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希圣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 在线电子书 图书标签: 陶希圣 社会史 政治学 国民党党史 历史 农村 中国革命史
发表于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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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希圣(1899—1988),湖北黄冈人。1922年北京大学法科毕业。1924年任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1927年初,任中央军事学校武汉分校教官,参加北伐革命军工作。1929年后在复旦大学、中央大学、北京大学任教。1934年创办《食货》半月刊并任主编。1937年挟笔从政,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后随汪精卫出走,任伪中央宣传部部长。1940年与高宗武赴香港,披露汪日密约。1942年到重庆任蒋介石侍从室第五组组长,后任《中央日报》总主笔。1947年兼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1949年赴台湾后,历任国民党总裁办公室第五组组长、国民党中央常委、《中央日报》董事长、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等职。
陈峰,男,1976年生,山东潍坊人,现任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史学理论及20世纪中国史学史。已出版专著《民国史学的转折——中国社会史论战研究(1927—1937)》、《二十世纪中国历史学》(合著)、《20世纪中国史学编年》(合著)、《史学引论》(参撰),编选文集《二十世纪中国史学史论》等,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中共党史研究》、《文史哲》、《南京大学学报》、《清华大学学报》、《史学月刊》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
目录
陶希圣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政学双栖、名动一时的风云人物。他曾为国民党要员,是重大历史事变的主角;他又驰骋学界,是社会经济史学派的创始人。陶希圣不但具有曲折的人生经历,其思想更是复杂多变,几度徘徊。陶希圣的传奇一生,可谓波谲云诡的近代史和民国史的一个缩影。
(一)
陶希圣名汇曾,字希圣,以字行,笔名方峻峰、方岳。1899年9月出生于湖北黄冈的一个官宦家庭。少年陶希圣的学业主要由父亲启蒙传授,学习《诗经》、《论语》、《史记》、《汉书》、《资治通鉴》等,尤好史部,对史论有浓厚兴趣。1908年,陶希圣进入河南最早开办的旅汴中学读书,接受新式教育,学习算学、英文、历史、地理、博物、体操等课程。1912年陶希圣考入英文馆,修习英文、国文、历史、修身等科目。1915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8年升本科,学习法科。据陶氏自述:“我自知拙于诗文,不选文科诸学系。我读史书,志在经世之学,初欲选政治系,又觉政治系课程空虚实,遂改投法律系。” 陶希圣:《八十自序》,见食货月刊编辑委员会编:《陶希圣先生八秩荣庆论文集》,4页,台北,食货出版社,1979。
北大四年,陶希圣广泛涉猎法学书籍,包括国际公法、德国民法、瑞士民法、罗马法、日耳曼法等英文著作,及一些日本的法学论著,如富井政章、梅谦次郎诸人的民法著作,石坂音四郎、松本蒸治诸人的民商法著作等。陶希圣也阅读了法律哲学的书籍。他后来曾回忆说:“每天到法律系图书室选读法律哲学的书,我读了新黑格尔派、新康德派以及社会法学派与历史法学派的一些英文书籍。”陶希圣:《潮流与点滴》,57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此外,北大时期陶希圣奠定了良好的国学基础。章太炎的入室弟子沈尹默、沈兼士都给予陶希圣诸多教益,尤其是沈尹默曾指点陶希圣披览一些表现“中国文史之学的源流及其演变”的书籍,如《吕氏春秋》、《淮南子》、《太史谈论六家要旨》、《汉书??艺文志》、《文心雕龙》、《史通》、《日知录》、《十驾斋养新录》、《文史通义》、《国故论衡》等。此时陶希圣在思想上也随着时代的变动不断成长。五四运动时期,陶希圣“对一时风动之新书,如柯茨基《阶级斗争论》与克鲁泡特金《互助论》,一并购买,同样披读,所轩轾” 陶希圣:《八十自序》,6页。。
1922年陶希圣毕业后任安徽省立法政学校教员,讲授亲属法。1924年7月到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法制经济部任编辑,负责审查法律、政治、经济等类文稿。同时又在上海大学兼课。他还应独立青年党何公敢等之邀,主编《独立评论》周刊。
1925—1927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运动成为陶希圣走向政治舞台的起点。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陶希圣被上海学生联合会聘为法律顾问,继而又为商务印书馆三所一处罢工最高委员会顾问。陶希圣在《东方杂志》的五卅惨案专刊上撰文阐说南京路巡捕房应负相关法律责任。此外,他还参加了上海学术界十人联署的宣言,对南京路巡捕房枪杀群众的惨案表示抗议。陶氏一时成为“上海社会上,特别是在工人和青年学生中,非常有名的人物”陶恒生:《“高陶事件”始末》,陶鼎来序,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五卅运动中的这段经历,使陶希圣在政治上思想上开始觉悟,当时中国的社会问题成为他的关注点。
