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中互联网管辖权制度研究》介绍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通信手段甚至是一种新的空间和生活方式,给传统的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冲击。相应的,作为调整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的法律,也面临着互联网所带来的挑战。在互联网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确定中,由于互联网无边界性和虚拟性的特点,使得以地域和国别为基础的传统管辖规则在适用中遇到困境。《国际私法中互联网管辖权制度研究》指出了互联网行为给传统管辖权确定规则带来的冲击,分析了现有的理论和实践,并提出了可能的应对之策。
除前言外,本文共分为七章:
第一章分析了互联网技术以及互联网行为的特点,指出,互联网的无边界性、跨国界性、全球性、虚拟性以及高度自治性给现有的以国家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管理模式带来了冲击。同时,以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为基础的传统管辖规则在适用互联网案件时,在连结点寻找和管辖根据确定上,均遇到困难。
第二章探讨了面对互联网的特点,以网络自治理论为基础所提出的网络独立管辖理论,以及依托网络技术所进行的网络纠纷自律解决的实践。重点分析了国际空间论、网络空间自治论以及管辖权相对论,并对现有的网络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了分析和展望。
根据目前国际社会的状态,考虑到互联网技术及经济的发展现状,以及互联网行为与现实世界的关联,网络行为的结果与价值往往需要在物理世界中得到最终实现。因此,当前解决互联网案件管辖权问题的基础方法仍是传统管辖规则在互联网环境下的调整适用,本文第三章、第四章及第五章分章对传统管辖权确定方式在互联网案件中的适用进行了分析。
第三章研究了互联网环境下普通管辖规则的适用。本章的核心议题在于:在互联网环境下,普通管辖规则中的被告身份和住所地管辖根据如何确认。在现有的法律规定和技术支持的基础上,本文试图通过法律规则和技术手段的配合,确定网络服务商、用户以及公共信息服务者的协助义务,辅之以技术识别手段,以实现对被告身份和住所地的寻找和确认,从而使普通管辖规则得到正确适用。
第四章研究了互联网环境下特别管辖规则的适用,重点分析了网上履行合同纠纷和网络侵权纠纷中特别管辖规则的适用。对欧盟、美国以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有关此方面内容的讨论、规则以及司法实践进行了考察和分析。无论是信息传送地、信息接收地标准的适用,还是侵权行为地的确认,以及依“最低限度联系”标准来确定管辖权,都需要在网上行为与地理位置之间寻找恰当的连结点,并对网络行为与现实行为进行综合分析。
第五章研究了互联网案件中的协议管辖规则,在被告地理位置以及诉因发生地于互联网环境中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协议管辖无疑是较好的确定管辖权的方法,它有利于实现管辖权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但管辖协议各当事方对网络资源占有的不均衡,又使得协议管辖的有效性受到质疑。本文在强调协议管辖重要性的同时,重点分析了对协议管辖的限制,认为协议管辖应定位为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确定中的有益补充,并在此基础上对协议管辖的有效性进行判断。
第六章总结了我国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当前,我国采取的方法是在互联网案件中寻找可以依托的连结点,从而使传统管辖规则得到适用,这一理念在相关的立法及司法中已得到较全面的诠释。网络服务器和计算机终端所在地成为重要的确定管辖权的连结因素,法院也尝试对网络行为进行分析,访问或接触网站成为确定管辖权时所考察的重要行为。由于我国涉外民商事诉讼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依互联网技术确定管辖权能力的欠缺,使得我国互联网案件管辖规则在强调确定性的同时,缺少灵活性和自由度,调整和适用的能力不足。
第七章即结论部分对传统管辖规则在互联网案件中所做的调适,进行了总结。指出:互联网给现行管辖权制度带来根本性的冲击,回应这一冲击无疑应加强法律规范的力度,但法制的加强又会对互联网的自由发展造成影响,二者之间的张力是互联网案件管辖规则形成过程中,必须面对和协调的。在此基础上,提出互联网案件管辖规则应以促进网络良性发展为目标,并充分考虑技术的因素,坚持技术中性原则,积极适应技术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互联网案件管辖规则具有稳定性和较强的适应能力。最后,《国际私法中互联网管辖权制度研究》还特别就中国互联网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的发展与完善提出了建议。
