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前言
第1章引言
1.1 我國對外投資現狀 1
1.2 海外投資稅務風險 3
1.2.1 國內經營稅務風險 3
1.2.2 海外投資稅務風險 4
1.3 稅務風險防範 6
1.3.1 稅務風險防範機製 6
1.3.2 稅務風險防範方法 8
1.4 海外投資稅務籌劃的必要性 11
第2章國傢間的稅務問題
2.1 所得稅的稅收管轄權 13
2.1.1 稅收管轄權的種類 13
2.1.2 各國對稅收管轄權的選擇 14
2.1.3 居民稅收管轄權 15
2.1.4 所得來源地稅收管轄權 20
2.2 國際重復徵稅及其減除 24
2.2.1 國際重復徵稅及其産生原因 24
2.2.2 國際重復徵稅的減除 25
2.3 國際稅收協定的基本內容 29
2.3.1 協定的適用範圍 29
2.3.2 協定基本用語的定義及徵稅權的劃分 30
2.3.3 避免雙重徵稅的方法及稅收無差彆對待 31
2.3.4 相互協商程序及稅務情報交換 31
2.4 我國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 32
2.4.1 對居民身份的認定 32
2.4.2 對營業利潤的徵稅限定 33
2.4.3 對投資所得的徵稅限定 34
2.4.4 對個人勞務所得的徵稅限定 38
2.4.5 對財産所得的徵稅限定 40
2.4.6 減除雙重徵稅的方法 40
第3章我國涉外稅務規定
3.1 特彆納稅調查調整 46
3.1.1 特彆納稅調查調整的基本內容 46
3.1.2 特彆納稅調整的特定內容 50
3.2 非居民企業管理規定 52
3.2.1 針對非居民企業的具體規定 53
3.2.2 境外股權轉讓的稅務規定 57
3.2.3 簽署一係列稅收情報交換的協議 58
3.3 對外支付的稅務規定 58
3.3.1 源泉扣繳的管理規定 59
3.3.2 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 59
3.3.3 稅收協定中受益所有人的認定 60
3.3.4 執行稅收協定股息條款有關問題 61
3.4 境外所得匯迴的稅務規定 61
3.4.1 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的基本規定 61
3.4.2 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的計算 62
第4章海外投資稅務籌劃基本方法
4.1 利用轉讓定價進行稅務籌劃 69
4.1.1 跨國公司轉讓定價的策略 69
4.1.2 跨國公司轉讓定價應注意的問題 71
4.2 利用國際避稅地進行稅務籌劃 72
4.2.1 純避稅地的優勢與發展趨勢 73
4.2.2 與我國簽訂瞭稅收協定的避稅地 76
4.3 利用國際稅收協定網絡進行稅務籌劃 88
4.3.1 設立中間控股公司的好處 89
4.3.2 設立控股公司的地點選擇 89
4.3.3 設立中間控股公司可能産生的問題 90
4.3.4 適閤設立控股公司國傢(或地區)的稅製介紹 90
4.4 利用閤理的資本結構進行稅務籌劃 102
4.4.1 資本弱化及其帶來的好處 103
4.4.2 各國對資本弱化的規定 104
4.4.3 利用資本結構籌劃的案例分析 108
4.5 利用公司組織形式進行稅務籌劃 110
4.5.1 居民公司與非居民公司在納稅上的區彆 110
4.5.2 境外不同組織形式公司稅務籌劃的重點 111
第5章投資“一帶一路”國傢的稅務籌劃
5.1 “一帶一路”倡議概況 114
5.2 東亞和南亞國傢的稅收政策 115
5.2.1 東亞和南亞國傢的流轉稅政策 115
5.2.2 東亞和南亞國傢的公司所得稅政策 116
5.2.3 東亞和南亞國傢的預提所得稅政策 118
5.3 西亞和中亞國傢的稅收政策 121
5.3.1 西亞和中亞國傢的流轉稅政策 121
5.3.2 西亞和中亞國傢的公司所得稅政策 122
5.3.3 西亞和中亞國傢的預提所得稅政策 125
5.4 獨聯體和中東歐國傢的稅收政策 127
5.4.1 獨聯體和中東歐各國的流轉稅政策 127
5.4.2 獨聯體和中東歐各國的公司所得稅政策 129
5.4.3 獨聯體和中東歐各國的預提稅政策 131
5.5 投資“一帶一路”沿綫國傢的稅務籌劃 134
第6章投資亞洲的稅務籌劃
6.1 亞洲投資概況 141
6.1.1 亞洲投資現狀 142
6.1.2 亞洲投資的機遇、風險與挑戰 143
6.2 東盟成員國的稅務規定 144
6.2.1 印度尼西亞的稅務規定 145
6.2.2 泰國的稅務規定 147
6.2.3 菲律賓的稅務規定 150
6.2.4 馬來西亞的稅務規定 152
6.2.5 文萊的稅務規定 155
6.2.6 越南的稅務規定 156
6.2.7 老撾的稅務規定 158
6.2.8 緬甸的稅務規定 160
6.2.9 柬埔寨的稅務規定 161
6.3 投資東盟成員國的稅務籌劃 165
6.3.1 公司組織形式的選擇 165
6.3.2 股權架構設計 166
6.3.3 債權來源的選擇 166
6.4 非東盟成員的稅務規定 169
6.4.1 日本的稅務規定 169
6.4.2 韓國的稅務規定 171
6.4.3 巴基斯坦的稅務規定 175
6.4.4 濛古的稅務規定 177
6.4.5 印度的稅務規定 179
6.4.6 沙特阿拉伯的稅務規定 182
6.4.7 阿聯酋的稅務規定 183
6.4.8 哈薩剋斯坦的稅務規定 184
6.4.9 塔吉剋斯坦的稅務規定 187
6.4.10 土庫曼斯坦的稅務規定 188
6.4.11 吉爾吉斯斯坦的稅務規定 190
6.4.12 烏茲彆剋斯坦的稅務規定 191
6.5 投資非東盟成員主要國傢的稅務籌劃 193
6.5.1 投資中亞五國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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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