1927年1月,陶希圣投笔从戎,赴武汉任中央军事学校武汉分校政治教官、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政工人员训练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陶希圣身处大革命风暴的中心,目睹了当时如火如荼的工农运动。1927年5月,夏斗寅部队叛变,武汉军校师生与农民运动讲习所师生,合并为中央独立师,陶希圣被任命为军法处长。在随军西进讨伐夏斗寅途中,陶希圣沿途参加了当地的革命运动。5月底,陶希圣在处理咸宁县农民协会的讼案上,因力阻农会书记逢开大会就要枪毙农民的做法,被指为“反动军阀”,五花大绑押回武汉。主持中共局面的陈独秀使陶希圣逃过一劫。陈独秀认为,陶希圣制止总工会和农民协会的专横行为属修正农运过火的做法。陶回到军校,不仅未受任何处分,还被指派为政治部秘书,兼任宣传处长。在此期间,陶希圣结识了汪精卫的左右臂膀陈公博、顾孟余,从此与汪派结缘。上海“四一二”及武汉“七一五”政变相继发生,陶希圣一度从事反对南京政府的活动。12月,陶希圣脱离武汉回到上海。
1928年4月,陶希圣受周炳琳之邀,任南京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宣传处编纂科长,为第二次北伐拟写传单与标语。后改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政治总教官周佛海任政治部主任,又兼任中央党部民众训练委员会指导科主任。1928年12月,陶希圣加入“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成为反蒋反共的“改组派”的一员。为此,陶希圣不得不辞去中央民训会和军校的公职,离京返沪。
加入改组派后的陶希圣多有批评攻击国民党当局的言论,受到排挤和打压。1929年初,司法院及司法官训练所原本打算索取陶汇曾《亲属法大纲》作为校样,当司法院得知陶汇曾即是陶希圣时,便不再索要该书了。1930年,陶希圣应商务印书馆之约编写了一部《五权宪法》教科书,系摘录孙中山有关五权宪法的演讲及书札的文句而成。但当该书呈送南京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审查时,“竟被批驳,不许出版”,成为了陶希圣一生中“唯一写成并且印成而未曾出版的一本书”。上海市国民党党部还曾向中央党部检举陶希圣在新生命书局《社会与教育》周刊所撰长篇与短文颇有“讽刺及批评现实政教”之意,其言论存在“种种非法及违纪之处”。后经朱家骅、陈布雷和陈果夫等人的斡旋才得以化解。参见陶希圣:《潮流与点滴》, 116、117页。
1928年陶希圣回到上海后开始在复旦大学中国文学系和新闻学系讲授中国文化史,又在暨南大学、中国公学和上海法学院兼课。大革命结束后政治上失意的陶希圣在学术上收获了丰硕的成果和巨大的声誉。陶希圣由中国革命而探索中国社会性质问题,成为中国社会史论战的先驱之一。1931年初,陶希圣开始任教于中央大学法学院。同年秋,陶希圣北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政治系教授。1934年12月,陶希圣创办《食货》半月刊,发起食货学会,又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拓荒者和奠基者。
这一时期的陶希圣虽不参政,但仍不失论政的热情。他在《独立评论》发表文章参与民主政治问题的讨论。陶希圣对中国当时时局进行评论,一方面“撰文抨击”日本对华北的窥伺,另一方面“或演讲、或撰文,驳斥中共言论,指为分裂中国的阴谋”陶恒生:《“高陶事件”始末》,10页。。
1937年5月,陶希圣意外卷入北平新旧学联(分别具有国共背景)之间的一场政治冲突。5月4日,“新学联”在宣武门外师范大学广场召开“五四”纪念大会。“旧学联”学生到会场高唱“保卫马德里”之歌, 两派学生遂生争执,“旧学联”学生受轻伤后退出会场。陶希圣登台演讲, 指责左派学生高唱“保卫马德里”之歌,“显然是分裂中国, 演出西班牙内战的惨剧”。事后,左派教授让“旧学联”向地方法院控诉“新学联”学生以伤害罪名, 并控诉陶希圣以教唆伤害罪名。陶希圣即在天津《大公报》撰文反驳,同时自撰辩诉状,以辩护人戴修瓒律师的名义发表在《世界日报》上。在此次与平津左派教授论战中,陶氏前后共发文40篇。陶希圣由此进入国民党高层的视线,成为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的人选。
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后,国民党中央为“团结各方共赴国难”邀请各党派及党派人士参加在庐山牯岭举行的茶话会。陶希圣与三大大学校长蒋梦麟、梅贻琦、张伯苓以及胡适、傅斯年等平津学者共同赴会。“牯岭茶话会”成为陶希圣人生的一个分水岭。会后,经陈布雷推荐,陶希圣加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国防参议会,从事国际宣传工作。8月,陶希圣加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第五组。9月,陶希圣应聘为国民参议员,为开展民众动员宣传与各党派人士穿梭往来,一时甚为活跃。
1938年1月,陶希圣与周佛海在汉口创立艺文研究会,周任总务总干事,陶任设计总干事。此会隶属中央宣传部,负有指导全国舆论的政治使命, 由蒋介石资助、汪精卫指导,以“内求统一、外求独立”、“一面抗战、一面建国”、“国家至上、民族至上”等口号为宣传重心。其宗旨:“第一,要树立独立自主的理论,反抗共产党的笼罩。二,要造成一个舆论,使政府可战可和。”1938年9月艺文研究会随政府迁往重庆。艺文研究会编办《政论》、《国际通讯》等刊物。陶希圣自此时开始撰文分析国际问题,以评论表明国民革命与抗战建国之立场与政策。陶希圣曾自称:“我写此类文章,颇能汲取读者注意。由此遂得以开辟抗战时期及战后以新闻记者论政之门径。”陶希圣:《八十自序》,20页。
