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韵锦爱上了高中同学程铮,程铮也深深爱着她。但是家庭背景不同的二人,生活上的差异要彼此分开。而韵锦在分开之后才发觉有了程铮的孩子。个性强的韵锦没有告知程铮。在几年后,韵锦事业有成发觉程铮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她们的爱情会开花结果吗?
辛夷坞,办公室闲人,青春将逝未逝,业余爱好空白,聊以写文谋杀时间。无远大抱负,热衷一切小情小趣的事物,但并不迷恋。平生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感性,不较真,最大的缺点是明知故犯。
是在贴吧里看到的一个投票,说辛夷坞的男主那个人气最高。我当时只看了《致青春》和《许》,心中当然是韩述,但是人气最高的是一个叫程铮的名字。看这本完全是本着好奇去的,想看看他到底好在哪里,那么多人喜欢。的确,程铮比韩述对感情更加执着和不顾一切。也许是对于感情我...
评分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段情,纯纯的,抑或,蠢蠢的。但不能否认的,是它的美好和皎洁,是无法与现在相比。还记得记忆里那个为了爱不顾一切的影子么,那么勇;而现在,我们为了不伤到自己,就不断给爱增加负累,去获取内心的安全感。爱要简单,要快乐。这句话,很遥远。 喜欢程铮这样...
评分“两个人的巧合 总有个人坚持 回到原来的路 住同一个城市” 有人说《原来》太童话,讲诉的不是成年人的故事。我只想说,但愿成年人的现实故事里一直一直都有童话。但愿我们能为爱坚持,我们。
评分在一个凉爽的下午,在静安寺公园的长椅上,一口气读完了这个故事。 其间好几次长吁短叹,最后,更是不争气地落下了眼泪。 很久很久,没有因为一个故事而哭了。 我不想对苏韵锦和程铮的情感纠结做太多评论。我只能说他们是幸运的。于程铮,在心灵等待了那么久以后,终究是有了...
烂俗的王子与灰姑娘终成眷属的故事。
评分只能说口味被八阿姨养刁了,总感觉任何青春言情小说都比不过振华三部曲
评分别再拧巴了,别再强撑了,何必为无谓的骄傲去舍弃他对你的关心。他不是在施舍,他是在爱你。在有些人面前你无需坚强。勇敢点吧,只要你愿回头,你会发现他还在原地等你。
评分假如有一天我们重遇,我唯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至少不要过得比我幸福。
评分辛夷坞的字真的很朴素,换句话说,简洁利落,看着不累,较之无数文笔成为累赘的写手,实在难得。从最初讲到最后,叙述方式都这么朴素,现下无数同类小说的切入方式都是男女主仇视的现在,然后慢慢插入从前,好似有技巧,实则泯然众人。还是这样从头到尾的简单好看。矛盾点也非常好,不是什么客观外在,而是内里的变化,显得比较真实。虽然到底“原来你还在这里”这种事情我一点也不相信,不过,小说嘛,本来就是弥补现实的不足,给人安慰的。既然是做梦,何妨做个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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