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1770-1831)是德国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西方哲学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求学于图宾根大学(与谢林、荷尔德林为同窗),先后任教于耶拿大学、海德堡大学、柏林大学。主要著作有《费希特和谢林的哲学体系的差别》(1801)、《精神现象学》(1807)、《逻辑学》(1812-1816)、《哲学科学百科全书》(1817)、《法哲学原理》(1821);除此之外,《历史哲学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宗教哲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等课堂讲授录也是黑格尔哲学的重要呈现。
黑格尔意识到,《精神现象学》的序言(Preface)和导言(Introduction)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书序。他说,在一本哲学著作的序言里,“不论对哲学作出怎么样周详的陈述”,都是“不适宜、不合目的的”,因为那会“使人觉得,仿佛就在目的或最终结果里事情自身甚至全部本质都已得到了表达...
评分首先是满足感,当然不是因为书本的厚度,开个玩笑。对于一个没有哲学基础的人,为什么要看这么难懂的书呢?当我无意间读到黑格尔关于星空的那些句子的时候,我真的有种难以言喻的冲动。能得到并阅读此书,是我的幸运。虽然对我而言很难,很费精力和脑力,不过很满足。 其次感受...
评分摘要: 黑格尔的伦理不是自然血缘和情感关系,而是人的法则和神的法则,包括国家、市民社会和家庭。家庭是为市民社会和国家培养独立的公民的,不是忠和孝的关系,而是理性人格的养成。家庭内部的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及兄弟姐妹关系都不是一方服从另一方的关系,而是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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