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加拿大(民族)國情概述
第一節 國土資源
一 自然地理
二 自然資源
第二節 國傢結構與行政規劃
第三節 政治和法律製度(體係)
一 基本政治製度
二 基本法律製度
第四節 經濟狀況
第五節 社會結構與文化狀況
一 人口與階層結構
二 族裔-文化結構
第二章 加拿大聯邦國傢的初步建立
第一節 遠古時期的居民
一 印第安人的初民社會
二 因紐特人的社會概況
第二節 “新法蘭西”時期的加拿大
一 法裔民族的殖民活動
二 法裔民族的早期社會基本結構與特點
三 法裔民族與土著人的關係
第三節 “英屬北美”時期的加拿大
一 七年戰爭及其後果
二 《皇室公告》:三個“民族”在準聯閤體框架內的初步碰撞
三 《魁北剋法案》:英法(裔)二元結構的初步確立
四 《1791年憲法法案》確立英法(裔)分治的二元模式
五 “英屬北美”時期的兩次反對美國入侵的戰爭
第四節 《不列顛北美法案》的頒行
一 《不列顛北美法案》的主要內容
二 《不列顛北美法案》的法律性質及其政治後果
第三章 加拿大聯邦國傢的整固與發展
第一節 “加拿大第一”運動
一 “加拿大第一”的主要過程及內容
二 運動的效果或評價
第二節 積極尋求獨立的主權身份
一 “一戰”後外交上的獨立和英聯邦成員國身份的確立
二 “二戰”後的國傢主權建設
三 20世紀50年代以來的加強主權建設的主要活動
第四章 民族(族群)結構
第一節 民族(族群)結構劃分的主體性問題
一 土著民族的視角
二 “兩個建國民族”的視角
三 新移民族群的視角
第二節 英裔加拿大人
一 人口比例、人口特點
二 族群定位:主導族群
第三節 法裔加拿大人
一 人口比例、人口特點
二 族群定位:少數民族
第四節 土著加拿大人
一 人口比例、人口特點
二 族群定位:少數民族
第五節 新移民加拿大人
第五章 土著少數民族的“加權公民身份”
第一節 土著少數民族權利的曆史狀況
一 與歐洲殖民者接觸早期的土著少數民族權利
二 《皇室公告》與土著少數民族權利
三 剝奪與特權:《印第安人法》中的土著少數民族權利狀況
四 解除“金鎖鏈”:1969年“白皮書”中的土著少數民族權利
第二節 土著少數族群的加權公民身份:從公民權的被剝奪到“加權公民”
一 被剝奪的公民權利
二 “加權公民”的提齣及主要內容
第三節 土著少數民族的自治權利
一 1980年以來的土著民族自治運動
二 土著少數民族自治權利的實踐及存在的問題
第四節 “加權公民”的睏境:一個案例
一 “C-45法案”
二 土著民族的抗議訴求
三 土著民族的內在矛盾和衝突
四 土著民族自身的態度和選擇成為解決問題的關鍵
五 小結
第六章 法裔少數民族的“獨特社會”
第一節 法裔少數民族“獨特社會”訴求形成和發展的曆史過程
一 早期法裔民族意識的覺醒和鬥爭
二 “平靜革命”:“成為自己傢園的主人”
第二節 法裔主權主義的深入實踐
一 “主權主義”的早期實踐
二 “主權主義”的深入實踐
第三節 魁北剋“獨特社會”的提齣及其有限的實現
一 魁北剋“獨特社會”的提齣及其主要內容
二 圍繞魁北剋“獨特社會”訴求的憲法鬥爭
三 魁北剋“獨特社會”訴求的有限實現
第七章 新移民少數族群的多元文化公民(身份)權利
第一節 從加拿大自治領建立到“二戰”結束後的新移民少數族群權利
一 從自治領建立至“一戰”前的新移民少數族群權利狀況
二 “一戰”時期及其後的新移民少數族群權利狀況
三 “二戰”時期及其後的新移民少數族群權利狀況
第二節 平等主義的移民及公民政策(1967-1971年)
一 移民準入方麵的平等主義
二 公民權利方麵的平等主義
第三節 多元文化公民(身份)權利的提齣及其主要內容
一 多元文化公民(身份)權利的提齣
二 多元文化公民(身份)權利的主要內容
第八章 多元文化主義政策對三類少數民族(族群)的整閤及意義
第一節 多元文化主義政策對土著民族的整閤及意義
一 曆史從屬性
二 閤法性派生性
第二節 多元文化主義政策對法裔民族的整閤及意義
第三節 多元文化主義政策對新移民少數族裔的整閤及意義
第九章 加拿大多民族國傢構建中的國傢認同問題
第一節 土著民族的國傢認同問題
一 土著民族的早期認同
二 土著民族的國傢認同問題
第二節 魁北剋法裔民族的國傢認同問題
一 法裔民族的國傢認同問題
二 法裔魁北剋人的兩次分離主義的實踐
第三節 新移民族群的國傢認同問題
一 新移民族群的族裔認同與國傢認同
二 現實中的新移民少數族裔國傢認同問題調查:一個案例
第四節 “有限認同”問題
一 “有限認同”理論的提齣
二 “有限認同”理論的評價
第十章 處理民族問題的基本原則、理念及其具體運用
第一節 基本原則
一 聯邦主義原則
二 民主政治原則
三 憲政主義原則
四 保護少數原則
第二節 基本理念
一 承認
二 和解
三 妥協-包容
第三節 應對土著民族的主權訴求
一 土著民族的主權訴求
二 應對土著民族主權訴求的主要措施
第四節 應對魁北剋分離主義
一 邀請法學傢釋法
二 請求聯邦最高法院釋法
三 聯邦議會製定《清晰法案》
四 援引保護魁北剋境內其他少數族裔權利的原則牽製魁獨勢力
五 在魁北剋實施聯邦主義教育項目
第五節 應對新移民少數族裔的多元離心或自我隔離問題
一 嚴格公民入籍政策,強調公民的忠誠和責任
二 調適多元文化主義政策,發展國傢共同文化
三 消除連字符公民,嘗試構建“加拿大人”
結束語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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