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本体论》是作者在其学位论文“论新世纪国际法之本体”的基础上,修改、充实而成的。罗国强博士提出的国际法本体论,试图通过回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际法是什么”等问题,旨在探讨国际法的性质、效力、渊源等国际法的基本理论,重新解释自然国际法及其在新世纪中的适用,从而对我国国际法理论发展的新思路,有所贡献。
罗国强(Steel Rometius),男,1977年生,四川成都人。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 2000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私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获人民奖学金、贝克·麦肯斯奖学金、光华奖学金一等奖、美迈斯奖学金一等奖、三星奖学金一等奖。 在《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法学》、《政治与法律》、《国外社会科学》、《国际金融研究》、《财经科学》、《国际观察》、《当代亚太》、《西亚非洲》、《农业经济问题》、《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国际经济法学刊》等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20多篇,其中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农业经济导刊等)全文转载。单独负责上海市级项目3项。合译:《国际法:政治与价值》、《论捕获法》。参编:《国际法》、《国际法院新近案例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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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国际法本体论》,我有一种重塑了对国际法基本认知的感觉。这本书并非仅仅是罗列枯燥的条文和案例,它更像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探索,将我们带入国际法的“幕后”,去审视其最根本的存在形式和运行逻辑。作者在书中并没有回避那些晦涩难懂的哲学概念,反而以一种极其克制和精准的语言,将它们巧妙地融入到对国际法主体、渊源、效力以及国家主权等核心议题的探讨之中。我尤其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如何剖析“国家”这个国际法最基本的行为体,从其形而上的存在,到其在国际关系中的实际行动,再到法律如何试图将其纳入规范的轨道。这让我不再将国家视为理所当然的存在,而是开始思考其内在的构成要素和法律上的建构性。这种从本体论视角切入,使得之前许多看似理所当然的国际法规则,在我眼中变得更加鲜活和具有解释力。例如,关于国际法渊源的讨论,不仅仅是列举条约、习惯等,而是深入到这些渊源何以能够产生普遍的法律效力,其背后的权力结构和意识形态基础是什么。这迫使我跳出传统国际法教学的框架,去思考“为什么是这样”而非仅仅“是什么”。总而言之,这本书为我理解国际法的本质打开了一扇全新的大门,让我认识到,要真正掌握国际法,必须先理解其“为何存在”。
评分《国际法本体论》为我打开了一扇理解国际法“内在逻辑”的大门。我一直认为国际法是各国之间相互妥协和让步的结果,但这本书让我看到,这种妥协和让步的背后,隐藏着更深刻的本体论上的考量。作者对“国际法上的平等”的讨论,让我不再将其视为一种简单的状态,而是将其置于一个更复杂的权力结构和法律建构中去理解。我尤其欣赏书中关于“国际法上的善意”的论述,它不仅仅是对国家行为的一种评价,更是对其“存在”的一种要求,即作为国际法主体,必须以善意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这种对善意的本体论式要求,让我认识到,国际法不仅仅是一种外部的约束,更是对主体“内在品格”的一种塑造。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国际法作为一种“精神秩序”的维度,它不仅仅是外在的规则,更是对人类行为和意图的一种引导。
评分这本书让我对国际法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我过去学习国际法,总是试图记住各种条文和判例,但《国际法本体论》却让我开始思考国际法“为何存在”。作者对“国际法上的主权”的剖析,不再仅仅是将其视为国家的最高权力,而是将其置于一个更广阔的本体论框架下,去探讨主权是如何被国际法所承认、所塑造,又如何反过来影响国际法的存在。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关于“国际法上的国家承认”的讨论,它不仅仅是对一个国家的法律上的“身份”的确认,更是对其“存在”在国际法体系中的定位。这种对国家承认的本体论式解读,让我看到了国际法在构建和维护一个相互承认的国际社会中的关键作用。这本书帮助我构建了一个更具哲学思辨能力的国际法分析工具,让我能够更深刻地理解国际法现象背后的本体论基础。
评分阅读《国际法本体论》是一次充满挑战却收获巨大的精神之旅。这本书并非提供现成的答案,而是引导读者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和理论建构。我一直对国际法的“正当性”感到好奇,为何某些行为在国际社会被认为是合法的,而另一些则被视为非法?这本书从本体论的角度,试图回答这个问题。作者对“国际法上的权利”的探讨,让我认识到,权利并非天然存在,而是通过特定的法律话语和实践被建构出来的。当我读到关于“国家在国际法中的身份”的章节时,我仿佛看到了国际法是如何塑造和定义“国家”这个概念的,它不仅仅是地理上的存在,更是法律上的一种“身份”的赋予。这种对身份建构的分析,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了为何某些国家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国际法背后复杂的哲学和政治维度,它迫使我跳出传统法学的思维定势,去思考国际法的“存在”本身是如何被理解和被塑造的。
