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America's most inventive novelist, Jonathan Lethem, comes this compelling and compulsive riff on the classic detective novel. Lionel Essrog is Brooklyn's very own self-appointed Human Freakshow, an orphan whose Tourettic impulses drive him to bark, count, and rip apart our language in startling and original ways. Together with three veterans of the St. Vincent's Home for Boys, he works for small-time mobster Frank Minna's limo service cum detective agency. Life without Frank Minna, the charismatic King of Brooklyn, would be unimaginable, so who cares if the tasks he sets them are, well, not exactly legal. But when Frank is fatally stabbed, one of Lionel's colleagues lands in jail, the other two vie for his position, and the victim's widow skips town. Lionel's world is suddenly topsy-turvy, and this outcast who has trouble even conversing attempts to untangle the threads of the case while trying to keep the words straight in his head. Motherless Brooklyn is a brilliantly original homage to the classic detective novel by one of the most acclaimed writers of his generation.
乔纳森·勒瑟姆 Jonathan Lethem,1964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年少时,他沉迷于鲍勃·迪伦的音乐,钟情于《星球大战》,读过菲利普·迪克的全部小说。1982年,勒瑟姆从本宁顿学院退学,怀揣四十美元,从科罗拉多搭便车穿越一千多里的荒漠与山岭,来到加利福尼亚。在加利福尼亚,他为一家二手书店工作,同时开始了他的文学写作。
勒瑟姆是美国当代最具创造力、最受瞩目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杂糅了科幻、推理的元素,又能推陈出新,突破类型小说的限制,将纯文学与通俗文学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不仅深受读者欢迎,时常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榜,也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世界奇幻奖、金匕首奖、麦克阿瑟奖等众多大奖。主要作品有《枪,偶尔有音乐》、《布鲁克林孤儿》、《孤独堡垒》、《久病之城》等。
很早曾承诺为这本书写代序来着,很囧地拖到了写书评的时间,又拖着不肯写,突然发现文档里这几行字,就贴出来吧。 ------------ 后现代侦探的命运 侦探小说看多了,可以总结出几大套路来。疑凶必然不是真凶,逼真描写的必然不是真实,...
评分By Lily “在抽搐中,寻找宁静,这是生存的真相,但这真相需要透过一个病态的人受折磨的翻译给我们听,才听进去了。”这是一段对《布鲁克林的孤儿》的推荐语。当读完全书,回头再看这句话时,更多的,是对自身的唏嘘和感慨。 《Motherless Brooklyn》,是1999年National Book...
评分说实话,我没太读懂这本书。书中的压抑气氛有点像《红》,但是又不够悬疑。 他是蕴含着一种宗教还有隐晦的政治在其中,以一个人的视角来讲述发生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故事。 生命很迷茫,而周围的人似乎又很精明。那你的位置又在哪里呢?
评分说实话,我没太读懂这本书。书中的压抑气氛有点像《红》,但是又不够悬疑。 他是蕴含着一种宗教还有隐晦的政治在其中,以一个人的视角来讲述发生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故事。 生命很迷茫,而周围的人似乎又很精明。那你的位置又在哪里呢?
评分妥瑞氏症,这个词已经不是我第一次看到了。之前,看电影《叫我第一名》中的主角也换有这种疾病。除了都遭受这种困扰外,他们都有不服输,想要证明自己的决心,或者说 他们只是想过上平凡的生活。 上帝并不是公平的,有些人天生丽质,而有些人从出生就疾病缠身。...
