足以应对新的犯罪形态,并借此引出了对“数字化侵害”的刑法评价基础的探讨。虽然具体到某个具体的罪名讲解不多,但它为我们提供了一整套分析任何新型犯罪行为的“思维框架”和“工具箱”。这本书的阅读过程,与其说是学习知识,不如说是一次对自身法律思维进行“校准”和“升级”的过程,它让我们意识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解释和适应不断变化的人类行为的能力。
评分这部刑法理论著作,乍一看,装帧朴实,内页排版也中规中矩,没什么花哨之处,但一旦翻开,那种沉甸甸的学术分量立刻就压了过来。作者在开篇对犯罪构成要件的阐述上,可以说是耗费了大量的笔墨,细致入微地剖析了每一个要素的理论渊源和实务中的争议焦点。我记得有一章专门讨论“不作为犯”的保证人地位,作者引用了大量德日法系的经典学说,并结合我们国家近些年的司法实践案例,构建了一个逻辑严密的分析框架。我特别欣赏他处理复杂概念时的那种克制和精准,没有过多地进行情绪化的渲染,而是冷静地梳理法律条文背后的思想脉络。比如,在谈到故意形态时,区分“间接故意”与“放任”之间的微妙界限,作者不仅给出了教科书式的定义,还通过几个充满张力的假设情境,让读者能够清晰地把握住两者在主观恶性程度上的差异。读完整部分,感觉对刑法基础理论的理解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不再是死记硬背条文,而是真正理解了法律思维的底层逻辑。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它能把那些看似抽象、晦涩的理论,用一种近乎工程学的严谨性,搭建成一个可以操作和分析的体系。
评分这本书的结构安排,像是一部精心编排的交响乐,起承转合之间,节奏感极强。我注意到,作者在处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时,采用了非常独特的处理方式。他没有像传统教材那样,将两者并列论述,而是将“犯罪中止”作为“未遂”的一种特殊形态来考察其内在逻辑的异同。这种结构上的创新,迫使我重新思考中止行为的“自愿性”与“有效性”这两个核心要素。作者对“中止犯”中“自动性”的界定,引入了行为人对风险的“认知再评估”模型,而不是简单地停留在“意志力薄弱”的层面。这种从心理学和决策科学中汲取的养分,极大地丰富了传统刑法教义学的内涵。阅读过程中,我感觉自己像是在跟随一位经验丰富的侦探,抽丝剥茧地去还原犯罪嫌疑人心理活动的轨迹,每一次的判断失误或及时的悔悟,都在作者的笔下得到了精准的捕捉和定位。总而言之,它在体系构建上的新颖和对行为人主观状态的细腻刻画,是这本书区别于市面上其他同类著作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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