评分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发,在于它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理解国际法作为一种“规范性秩序”的运作。我之前一直将国际法视为一套规则的集合,关注的是这些规则如何被制定、被遵守以及如何被违反。但《国际法本体论》则让我看到了这些规则背后所依赖的“存在论基础”。作者深入剖析了“国际法主体”的建构过程,不仅仅是简单地定义国家,而是探讨了国家是如何在国际法话语中被“制造”出来的,以及其他国际法主体(如国际组织、个人)在其中的位置和作用。这种视角让我意识到,我们对国际法的理解,往往受到我们所处的“存在”的限制。例如,关于国际法的“效力”问题,书中并没有简单地从国家同意的角度去解释,而是将其置于一个更广阔的哲学框架下,去探讨国际法何以能够对国家产生约束力。这种深入的本体论分析,让我对国际法的力量来源和运作机制有了更透彻的理解。我发现,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认为某个国际法规则有效,并非因为它本身具有绝对的合理性,而是因为它能够嵌入到现有的权力结构和话语体系之中,从而获得一种“被承认”的存在。
评分《国际法本体论》给我带来了一种“卸下包袱”后的轻松感。长期以来,我总是在努力理解和记忆各种复杂的国际法规则和判例,试图将其内化为自己的知识体系。然而,这本书却让我意识到,许多时候我们对国际法的理解,可能过于注重其“应用层面”而忽略了其“存在层面”。作者通过对国际法本体的深入探讨,帮助我剥离了那些表面的规则,直视其最根本的存在形式。我尤其欣赏书中关于“国际法上的责任”的分析,它不再仅仅是关于国家侵权行为的责任认定,而是将其置于一个更广阔的本体论框架下,去探讨责任何以能够产生,以及责任的“主体性”是如何被建构的。这让我开始思考,当一个国家违反国际法时,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某个行为的后果,更是这个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其“存在”受到了怎样的挑战。这种从本体论出发的视角,让我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法问题时,能够抓住其最核心的本质,而不是被各种枝节所迷惑。这本书让我意识到,真正的理解,源于对事物“为何存在”的深刻洞察。
评分《国际法本体论》带给我最显著的改变,是让我开始以一种更加批判性的眼光看待国际法。我一直以为国际法是客观、中立的,但这本书让我看到,国际法的“存在”本身就充满了主观性和建构性。作者对“国际法上的强制”的分析,让我不再简单地认为强制是法律的唯一保障,而是深入探讨了强制的合法性来源,以及强制本身是如何影响国际法的存在形态的。我尤其受到书中关于“国际法上的进步”的讨论所启发,作者并没有简单地讴歌国际法的进步,而是质疑了这种进步是否真正地反映了全人类的共同利益,还是某些特定力量的意志的体现。这种对进步的本体论式反思,让我意识到,我们对国际法的理解,往往受到我们所处的时代和所受教育的影响。这本书迫使我审视自己对国际法的预设,并开始思考,我们所见的国际法,究竟是“本然”的,还是“应然”的。
评分《国际法本体论》的阅读体验,与其说是在学习,不如说是在进行一次深刻的“存在”的探索。我一直对国际法“如何产生约束力”感到好奇,这本书为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理解路径。作者对“国际法上的权利冲突”的分析,让我不再将其视为简单的利益博弈,而是将其置于一个更复杂的本体论层面,去探讨不同权利“存在”的合法性和优先性。我尤其欣赏书中关于“国际法上的正义”的论述,它不仅仅是对行为的评价,更是对国际法“存在”本身的评价,即国际法是否能够体现和实现正义。这种对正义的本体论式追求,让我看到了国际法作为一种追求更美好世界的“理想存在”。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国际法作为一种“价值秩序”的维度,它不仅仅是规则的集合,更是对人类社会价值追求的一种体现。
评分《国际法本体论》给我带来的震撼,在于它打破了我长久以来对国际法“工具性”的认知,将其提升到了一个哲学的高度。我一直以为国际法主要是各国之间协调利益、解决争端的工具,但这本书让我看到,国际法本身作为一种“存在”,其内在的逻辑和生成机制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作者对国际法“合法性”的追问,让我开始审视那些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法律原则,比如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原则等,其背后的历史演变和哲学支撑。我特别欣赏书中关于“国际法上的权力”的分析,它不仅仅是指国家的力量,更是指那些塑造国际法规范、影响其解释和适用的隐性权力。这让我意识到,我们所接触到的国际法条文,可能只是权力博弈和意识形态斗争的表象,其背后隐藏着更深层的结构性力量。在阅读过程中,我不断地反思自己对国际法“普遍性”的理解,究竟是因为其内在的合理性,还是因为它被某种强大的力量所强制推行?这种追根溯源式的探讨,虽然过程充满挑战,但最终带来的却是对国际法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学术著作,更是一次思维的洗礼,它让我开始质疑那些被奉为圭臬的真理,并试图去探寻其更根本的来源。
评分这本书让我对国际法的理解,从“规则的集合”转向了“存在的体系”。我过去学习国际法,更多的是关注规则的内容和应用,而《国际法本体论》则将我带到了规则的“背后”,去探究国际法“何以是这样”的存在。作者对“国际法上的义务”的剖析,让我不再将其视为简单的责任约束,而是深入到义务的“产生”和“确立”的过程。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关于“国际法上的和平”的论述,它不仅仅是指没有战争,更是指一种国际法秩序下的“和平存在”状态,这种状态的建构和维持,离不开国际法本体的支撑。这种对和平的本体论式理解,让我看到了国际法在维护一种稳定、可预测的国际秩序中的核心作用。这本书帮助我构建了一个更宏观、更具哲学深度的国际法认知框架,让我在面对具体问题时,能够有更深刻的理解和判断。
评分写的很好 时隔四年再读 又多了很多想法
评分神书:融合了西方哲学与神学,好吧,这俩本来就是一个东西。
评分神书:融合了西方哲学与神学,好吧,这俩本来就是一个东西。
评分写的很好 时隔四年再读 又多了很多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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