这本小说的开篇,简直就像一团迷雾,将你一下子拽入了那个充满着泥泞、潮湿和低语声的布鲁克林角落。作者的笔触极其细腻,仿佛能让你闻到空气中弥漫的廉价香烟味和隔壁餐馆飘来的陈年油脂味。叙事节奏掌控得非常好,起初缓慢得像老式留声机里卡壳的唱片,每一个场景的描摹都带着一种令人不安的悠长感,让你不得不放慢呼吸,去捕捉那些潜藏在日常琐事之下的暗流。主人公的形象塑造得极为立体,他的内心挣扎和外在的冷漠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张力,他的每一个决定都像是被命运的丝线牵引着,不由自主地走向一个既清晰又模糊的终点。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人物对话时的那种“留白”,那些没有说出口的话语,往往比直接的表白更有力量,它们像冰下的暗流,推动着整个故事向一个不可避免的高潮涌去。读到后面,你会发现,作者构建的这个世界并非全然是黑暗的,在那些肮脏的街角和破旧的公寓里,依然闪烁着人性中那些微弱却坚韧的光芒,那是关于忠诚、救赎和对美好生活一丝不苟的渴望,正是这些对比,让整部作品的深度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读完后让人回味良久,总觉得还有一些细节,需要再仔细琢磨一番。
评分对于喜欢地域风情描写的读者来说,这本书简直是一份厚礼。作者对故事发生地的描绘,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背景设定”,它更像是一个有生命力的角色本身。布鲁克林的那种老旧、固执、拒绝被主流文化完全同化的那种独特气质,被刻画得淋漓尽致。你仿佛能感觉到那些石砌建筑的寒意,能听到老人们在街角用本地口音的争吵,甚至能体会到那种根植于社区的、世代相传的恩怨情仇。这种强烈的地域感,使得故事中发生的那些极端的、个人的悲剧,获得了更广阔的社会共鸣。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故事,更是那个特定时间、特定地点,一群被边缘化的人群的集体缩影。最后几章,当主人公最终走出那片他生长、挣扎和战斗的土地时,那种复杂的心情——既有解脱的轻松,更有对故土的割舍不舍——被描绘得尤其动人。这种深入骨髓的“地方感”,让这部作品拥有了超越一般悬疑小说的厚度和历史感。
评分坦白讲,这本书的结构非常新颖,采用了多线叙事,而且时间轴并非完全按照线性推进。起初我有些混乱,因为不同角色的视角和时间点切换得非常快,仿佛在看一部剪辑手法极具实验性的老电影。但是,一旦你跟上了作者设定的这种跳跃性思维,你会发现这种结构恰恰服务于主题的需要——它模拟了人在高度压力下,思维的发散与收缩状态。作者通过这些交错的线索,慢慢地,像织网一样,将所有看似无关的人物和事件连接起来,这种“原来如此”的顿悟感,是阅读过程中最令人兴奋的时刻。特别是当两条看似平行的故事线,在书的中段以一种极其巧妙的方式发生碰撞时,那种震撼感是无可替代的。不过,我必须提醒潜在的读者,这绝不是一本可以让你边看手机边读的书,它要求你全神贯注,因为任何一个细节的错过,都可能让你在后面错失关键的联系。它更像是一部需要你拿出笔来做笔记的复杂乐谱,但最终的回报是巨大的。
评分这部作品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它对“记忆”和“身份”这两个主题近乎偏执的探讨。主角的行动逻辑,很大程度上被他过去经历的碎片所驱动,那些闪回的片段不是简单地解释“他为什么会这样”,而更像是构建了他存在的基础。每一次他试图拼凑起真相时,我们读者也如同置身于一个巨大的拼图迷宫之中,而关键的几块碎片似乎永远都在最黑暗的角落。作者高明之处在于,他并没有给我们一个简单的“好人/坏人”的二元划分。书中的每个人物,无论正面还是反面,都有着多层伦理上的灰色地带。你可能会在某一个瞬间,对那个看似残忍的配角产生莫名的同情,又会在下一秒,对主人公的某些自私行为感到一丝不悦。这种模糊性让整个故事的张力保持在一个非常高的水准,它迫使读者不断地去质疑:我们所感知的“现实”,究竟有多少是基于事实,又有多少是我们自己记忆过滤后的产物?这种内省式的驱动,远比单纯的侦破情节来得更具回味价值,它探讨的是存在的本质,而非简单的罪案破解。
评分说实话,初读这本书时,我差点被那种近乎巴洛克式的、繁复的语言风格劝退。每一个句子都像精心雕琢的艺术品,堆砌了大量的比喻和排比,初看之下略显晦涩,但一旦你适应了这种节奏,就会发现作者在用一种近乎诗歌的方式来叙述一个硬汉故事。这种叙事上的大胆尝试,使得一些原本可能平淡无奇的场景,立刻被赋予了戏剧性的张力。比如他描写一场雨夜的追逐戏,与其说是动作描写,不如说是一场光影与情绪的交响乐,雨滴砸在地上的声音,似乎都带着特定的音阶和情感色彩。更妙的是,作者对时代背景的考据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你完全能感受到上世纪某个特定时期的气息,那种老派的优雅与新兴的粗粝并存的尴尬感。然而,这种过度雕琢也带来了一个小小的瑕疵,就是有时会觉得叙事主体稍微退居二线,让位于那些华丽的辞藻和场景构建,偶尔会让人忘记,我们到底在追寻那个核心谜团的真相。但总的来说,这是一场文字的盛宴,如果你追求的是阅读体验上的极致打磨,这本书绝对值得你沉下心来细细品味,去感受那种文字背后的重量感。
评分既然诺顿都出了预告片,我也没理由不补完了。听的有声书版,笑果加倍,建议大家都听一听。
评分时隔大概四个月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唯一支撑我读下去的就是“诺顿的电影已经拍完了我要赶在上映之前读完” 期待顿顿演妥瑞综合症患者抽风 可能还是因为非native speakers吧 看着还是很费劲 描写也看不进去就看了个大概故事 看完也觉得......pointless 但我把这一切都归结于我英语不好的原因 可见NYer对自己的城市情结很深!
评分其實只記住了他愛耍嘴皮
评分时隔大概四个月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唯一支撑我读下去的就是“诺顿的电影已经拍完了我要赶在上映之前读完” 期待顿顿演妥瑞综合症患者抽风 可能还是因为非native speakers吧 看着还是很费劲 描写也看不进去就看了个大概故事 看完也觉得......pointless 但我把这一切都归结于我英语不好的原因 可见NYer对自己的城市情结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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