抗战全面爆发后,陶希圣对战事感到悲观,寄希望于和平谈判。他先是参与了“低调俱乐部”的活动,又追随汪精卫开展所谓“和平运动”。1938年12月19日,陶希圣随汪精卫出逃河内。12月29日,汪精卫在河内发表“艳电”,公开响应日本首相近卫“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提携”的声明。此举招致全国人民及海外侨胞一致声讨,国民党中央将汪精卫开除党籍并撤销其一切职务。事后,陶希圣在香港《南华日报》发表社论称:“自抗战以来,汪先生仍本于一贯之精神与努力,求国家命脉之保存,求民族生机之持续,不断以维护国力为念虑”,“故在可再战之今日,主和罪”,为汪精卫作辩护。1939年8月26日,陶希圣从香港赴上海与汪精卫集团会合。1939年8月, 汪在上海召开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定陶希圣为“中央党部宣传部长”。9月20日陶希圣随汪精卫赴南京与王克敏、梁鸿志等汉奸傀儡头目商议组织伪中央政权。11-12月,陶希圣参加了汪精卫集团与代表日本政府的“梅机关”的正式谈判。一向不赞成汪另组新政府与日本谋和的陶希圣,发现日方意在瓜分中国,议和必然成为乞降,将沦为民族罪人,终于悬崖勒马。12月30日汪氏签订卖国密约时,陶希圣称病缺席。1940年1月4日,在杜月笙的安排下,陶希圣秘密登上由上海驶往香港的“胡佛号”轮船,翌日抵达香港。1月22日, 高宗武、陶希圣二人在香港《大公报》披露汪日密约《日支新关系调整要纲》及附件, 此即震惊中外的“高陶事件”。
陶希圣脱离汪精卫集团后,奉重庆之命在香港创办国际通讯社,编印《国际通讯》周刊,向战时军政机关提供世界局势分析及国际问题参考资料。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沦陷后,陶希圣于1942年1月逃离香港,2月25日辗转抵达重庆。在陈布雷奉蒋之命的安排下,陶希圣任委员长侍从室第五组少将组长。1942年他协助蒋介石撰写国策性著作《中国之命运》一书。1943年《中央日报》改组,陶希圣兼任《中央日报》总主笔。抗战胜利后委员长侍从室撤销,陶希圣改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参议,后又为总统府国策顾问,又奉命为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任《中央日报》总主笔。1948年底,陶希圣为蒋介石起草《1949年元旦文告》。1949年1月蒋介石下野后,陶希圣追随其来往于溪口、杭州、上海、舟山之间,许多重要文告均由陶希圣草拟。
1949年,陶希圣随蒋介石去台,在国民党中央仍位居要津。他参与了国民党内部改造运动,任中央改造委员会设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后改任第四组主任。以后历任国民党中央常委、立法委员、革命实践研究院总讲座、《中央日报》董事长。1968年陶希圣退休,改任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1971年,陶希圣在台北与其四子陶晋生将《食货》复刊,改为月刊。从1971年4月至1988年7月停刊,《食货》共发行17卷,推动了台湾史学的转型发展。1988年6月27日,陶希圣在台北去世,享年90岁。
(二)
在大师云集、群星闪耀的民国学界,陶希圣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陶希圣自言:“家学所传者为史学,大学所受者为法学。史学与法学两道思潮,汇为中国社会史学,此生若可称为学者,只是中国社会史学而已。”陶希圣:《潮流与点滴》,“陶恒生序”,13页。陶希圣的学术建树主要在史学方面。1928—1937年是陶希圣学术上的黄金期。这段时期陶希圣有两项作为,一是发起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史论战,二是创办《食货》半月刊,倡导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何以要发起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史论战?陶希圣后来回顾说:“民国十三年至十六年,北伐的革命怒潮冲洗了中国,也震动了世界。我亲眼看到且亲身经历社会结构普遍强烈的变动。在这大时代里,我有一种企图,要采用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向历史中探求中国社会的演变的轨迹,以印证并解答现代中国的问题。”陶希圣:《食货复刊辞》,载《食货》月刊第1卷第1期,1971。
1928年6—12月,陶希圣在《新生命》月刊上发表一系列论文,在复旦大学与劳动大学发表演讲,后将这些论文辑成《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于1929年1月出版,打响了社会史论战的第一炮。1929年的一些长篇论文收编为《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1930年的一些长篇和短篇文字也辑为《中国社会现象拾零》,都由新生命书局于1931年出版,皆风行于世。陶希圣成为社会史论战中“新生命”派的首席代表。此外,1929—1930年间,陶希圣还写成一些小册子,诸如《中国之家族与婚姻》、《中国封建社会史》、《辩士与游侠》、《西汉经济史》等,并翻译出版了《国家论》及《马克思经济学说的发展》、《各国经济史》(此两书与萨孟武、樊仲云合译)。这些作品“在社会上引起了各方的注意和兴趣”,其中多种还被译成日文出版,在日本一时有所谓“陶希圣时代”之称。
在社会性质和社会史论战中,陶希圣关于中国历史发展阶段的认识屡有变更。1928—1932年,陶希圣大致是把中国社会发展分为宗法、封建、前资本主义三个阶段。商以前是氏族社会;商至战国是封建社会;战国以后是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宣称,中国的封建制度早在战国时代就已崩坏,而引起封建制度崩坏的原因,是商业资本的发展。当前中国社会“封建制度已不存在,封建势力还存在着”。陶希圣成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论的首倡者。
