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一个追求“有自己声音”的作家,是当代文坛的奇才。1952年,他生于陕西南部丹凤县棣花村,1972年进入西北大学学习汉语言文学。此后,一直生活在西安,从事文学编辑兼写作。现任西安市作协主席、《美文》杂志主编等职。出版的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商州初录》、《土门》、《高老庄》、《怀念狼》、《病相报告》、《秦腔》,中篇小说《天狗》、《黑氏》、《美穴地》、《五魁》等,并有大量散文、随笔问世。作品曾获全国文学奖5次,及美国美孚飞马文学奖、法国费米那文学奖和法兰西文学艺术荣誉奖。以英、法、德、俄、日、韩、越等文字翻译出版了20种版本。
关于《白夜》,贾平凹曾坦言,自己最喜欢的作品不是那部“让我灵魂安妥的书”——《废都》,而是《白夜》,这也成了他一生最大的遗憾之一。“我的作品总是一个阶段一组。《白夜》就出在《废都》后没多久,结果我最好的作品被《废都》的声浪湮没了。”评论界与广大读者对这部被《废都》遮蔽的小说给予极高的评价,认为其无论是情节设定、语言运用、人物描写都远远超过《废都》。《白夜》也因其平静中埋伏机锋,练达处深藏宏义成为华语小说界公认的一部经典之作。
《高老庄》是贾平凹的第七部长篇小说,讲述了大学教授高子路回到高老庄与往昔故人之间所发生的错综复杂的情感纠纷,体现了封闭守旧的环境所导致的人的退化和改革开放对人的改良。
高老庄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村庄,据说那里的人是最为纯正的汉子,可是却偏偏矮小而粗俗,甚至一代不如一代,这些与高子路的妻子对村庄的遐想形成了强烈的反叛。高老庄是高子路的故乡,为了给父亲做三周年的祭奠,高子路同妻子西夏从省城回到了故乡。原本接受高等教育成为大学教授的他回到村子后,再次接触到旧的文化、旧的环境和旧的人群立刻使他回到了从前,形变变得保守、怎么。此时的高老庄俨然成了一面魔镜,照出了高子路骨子里的固有的习惯,各种冲突和矛盾接踵而至。
不是很懂,只是知道那里有些东西在吸引着我看下去。里面有一些神奇的东西,一些科学解释不清的东西。农村,农村都存在这样一些东西。一直在想,还是想不懂。 作者说,阅历不够是看不懂的。还真别说,自己真的一点阅历也没有。只是看到一些表面的东西,他在写些什么,...
评分《魔山》中的主人公卡斯托普,一呆就是七年。西夏的探亲假到最后也没有结束。如果说《浮躁》讲的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的浮躁,抒写了年轻气盛的作者在改革大潮中指点江山的见解,那么《高老庄》,就是步入中年的贾平凹,在看破些世事之后,对命运之玄秘的点点领悟。 前者是愤青...
评分想到了萨特的那篇恶心,萨特好像是患有眼疾——斜眼,而且他矮,看上去甚至有点猥琐的感觉,当我十年前买《萨特读本》的时候,出版社是费了心思的,封面照片里是萨特的侧脸,拍摄角度偏仰角,他神态自若,望着远处,颇有大师姿态。前言里提到他是“欧洲的良心”,良心这个词我...
评分这是在高中时晚上在被窝里打着小电筒偷偷看的,里面的故事情节现在大部分已经忘了,但其字里行间所散发出来的那种独特的味道却令人难以忘怀~~~
评分想到了萨特的那篇恶心,萨特好像是患有眼疾——斜眼,而且他矮,看上去甚至有点猥琐的感觉,当我十年前买《萨特读本》的时候,出版社是费了心思的,封面照片里是萨特的侧脸,拍摄角度偏仰角,他神态自若,望着远处,颇有大师姿态。前言里提到他是“欧洲的良心”,良心这个词我...
写书就老实写书,扯上民族性偏见就大了,西夏,高大,现代,纯种高老庄汉人,矮矬穷,尽管民族和文明可以比较,但下结论的时候一定要客观谨慎点。我以为,以现代衬托传统之丑,以种族划分人群优劣,宣扬天生的种性至上——这种思维,从根本上就是严重偏颇的。
评分情节很真实,但玄幻灵异的部分不太喜欢,此书对我的最大影响是发现了碑文需要加强关注,很丰富的社会资料来源
评分真实又无奈。。。体现了农民骨子里的自私、浅薄,小农主义得以展现。
评分真实又无奈。。。体现了农民骨子里的自私、浅薄,小农主义得以展现。
评分写书就老实写书,扯上民族性偏见就大了,西夏,高大,现代,纯种高老庄汉人,矮矬穷,尽管民族和文明可以比较,但下结论的时候一定要客观谨慎点。我以为,以现代衬托传统之丑,以种族划分人群优劣,宣扬天生的种性至上——这种思维,从根本上就是严重偏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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