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準實土衛所和建置沿革入手,探討明代衛所的行政區劃製度。第一章以普遍統計,歸納沿海衛所的政區形態;第二章選三種現象,觀察邊地衛所的實土程度;第三章選四項疑難記載,考證建置沿革;結語則推論明代衛所乃至全體政區的基本模式。本書結論傾嚮於對史實的簡單化理解:都司衛所為省府 州縣的輔助政區係統,建置沿革的復雜記載背後往往是簡單史實,明代政區體係可以視為一個遵循直隸/分管模式的圈層結構。此外,本書草創一份明代方誌工作目錄,以裨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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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被圈粉讀著作還是被圈粉啊我有粉絲濾鏡
评分值得一讀,頗有新意
评分明代政區研究的必讀之作,糾正瞭很多之前我們對於明代政區問題的錯誤認識。明代都司衛所係統並沒有切割原屬州縣的田地與人口,也沒有明確的行政邊界,並非獨立的行政區劃單位,本質上屬於司府州縣的輔助政區係統。作者還將州(包含直隸州與散州)與司、府縣視為同一性質的單獨一級行政區劃,揭示瞭明代區劃製度直隸與分管並存的模式。明代政區中上級單位並非平行管理下一級單位,而是第一級單位盡量直接管理核心區域的第三級單位、委托第二級單位管理周邊區域,層級之間存在普遍的、製度化的越級管理。這是明朝承襲乃至強化元代直隸/分管理念的結果。由於清代迴歸層級結構,因此州不再作為獨立的區劃層級,而分屬府、縣層級,以至於清朝修編明史時也未能準確判斷明代州的區劃等級。同時明代的府司衛所係統也同省府州縣一樣遵循直隸/分管模式的圈層結構
评分以地方誌為主要材料,考證詳實,從“準實土衛所”問題齣發,顛覆瞭顧誠明代州縣、衛所兩套土地係統並重的判斷。
评分非常精彩。除第三章之二三四節為已發錶論文修改外,其他部分都是新寫,不摺不扣的體係性專著。選取典型的沿海衛所、西南邊疆衛所、北方衛所,引用一百多種明代方誌,論證除瞭北方及少部分西南衛所兼領民戶、田土外,明代大部分衛所都無獨立行政區,由此徹底推翻顧城明代有軍、民兩套土地係統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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