1932年前后,陶希圣开始不断修正自己对于社会史的看法,最大变化在于由原来回避中国存在奴隶社会到明确肯定有奴隶社会。在1932年发表的《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中,陶希圣认为,西周是氏族社会的末期,战国至东汉是奴隶社会,三国到唐末五代是封建庄园时期,宋代以后为资本主义。他在1932—1935年出版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将中国历史划为三个时期,商代为神权时代,西周至春秋为贵族统治时代,战国至清为王权时代。到了1944年出版的《中国社会史》一书中,他又重估“中国社会进化的阶段”,认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第一期是商周时代,此期“为氏族社会末期及原始封建社会”;第二期是战国至秦汉,其中战国时代“是原始封建形态的社会转变到奴隶生产占支配地位的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秦汉为奴隶社会;第三期是汉末至唐初,“是封建制度发生、完成、发达的时期。初唐以后,此制度由发达而分解”;第四期是宋至清末,为“城市手工业及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第五期是“清末以来半殖民地社会”。
陶希圣后来解释自己的观点屡变的原因是:“历史上两个不同的社会形式,供给我们不同的材料。但因公式主义不许我们指出两者的异点,我们是弃材料而留公式呢?还是弃公式而取材料,重新估定社会进化的途径?公式主义者的办法是前者。我的办法是后者。这是我四年来见解屡有变动的原因。”陶希圣:《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载《读书杂志》第2卷第7、8期合刊,1932年8月。
陶希圣对中国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与具有中共背景的学者包括所谓 “托派”存在明显的分野。他认为“‘中国社会是半封建半资本主义’之理论,乃是附会其所持‘农民运动与土地革命’之政策与战术,并非出自中国社会结构与社会问题之客观的分析与科学的研究”陶希圣:《八十自序》,载《传记文学》第33卷第6期,1978。。但他与中共学者也有共同之处,即历史观点与政治见解是相互呼应的,“一方面是用社会历史方法解释三民主义与国民革命。另一方面是用这一方法研究中国历史,叫做‘中国社会史’”。陶氏承认其在《新生命》月刊发表的一些论文,意在鼓吹“三民主义的不可分性”陶希圣:《潮流与点滴》,105页。。
社会史论战在思想文化界产生了极大的轰动效应,但经历数年之后,社会史问题愈辩愈乱,难以真正深入。“这时期的中国社会史研究者们最大的毛病,在乎只知瞎引外国的方法和结论,而并不顾及本国历史上的真正的史料。”杜若遗:《介绍食货半月刊》,载《文化建设》第1卷第4期,1935。为扭转社会史论战的偏弊,将空洞的理论之争引向材料的搜求整理,陶希圣于1934年12月1日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社会史专攻刊物”——《食货》半月刊。在创刊号“编辑的话”中,陶希圣明确指出:“这个半月刊出版的意思,在集合正在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史尤其是正在搜集这种史料的人,把他们的心得、见解、方法,以及随手所得的问题、材料,披露出来”。
《食货》半月刊由陶希圣任主编,新生命书局发行。1937年1月迁北平,出至第6卷时,因七七事变爆发而停刊。该刊共出版61期,发表了150多位作者的345篇文章。主要刊载有关中国经济社会史方面的论作,其内容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经济史方面,涉及田制、赋税、农业、商业、工矿业、外贸、货币、市场等诸多门类;社会史方面也覆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如涉及社会结构、城市、人口、家庭、婚姻、宗教、风俗、物产等方面,构成了一幅以经济为轴心的社会史的立体画面。它致力于史料的细致搜求和整理,展开了理论与方法的探讨,译介了大量的外国经济史论著,全面开拓经济史的研究领域,培养了许多经济史人才。总之,此刊“在组织和推动中国经济史学科的发展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李根蟠:《二十世纪的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载《历史研究》,1999(3)。。
1935年9月,陶希圣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设立中国经济史研究室,率领连士升、鞠清远、武仙卿、沈巨尘、贾钟尧等一众弟子集中搜讨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史料。从1936年7月到1937年6月一年间,编成唐代经济史料丛篇八册,交北京大学出版部。这八种史料印就土地问题、寺院经济、唐代之交通三种,其余土地法令、唐代之都市、工商业与货币、动荡中的唐代经济、财政制度五种只印成清样。直到1970年代初陶希圣在台湾创办食货出版社,乃再校所印就的三种正式出版。
陶希圣在中国社会经济史领域的开拓之功得到学界的高度认可。1945年出版的《当代中国史学》一书中说:“研究社会经济史最早的大师,是郭沫若和陶希圣两位先生。事实上也只有他们两位最有成绩。……陶希圣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有极深刻的认识,他的学问很是广博,他应用各种社会科学和政治学经济学的知识,来研究中国社会,所以成就最大。虽然他的研究还是草创的,但已替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打下了相当的基础。”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91~93页,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除社会经济史外,陶希圣在思想史领域也有所建树。早在《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一书中即对作为士大夫意识形态的孔子学说做了梳理和批判。