李智,男,1972年出生,山东济宁人,武汉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89-1993年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本科:1998-2001年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师从徐崇利教授,获法学博士学位;2008-2010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合作导师为肖永平教授。自1993年以来从事律师工作,2006年受聘于福州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学、国际体育法学,曾在《法学》、《暨南学报》、《太平洋学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等学术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诊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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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际私法中互联网管辖权制度研究》这本书,我的阅读感受可谓是五味杂陈。我原本是带着对网络空间法律边界的好奇来翻阅它的,我设想着这本书能够解答一系列在互联网时代愈发棘手的法律难题,例如,当一个中国的用户在访问一个设在美国服务器上的社交媒体平台时,如果其发布的言论涉及诽谤,那么哪个国家的法律应当适用?又或者,当跨境电商平台出现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可以依据哪个国家的法律进行维权?我特别希望看到书中能够对诸如“虚拟连接点”、“合理预期”、“最小联系”等在互联网管辖权领域新兴的判定标准进行深入的探讨,甚至期待作者能提出一套具有前瞻性的、能够有效应对互联网全球化带来的管辖权挑战的理论框架。然而,阅读过程中我发现,本书的主体内容更多地是对传统国际私法理论的详细梳理和经典理论的回顾。书中对于“国际私法中的管辖权”这一概念的阐释,更多的是围绕着国家主权、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以及传统的冲突规则展开。虽然这些理论是理解任何管辖权问题的基础,但本书对于这些基础理论如何被“嫁接”或“改造”以适应互联网这一虚拟、无国界的空间,所提供的分析却显得相对单薄。例如,在论述合同的管辖权选择时,书中更多的是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而对于在电子合同中,如何更有效地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或者在缺乏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何依据网络行为的特征来判定最恰当的管辖法院,则鲜有深入的探讨。这种以宏大理论框架为主要内容,而对具体实践应用和新问题创新性解答不足的处理方式,让我觉得本书更像是一本优秀的国际私法通论,而不是一本专门针对互联网管辖权这一前沿课题的深度研究,这与我最初的阅读期待存在着较大的偏差,为我带来的阅读体验也因此变得尤为独特。
评分翻开《国际私法中互联网管辖权制度研究》,我带着一种忐忑的心情,因为“互联网管辖权”这个主题本身就充满了前沿性和复杂性,而这本书的标题又显得相当学术和深入。起初,我设想书中会是一系列关于技术发展如何挑战现有法律框架的精彩论述,比如IP地址的伪装、CDN的全球部署、以及新兴的去中心化网络(如区块链)如何使得传统地域管辖概念变得模糊不清。我甚至期待能够看到作者对不同国家在互联网管辖权领域采取的不同立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例如欧盟的GDPR与美国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在数据主权和管辖权认定上的差异。然而,在实际阅读过程中,我发现本书更多地聚焦于对一些宏观的国际私法理论的梳理与梳理,对于这些理论如何具体地适用于互联网这一特殊的新兴领域,着墨不多。书中反复出现的关键词是“属人法”、“属地法”、“法律选择”、“管辖权冲突”等,这些都是国际私法领域的经典概念。虽然书中确实尝试将这些概念与互联网联系起来,但其论证方式更多地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对现实中互联网管辖权争议的深入剖析和具体案例的展示。例如,当讨论到网络侵权行为的管辖权时,本书更多的是引用和解释传统的侵权行为地法原则,而对于如何确定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是服务器所在地?是侵权者所在地?还是受害者所在地?——则没有给出足够具有说服力的解答。这种理论的堆砌,让我感觉本书更像是一份严谨的学究式研究报告,而非一本能够切实指导实践或激发对未来法律发展思考的著作,对于渴望了解互联网时代法律前沿问题的我来说,这本《国际私法中互联网管辖权制度研究》的确提供了一个相当不同于预期的阅读体验。
