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岁时,他进入图宾根大学(符腾堡州的一所新教神学院)学习,在那里,他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朋友,同时,为斯宾诺莎、康德、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 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
This book is a translation of a classic work of modern social and political thought, 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 This was an attempt to systematize ethical theory, natural right, the philosophy of law, political theory and the sociology of the modern state into the framework of Hegel’s philosophy of history. This edition includes extensive editorial material informing the reader of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Hegel’s text.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不是孤立论述法学的著作,而是以“逻辑学”(当然是辩证逻辑)为基础,对他哲学体系中“精神哲学”之第二个环节“客观精神”的发挥。黑格尔以在“主观精神”部分推演出的自由意志作为法哲学的出发点,继而展开关于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的演绎,且篇幅...
评分「法哲学原理」读书笔记 写在前面: 1、前几节笔记写的很潦草,暂时没有精力增补了,留待日后完善。 2、底本用Houlgate英译本,主要参考邓安庆老师的中译本。 3、笔记都是个人所思所想所摘录,一定没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只希望能不辜负读者的时间。 4、豆瓣没办法继承word的格式...
评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不是孤立论述法学的著作,而是以“逻辑学”(当然是辩证逻辑)为基础,对他哲学体系中“精神哲学”之第二个环节“客观精神”的发挥。黑格尔以在“主观精神”部分推演出的自由意志作为法哲学的出发点,继而展开关于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的演绎,且篇幅...
评分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不是孤立论述法学的著作,而是以“逻辑学”(当然是辩证逻辑)为基础,对他哲学体系中“精神哲学”之第二个环节“客观精神”的发挥。黑格尔以在“主观精神”部分推演出的自由意志作为法哲学的出发点,继而展开关于抽象法、道德、伦理三部分的演绎,且篇幅...
评分本文将以读书笔记的方式,梳理一下黑格尔法律哲学中“所有权”这一重要概念的相关理论。按照从概念到概念的原书理述进路,本文也将采取概念分析的方式来展开。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本文在结构安排上采取一系统下,诸概念以条目方式逐条梳理、展开阐释、略加发挥三个部分,最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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