其思想史方面的代表作当属1932—1935年出版的《中国政治思想史》四册。是书广告称:“国内的唯物辩证法叙述古代政治思想史发展概况及各派主张之详细内容者,本书实首屈一指。”此书是最早的中国政治思想史论著之一。据说1937年吕振羽的《中国政治思想史》就是针对陶希圣此书而作的。1940年代陶希圣在重庆改订《中国政治思想史》之际又编撰《论道集》第一、二集,汇集整理古代思想家关于“道”、“德”、“性”、“命”之论说,由“道”、“器”的分合推求思想家的思想方法。陶希圣的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显著特点是以社会史为基础阐述思想史的流变。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陶希圣之所以取得卓越的学术成就与当时受到唯物史观的熏染是密不可分的。尽管陶希圣具有国民党党员的政治身份,但其学术路向却接近唯物史观。陶希圣倡导社会经济史研究,从社会史角度考察思想史,涉足农民战争史,凡此种种,均与唯物史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反对公式主义的唯物史观,但不反对唯物史观本身。陶的弟子何兹全回忆说:“他读过马克思、恩格斯、考茨基等人的著作,受有他们的影响。他标榜以辩证法、唯物史观治史,使他成名的、在学术上高出别人的,正是辩证法和唯物史观。”何兹全:《爱国一书生》,54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他的思想方法接近唯物史观,却并不是唯物史观。他用的是社会的历史的方法,简言之即社会史观。但在所谓正统马克思主义者的眼中,他的史观是不纯的。” 何兹全:《我的大学生活》,载《史学理论研究》,1997(3)。连郭沫若也承认:“他的方法大抵上是依据唯物辩证法的倾向。”转引自杜荃:《读〈中国封建社会史〉》,载《新思潮》第2、3期合刊,1929。接近唯物史观而又与正统的唯物史观保持距离,正是陶希圣学术思想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之所在。
(三)
陶希圣曾长期在国民党和国民政府中担任要职,在民国政坛上一度引人注目,但他本人却只以论政者自居,且是书生论政。陶希圣针对时局发表了大量政论,其中蕴含着其复杂多变的政治思想。
“五四”至大革命前夕,与当时许多知识分子一样,陶希圣的政治理念处于一种混合杂糅的状态,介于国家主义、共产主义和三民主义之间。据陶氏自述:“我的社会政治关系左至共产主义,右至国家主义,可以说是广泛。但是我的社会政治思想路线,左亦不至共产主义,右亦不至国家主义。” 陶希圣:《潮流与点滴》, 93页。这一时期,陶希圣曾在《独立评论》周刊上标榜所谓“三个自决”,即“民族自决”、“国民自决”、“劳工自决”。其“三个自决”,既有别于“国家主义”,又不同于“共产主义”。当时环龙路中国国民党党部视之“与三民主义相契合”,合乎三民主义要旨,致函邀其加入国民党。
1925—1927年陶希圣参与大革命运动,思想受到巨大冲击。在武汉军校的一年,使陶希圣“对国际共产党之思想理论与战略战术,有深切之了解”陶希圣:《八十自序》,载《传记文学》第33卷第6期,1978。。他亲身感受到中共主导的工农运动过火,破坏了农村经济。陶希圣对共产主义和共产党产生了排拒心理。对于国民党,陶希圣倾向于以汪精卫为首的左派,反对蒋介石所代表的右派。“七一五”政变后,陶希圣提出“分共之后,仍然革命”的口号。
1928年加入国民党改组派时,陶希圣的思想疑是倾向于改组派的。陶希圣强调“固持十三年改组的精神”,在他看来,“民国十三年改组的根本精神在确定本党的基础在于中国的多数民众”。国民党是“代表农工商及革命知识分子等被压迫民众的党”,“不是一阶级党”。他强调指出,数十年中,革命党的官僚化,常常成为革命失败的根源,因此必须将供帝国主义驱策的官僚士大夫严格排除在党外。“若承认或容许本党代表超阶级的官僚士大夫,则陷于中国社会史上莫大的错误”。国民党的基础如移植于官僚士大夫,则党员人人均将以争得政治地位自足,不复计及利害本不切肤的民众痛苦,而民众的兴起反将不利于己,更将深恶而痛绝之。国民党官僚化以后,则党籍成了士大夫升化的阶梯,而政治便成为官僚政治。官僚政治本革命性之可言,孤媚外国,压制民权及剥削民生,一切反三民主义政策。在训政时期,“党和政府尤其要依革命民权的精神,领导革命民众,行使直接选举权和直接罢免权,以彻底打破官僚政治”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42、44、60页。。“国民党是为人民而设的革命党”,“本党革命始终要以国民为主体,始终要得国民的援助”。国民党必须唤起民众,“一则要民众赞助本党的政纲。二则以民众造成革命的武力。三则要由民众完成革命的破坏。四则要民众从事于革命的建设,一方使中国为民主的政治组织,他方面使中国为民生的经济组织。” 陶希圣: 《国民党的革命方略》,载《新生命》第1卷第8期,1928年8月。陶希圣对国民党的革命方略、如何运用民众团体管理民众、“消灭阶级斗争”等问题作了专门探讨。参见《国民党的革命方略》,载《新生命》第1卷第8期,1928年8月;《民众组织的理论和方案》,载《新生命》第1卷第6期,1928年6月。
陶希圣一方面强调国民党要依靠民众,一方面又与中共的底层造反理论划清界限。最突出的一点是他所谓的革命民众排除了流氓产者。陶希圣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论断和中国农民战争史的事实提出:“流氓不是产者农民革命的同盟者。他们到了一定的时机,必然一变而保护私产、联结士大夫来求自己的成功。他们第一步虽有社会主义的口头禅,第二步便踏上支配剥削产者农民的路。从流氓散兵所集成的流寇上去讨社会主义的出路,是枉然的。”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第二版序言》中曾说过:“流氓产阶级是主要集中于大城市中的、由各个阶级的堕落分子构成的糟粕,他们是一切可能的同盟者中最坏的同盟者。”“过去两湖民众运动的错误和共产党阶级斗争的主张,是我们应当纠正和反对的。”陶希圣:《民众组织的理论和方案》,载《新生命》第1卷第6期,1928年6月。而中共却采取务实态度,将流氓产者作为革命冲锋陷阵的力量加以利用。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认为:游民产者“很能勇敢奋斗,但有破坏性,如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
