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曼·黑塞(Hesse Hermann,1877-1962),原籍德国,1923年入瑞士籍,以后长期在瑞士隐居乡间。他被称为德国浪漫派最后一位骑士,其代表作《荒原狼》(1927)曾轰动欧美,被托马斯·曼誉为德国的《尤利西斯》。1946年,“由于他的富于灵感的作品具有遒劲的气势和洞察力,也为崇高的人道主义理想和高尚风格提供了一个范例”,获诺贝尔文学奖。
我觉得难过。 生活并没有什么大波澜,但我还是难过。不是难过与它的平静与无意义,而是难过我面对这样平静与无意义的生活居然如此无动于衷。其实我并不期冀波澜,因为我害怕生活的本质。一边讨厌自己怯弱,一边讨厌自己平庸,就这样表面平静的日子又过去了许多。 我却依然什么...
评分黑塞:“如果除了这个世界的空气再也没有别的空气可以呼吸,除了时间不存在永恒,那么我们这些与众不同的人根本就活不下去,而这永恒就是真之国......”(《荒原狼》P159) 塔可夫斯基:“人和社会环境永远会有矛盾。我想说的是,人无法生活在分裂的世界里......时间本身不是一...
评分人类走的是一条充满痛苦的无望歧途。——荒原狼 1 我像是一个许久未吃过饱饭的乞丐,如饥似渴地、狼吞虎咽地读完了黑塞的《荒原狼》。在我打开这本书的序言的时候,我就有了预感:我将饱餐一顿,将在这本书里找到很多人生谜团的答案。 从前我异常喜欢毛姆,我为他那病态般地...
评分对于我这个活得认真的人来说,追究生命存在的意义是个两难问题。只是活着不去过问意义,生活不免流于表面和空虚;而纠结于意义又限于痛苦,而且似乎是徒然浪费精力而无解,生命的意义是个不能深究的命题。一直被身边的朋友说,干吗想这么多,自找麻烦。可是,我就是这样的人,...
这是我坚持读一本书最长的一次,从去年11月到今年2月。同时也是我读所有书里面最“出戏”的一次。先是全书的前1/2,我可能放下了有五六次不止,主要的原因是认为Hesse写一面镜子映出的一个人的两个灵魂,远不如他写一面镜子映出的两个人,说一个人非黑不白还厌恶灰,实在让人无所适从,再加之翻来覆去的叙述风格,也是让人难以忍受;当然到最后还是把书重新拿了起来,所幸发现1/2到3/4的部分很不错,everything rings a bell,现在想想Hesse的一系列作品也算是达到对立统一的境界,摆在面上是三部作品,事实上却都反映了相同的母题。可是看到最后1/4又出戏了,我觉得Harry在魔剧院的所思所想,怕是鸦片吸多了的后果吧,因为上文数次提到吸食鸦片。正经阅读一部作品时,我本来很少这样不着调的。
评分It always comes to me that it’s a portraiture of Weimar’s golden age…when art, poetry as well as dancing and radio’s noise can be joked and enjoyed equally in intoxication, (though knowing Hesse was intimately acquainted with Buddhism, Indian philosophy and Carl Jung so it must be more…ethereal…)
评分It always comes to me that it’s a portraiture of Weimar’s golden age…when art, poetry as well as dancing and radio’s noise can be joked and enjoyed equally in intoxication, (though knowing Hesse was intimately acquainted with Buddhism, Indian philosophy and Carl Jung so it must be more…ethereal…)
评分这是我坚持读一本书最长的一次,从去年11月到今年2月。同时也是我读所有书里面最“出戏”的一次。先是全书的前1/2,我可能放下了有五六次不止,主要的原因是认为Hesse写一面镜子映出的一个人的两个灵魂,远不如他写一面镜子映出的两个人,说一个人非黑不白还厌恶灰,实在让人无所适从,再加之翻来覆去的叙述风格,也是让人难以忍受;当然到最后还是把书重新拿了起来,所幸发现1/2到3/4的部分很不错,everything rings a bell,现在想想Hesse的一系列作品也算是达到对立统一的境界,摆在面上是三部作品,事实上却都反映了相同的母题。可是看到最后1/4又出戏了,我觉得Harry在魔剧院的所思所想,怕是鸦片吸多了的后果吧,因为上文数次提到吸食鸦片。正经阅读一部作品时,我本来很少这样不着调的。
评分这是我坚持读一本书最长的一次,从去年11月到今年2月。同时也是我读所有书里面最“出戏”的一次。先是全书的前1/2,我可能放下了有五六次不止,主要的原因是认为Hesse写一面镜子映出的一个人的两个灵魂,远不如他写一面镜子映出的两个人,说一个人非黑不白还厌恶灰,实在让人无所适从,再加之翻来覆去的叙述风格,也是让人难以忍受;当然到最后还是把书重新拿了起来,所幸发现1/2到3/4的部分很不错,everything rings a bell,现在想想Hesse的一系列作品也算是达到对立统一的境界,摆在面上是三部作品,事实上却都反映了相同的母题。可是看到最后1/4又出戏了,我觉得Harry在魔剧院的所思所想,怕是鸦片吸多了的后果吧,因为上文数次提到吸食鸦片。正经阅读一部作品时,我本来很少这样不着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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