陶希圣在反思大革命失败的基础上对三民主义的精神进行了阐释和引申。他认为民族问题的焦点,一是“国内民族应如何以平民即一般生产民众为基本,以决定统一融合或分离独立的政策”;二是“帝国主义下的民族,应如何依平民即一般生产民众,相与联合,以与帝国主义共同奋斗”。要实现中华民族之解放,首先要以武力扫除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之国内军阀,而关键在于唤起民众。陶希圣:《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 236、237~241页,北京,新生命书局,1929。而民权主义的意义,“在‘唤起民众’使生产者主张并充实其亘古以来未有的政治要求,使怕国家者一变而管理国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所以,民权主义之民权是革命民权,与‘天赋人权’殊科, 更与从来士人阶级所腐心的民本主义有天渊雪泥之别。民生主义有两方面的意义:消极则平均地权使‘耕者有其田’,并节制资本使生产民众享受生产所得的利益。积极则增进社会生产力,改变商人资本为生产资本,并利用外国资本以增进此生产资本。”同上书,212~213页。而且,陶希圣明确反对当时将三民主义孔子化的做法。参见《孔子学说之发展》,载《新生命》第2卷第9期,1929年9月;《什么是儒教》,见陶希圣:《中国社会现象拾零》,北京,新生命书局,1931。
此时陶希圣的思想立场是“一面反对共产党之极左倾的倾向,一面又反对国民党之官僚化的倾向”,同时“多带有社会主义的左倾与历史的唯物论之倾向”陶希圣:《中国最近之思想界》,载《四十年代》第6卷第3期,1935。。如论者所说:“在从历史角度解释三民主义与国民革命这一方面,做得最深入最有代表性的疑是带有较深学术背景的陶希圣。陶希圣的文字看上去虽然不像陈公博等人那样锋芒毕露,但却最具历史的纵深度,因而其理论的说服力也最强,影响也最为长远。在这个意义上而言,可以说陶希圣这一时期的思想言论代表了20年代末30年代初国民党‘改组派’革命知识分子对于中国社会历史和革命前途的基本认识。”翁贺凯:《1927—1934陶希圣之史学研究与革命论——兼论其与国民党改组派之关系》,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3(4)。
九一八事变后,作为一名独立知识分子的陶希圣开始向自由主义转向。陶希圣认为,此次事变使国家民族陷入空前的危机之中,根源在于中国社会衰败和政治解纽,因此必须实行政治上的改良,当下最可行的是国民要争取言论集会自由。“国民在今日没有行使政权的合法地方,与行使政权的合法手段。当外交严重之今日,国民所赖以监督政府者,只是言论。在言论发展的时候,政府的行动自受拘束。”陶希圣:《为什么争言论集会自由》,载《时代公论》第2期,1932。“我们从日本军队占领辽宁的事件得到的是什么?……我们得到的是奋勇,是希望,是从反帝国主义运动中所必然兴起的内政的革新。”
“我们以为政府应当觉悟到民权之宜服从。如果政府不出此途,则革新运动必将转变为革命。所以我们以为政府应当觉悟到这一点。”陶希圣:《我们由外患所得的是什么?》,载《社会与教育》第2卷第22期,1931。他还批评中国的法西斯蒂“是买办法西斯蒂。他是对外软弱而对内强硬的运动。他是组织计划以维持那银行交易所投机资本主义的”,“他算不得法西斯蒂,他是一种理智的暴力。他是商人资本地主阶级本能的冲动。他是掊击异己以争国税的。” 陶希圣:《中国的法西斯蒂》,载《时代公论》第11期,1932。
1932年开始,与胡适等人一道,陶希圣以《独立评论》为平台对一党专政、开放党禁等民主政治议题展开更深入的讨论。陶希圣在《一个时代错误的意见——评时代公论杨公达先生的主张》一文中就杨公达提出组织清一色政府的观点提出异议,“所谓清一色,乃是国民党中最有力的一派”,“如果果真有一派能够救国,真能够解放中国的大众,我是赞成一派专政的。但是我们应当知道,苏俄及意大利的一派所以可以专政,是因为这一派能够集中社会里有力的群众的力量。一派专政不是由于他有钱有兵,乃是由于他有政策有计划有民众的拥护。尤其是由于他能够解决国家和民众的迫切问题。民众没有服从一派的义务。民众只跟随那能够帮助自己解决问题的人”。“两派政府也不能救中国,一派政府也不能救中国。中国的得救,只有一条路,这便是集中国民的权力以自救。”“两派分沾政权也不能集中国民的力量,一派独占政权也不能集中国民的力量。只有国民行使政权,才能是国民集中力量来救国”。“如果我替国民党最有力的一派打算”,“我决不上一派专政的万言书。我要劝他把政权向国民开放,我劝他不要以天下人为仇敌。”陶希圣:《一个时代错误的意见——评时代公论杨公达先生的主张》,载《独立评论》第20期,1932。陶希圣反对国民党一党一派独裁,认为应该开放政权于国民。
对于当时南京政府的“一党专政”,陶希圣指出:事实上,现在已经是国民党独裁的政治,政府现实大权是在一人,还是多人,也只有事实来决定。即令大权不在个人,也与议会政治相差很远。即令按照建国大纲召开国民大会,那个誓行三民主义的县民代表会议,也与多党议会不同。议会制度在理论上是不是适宜而有效,在事实上能不能便即实现,都成问题。参见陶希圣:《民主与独裁的争论》,载《独立评论》第136期,1935。与胡适等坚持西方式的议会民主不同,陶希圣在对民主政治的实行上持从宽务实的态度。到1937年,陶希圣明确提出国民党主导的多党合作制。“预料将来的趋势,虽不是一党专政,也并不就是几个政党更迭掌权的局面”,“中国的政治,最可能的趋势,是国民党执权,不过容许一两个支持这个政权的他党合法活动”。陶氏主张,“法律上许可国民党以外的党公开,政治上许可国民党以外的党在选民团里活动,取得当选的地位,参加国民大会,决定国策。依宪法召集的首次的国民大会开会以后,国民党自己也退居多党之一的地位。”陶希圣:《不党者的力量》,载《独立评论》第242期,1937。
1937年4月,中共代表周恩来在立法院修正国民大会两法规之前发表“我们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提出开放党禁的问题。陶希圣就周恩来意见中的部分观点撰写《论开放党禁》一文率先响应。他认为要集中国力以对外,必须开放党禁。陶希圣指出:“国民党不应在法律上持掌政权,由党来直接产生政府”,开放党禁的原则是,“是党就可以合法,是党就可以当选”,但“凡是企图分裂中华民国领土及破坏中华民国完整”的党派除外。参见陶希圣:《论开放党禁》,载《北方青年》第1卷第2期,1937。陶希圣对执政党和在野党和平共进召开国民大会充满期待。参见陶希圣:《国民大会的一个解释》,载《独立评论》第243期,1937。
陶希圣还指出,民主政治不应强化党治。他认为,在中国,不党者的数量最多,学生、工商业人士,尤其是农民都是不党者, 潜在的能量巨大。建设时期不同于革命时期,不党者是主体。“民主政治的任务应当是宣达不党民众的意思,并不是助长摇旗呐喊的宣传组织的党的活动。”陶希圣:《不党者的力量》,载《独立评论》第242期,1937。
九一八事变后,中日关系问题成为举国关注的一大焦点。与人们的一般印象有异,一度背负汉奸恶名的陶希圣最初是一个坚定的主战派。陶希圣认为,“作战是惟一的路。”陶希圣:《作战是惟一的路》,载《社会与教育》第3卷第13期,1932年2月。他高度赞扬了东北义勇军的抗日行为及为民族独立不畏牺牲的精神,“我们不要以为这些民族英雄是为了能战胜日军而作战的,他们是为了作战以伸张中华民族独立的精神而作的。……义勇军在目前不能够把东三省双手奉还中国的民族,但是义勇军的活动如果发展下去,日本终竟要把这块不能下咽的骨头吐出来。”陶希圣:《谈东北义勇军》,载《独立评论》第24期,1932。他坚决支持民众的抗日活动,“一切镇压民众的英勇行为的势力,妨碍民众的坚决的奋起的行为都是我们反对到底的。镇压及妨碍民众的势力即是不适于统治并领导民众的势力。”陶希圣:《我们应当觉悟的是什么》,载《社会与教育》反日运动特刊,1931年9月。“中国的解放,必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为条件”,“如中国民众以反日形势并严守反日方针而参加第二次大战,则此次东省事件便成为中国民族解放的第一步。反之,则只有灭亡的路。”陶希圣:《日帝国主义与中国》,载《社会与教育》第2卷第21期,1931。“全国反帝国主义的民众如果获得武力,他们的武力足以反抗日本帝国主义。”陶希圣:《我们由外患所得的是什么?》,载《社会与教育》第2卷第22期,1931。陶希圣反对依靠国际联盟的干预,“中国的生命寄托于中国国民大众。中国的生命并不存放在别国的外交部。”陶希圣:《国际均势与中国的生命》,载《独立评论》第184期,1936。“对日本帝国主义的铁拳,只有以民众的野战为对抗。”陶希圣:《对外与对内》,载《社会与教育》反日运动特刊第3号,1932。陶希圣反对单纯依靠军队作战,中国对日应采取国民战的方式。而要动员民众首先要伸张民权,召开国民代表大会。参见陶希圣:《国民战与国民代表大会》,载《时代公论》第1期,1932。“外交的胜利,是以国民对内政有完全的支配权为前提的。”陶希圣:《对外与对内》,载《社会与教育》反日运动特刊第3号,1932。而且,在当前形势下,民族运动与阶级斗争的关系是可以协调的参见陶希圣:《青年对于中国社会的态度》,载《众志月刊》第3卷第2期,1935。,“我们今后要在民族解放大旗之下团结。”陶希圣:《在民族解放大旗之下团结》,载《北大周刊》第1期,1935年12月30日。
但是,随着1935年全国抗日情绪的高涨,陶希圣的对日态度却悄然发生了摇摆,希冀通过外交手段和平方式解决中日争端。他呼吁日本国民起来制止日本军人的侵略行为。参见陶希圣:《中国的出路与中日关系》,载《教育短波》第84期,1936;陶希圣:《国际均势与中国的生命》,《独立评论》第184期,1936。陶希圣也充分认识到和平交涉的困难。“经济与武器之外,决定胜负的,还有国际的形势。如就国际形势来看,中国的战固不容易,也并不是十分的难。”“中国的难,还是和”,“现在中日战争已全面爆发,且在军事行动中,中国处于劣势,正处于局部战争失败之后的和议中”。“和,只有在日本撤回一切要求之下可行。换句话说,只有日本单独让步,才可以和。”陶希圣:《战难和更不易》,载《独立评论》第226期,1936。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代表官方舆论的陶希圣对抗战建国的原则和策略进行了阐发。“抗战与建国是并行的,抗战与建国是一件工作的两面。建国在作战的时候,也就是说在抗战中建国”。 指导抗战建国的最高原则是三民主义。陶希圣:《抗战建国的三原则》,载《黄埔》第1卷第1期,1938。抗战的最高目的是“建立三民主义的独立统一国家”陶希圣:《潮流与点滴》,151页。。参照第一次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抗战建国纲领,他提出四个要点:第一,“民族主义是我们对抗敌人唯一的精神武器”,“我们针对日本帝国主义者侵略的抗战,首先要有民族主义,我们不但应使内地民众的民族意识觉醒,更要在被日本帝国主义者所占区域内,发动广大的民族主义的运动”。第二,“以民主制度集中全国国民力量”。第三,“以国防计划建设国民经济”。第四,“以科学的原理与方法来培养国民道德与提高国民知识”,“对外抗战,必须得采用有条理有计划和有实效的方法。有条理有计划和有实效的方法,必都是由科学的研究而来。用科学的方法组织民众,用科学的方法设备物资,则抗战方能持久,方能给日本帝国主义以有效的打击。”陶希圣:《抗战建国纲领的性质与精神》,载《政论》第1卷第11期,1938。
陶希圣坚持国民党对抗战的领导权。他指出,国民政府、中国国民党与中华民国三位一体,“为什么中国国民党领导这一个关乎全国国民生命存亡,和关乎国家民族前途的抗战建国工作,这次的伟大工作,要一方面对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一方面要从抗战中打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从抗战中建设现代民族国家,以及维持国家民族生命的抗战,是由中国国民党所领导,为国民政府所执行,同时也是中国国民每个人所应尽的职责,我们要认识中国国民党的失败,就是中华民国的失败,中国国民党的灭亡,就是中华民国的灭亡。”陶希圣:《抗战建国纲领的性质与精神》,载《政论》第1卷第11期,1938。他劝告社会主义者不要从事分裂斗争,社会运动应服从于民族运动,“在受侵略的中国,社会运动是与民族运动交流不相妨的。在侵略急迫的时候,还应当为了民族运动停止社会运动的阶级分裂趋势。”陶希圣:《低调与高调》,载《独立评论》第201期,1936。“抗战以前,中国经济状态尚发生阶级斗争之可能。抗战期间,同仇敌忾,阶级斗争,更不容许其发生。”陶希圣:《抗战建国的三原则》,载《黄埔》第1卷第1期,1938。
陶希圣对共产党保持高度警惕,断定“尽管共产党人参加抗战,但是他们真正的目的是要‘制服’国民党。可是,由于国民政府对合作政策承担了义务,所以蒋不得不容忍共产党人要从他手中夺走领导权的企图”[美]约翰??亨特??博伊尔:《中日战争时期的通敌内幕(1937-1945)》,23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陶希圣舍蒋从汪有部分原因是不满于蒋的“提携共产党”陶希圣:《陶希圣致胡适(1938年12月3l日)》,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组编:《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398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
另一方面,陶希圣并未放弃和平幻想,与汪精卫、周佛海等的观点相近,成为“低调俱乐部”的一员。到1938年,国际干预的力和国内战事的受挫更使陶希圣对抗战失却信心而迫切希望与日本谋和。陶希圣在1938年12月致胡适的信中说:“自武汉、广州陷落以后,中国没有一个完全的师,说打是打不下去了。财政是一年开支廿七万万,收入不到两万万。壮丁补充大成问题。焦土政策引起人民怨恨,至长沙事件而达于极点。这样不可乐观的内容,到了这样一个外交情势,当然应考虑存亡绝续的办法”,“再打下去,只有更加沦亡,更加望,应当及时谋战事的结束”同上书,397~398页。。中日和平交涉必须以保持中国的独立自主为前提。他同时也意识到和平之路并不平坦。参见陶希圣:《怎样获得和平?》,载《时代文选》第8、9期,1939。他更多地寄希望于西方列强的制衡。陶希圣认为,中日之争和平解决的基础是国际局势。世界的集体安全制已经破坏,国际新均势正在形成,中国应当利用这一形势。参见陶希圣:《国际新均势的构成》,载《民意》第6期,1938。在国际方面,中国的前途是与英法美苏的国际和平路线一致的。由于国际反侵略路线的一致,中国的外交已经在世界化了。参见陶希圣:《民族与民主》,载《月报》第1卷第2期,1937。日本断不敢以亡国的条件加于中国。日本更力收拾中国的战局。在军事上,日本已陷入美英法俄的包围。在经济上日本落入美英合融资本的控制。日本在国际上处于孤立地位。参见陶希圣:《外交的沉闷与活泼》,载《政论》第1卷第31期,1938。“欧洲的大势是向有利于中国的路上走”陶希圣:《“压宝”的国际现势观》,载《杂志》第1卷第1期,1938。。今后解决中日问题的绝不是国联,而是美国,“中国应当致力于对美的外交”陶希圣:《国联与美国》,载《民意》第41期,1938。。
在此,陶希圣并不主张被动地依靠列强,而是试图主动利用列强之间的制衡力量求得中国民族的解放。他认为,1938年的“国际大势是和局不是战局”,日本欲乘此和局打败中国,中国则“应取转和局为战局的方针”,“应当有独立自主的中心精神,以民族国家的生存为立点,来运用国际局面而不为国际局面的牺牲品”陶希圣:《国际新均势的构成》,载《民意》第6期,1938。。对于国际联盟的态度是“不奢望,不失望”陶希圣:《对国际联盟的希望》,载《民意》第9期,1938。。
1940年“高陶事件”后在香港期间,陶希圣发表的政论文章有两类,一是揭批汪伪政权内幕,二是分析国际时事和外交政策的,以后者为主体。陶希圣对国际局势的观察评论疑是以寻求中国的外交路线为落脚点的。此时陶氏在民主思想上已有所退步。他辩称“党治为民族斗争的政治组织”,“党治与民主不相反而能相成”陶希圣:《“废除党治”感言》,载《国际通讯》第40期,1941。。1942年陶希圣重返国民党的权力中枢,再度成为蒋介石的亲信幕僚后,其思想与国民党正统派日趋接近,昔日与蒋氏的异见、对当局的批评意气消失踪了。可以说,此后的陶希圣已经是一名典型的御用文人,没有多少独立的思想可言了。
陶希圣的政治思想在大革命时期、改组派时期、《独立评论》时期及抗战前后,徘徊于左右之间,前后反复,几经变易,但唯一不变的是其民族主义立场。民族主义主要表现为对列强侵略的抵制和对建立独立富强的民族国家的渴求。陶氏认为,“民族主义在中国始终是第一义的”陶希圣讲,杨骥笔记:《青年思想之动向》,载《现代青年》第7卷第3期,19370515。。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皆须服从于民族主义。他在五卅运动中为罢工工人辩护,防共防苏,坚持中国文化本位,以及抗战中与日本谋和而最终脱离汪伪,都是民族主义的驱动。陶希圣是一个坚定的民族主义者。在近代中国,民族危难之际,救亡压倒启蒙,民族主义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和最强音。陶希圣的思想乃时势所造就、所孕化,叱咤风云的他不过是时代潮流中的点滴,汪洋中的一叶扁舟。
本集所选收陶希圣的文章,侧重于思想方面,包括政治思想、学术思想、外交思想、经济思想、教育思想等,对专门的史学论著(如《食货》半月刊上的论文)收录不多,只选择反映其学术理念和学术立场者。此外,陶希圣任《中央日报》总主笔期间,仅1943—1945年,就发表社论300余篇,这些文字未署陶氏之名,且代表官方言论,故不予收录。
关于所收论著的版本,原则上以原始版本为首选,后来收编为专书的文章,取其最初发表于报刊的版本。编者对选文进行加工处理时,尽量保持其原貌,仅对一些文字上的错误加以必要的订正
,凡原文笔误或排印错误者,用〔〕标明正字;原文脱字漏字者,用〈〉增补。遗憾的是,由于年代久远,当时报刊上的个别文字已缺损或模糊不可辨识,只得以□标示,恳请读者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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