评分读了这本《国际私法中互联网管辖权制度研究》,虽然我本以为它会深入探讨网络空间的法律边界,比如跨境数据流动如何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或者当用户在A国发布内容,B国的人浏览,C国服务器存储时,哪个国家的法院最有权管辖,以及如何实现跨国执法等等,这些我非常感兴趣的议题。然而,这本书的侧重点似乎完全不在这些方向。我翻阅了不少章节,却鲜少看到关于这些具体实践层面的案例分析,更没有看到作者尝试去构建一个普适性的、能够有效应对互联网全球化挑战的管辖权模型。取而代之的是,书中花费了大量的篇幅在阐述一些关于国际私法基础理论的渊源和演变,对传统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属人法、属地法、意思自治等概念进行了详尽的梳理。我理解这些基础理论的重要性,它们是理解任何法律分支的基石,但作为一个期待了解前沿互联网法律问题的读者,我希望看到的是理论如何被应用于解决新时代的问题,而不是对旧理论的重复阐释。例如,书中在介绍管辖权冲突解决原则时,更多的是引用传统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或者“合理联系原则”,而对于这些原则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如何被解释和适用,缺乏具体的论证和创新的思考。这种处理方式让我感到有些失望,因为互联网管辖权的核心难题恰恰在于如何突破地域限制,如何衡量虚拟行为与实体地域的关联性,而本书在这方面显得尤为不足,更像是一部关于传统国际私法理论的优秀教科书,而非一本前沿的互联网法律研究专著。
评分《国际私法中互联网管辖权制度研究》这本书,对我而言,是一次颇具启发性的阅读经历,尽管它的内容与我最初设想的关注点有所不同。我最初购入此书,是希望能找到关于数字时代下,国际私法如何有效应对互联网带来的新型管辖权挑战的答案。我曾设想书中会详细探讨,例如,在一个跨国网络欺诈案件中,受害者身处A国,欺诈者在B国,而服务器位于C国,那么哪个国家的法院才拥有管辖权?又或者,当不同国家的数据保护法规发生冲突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应该遵循哪一套法律?我期待书中能够提供一些关于“虚拟连接点”理论在实际案例中的运用,以及各国如何通过司法合作来解决互联网管辖权难题的详细介绍。然而,在我翻阅本书的过程中,我发现其重点更多地落在了对国际私法传统理论的深入挖掘和系统梳理上。书中花费大量笔墨解释了关于管辖权冲突的经典理论,如属地原则、属人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等,并且对这些理论的渊源和发展进行了细致的阐述。虽然这些理论对于理解国际私法框架至关重要,但我发现本书在将这些经典理论与互联网这一新兴、高速发展的领域进行有机结合,并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方面,显得相对保守。例如,在讨论到合同管辖权的选择时,书中更多的是引用和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重要性,而对于如何在互联网环境中,更好地识别和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或者在当事人意思不明的情况下,如何依据网络交易的特点来确定最恰当的管辖法院,则没有进行足够深入的探讨。这种对基础理论的详尽阐释,虽然展现了作者扎实的学术功底,但却未能完全满足我对于一本探讨“互联网管辖权”这一前沿主题的著作所抱有的、期待其能够提供更具时代感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内容的期望,从而构成了本次阅读中一个独特而令人回味的部分。
评分当我拿起《国际私法中互联网管辖权制度研究》这本书时,我怀揣着对数字时代法律挑战的浓厚兴趣。我期望这本书能够深入剖析诸如网络诽谤、数据跨境传输、知识产权侵权等在互联网环境中频繁出现的跨国法律问题,并详细阐述各国在确定互联网管辖权时所面临的困境与采取的对策。我期待书中能够提供一系列具体的案例分析,展现不同国家法院在面对网络管辖权争议时的判决思路,以及对如“电子链接”原则、“用户所在地”原则等新兴管辖权判定标准的论证。同时,我也希望作者能够对现有的国际私法规则在互联网时代的适用性进行批判性评估,并提出可能的修正或创新方向,例如,如何构建一个更加有效、公平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全球互联网管辖权协调机制。然而,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本书的重心似乎更多地放在了对国际私法基本原则和理论的系统性阐述上。书中对“管辖权”的定义、不同国家管辖权原则的历史演进、以及传统的解决管辖权冲突的方法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虽然这些内容为理解国际私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其在互联网这一特定领域的应用和分析相对有限。例如,在探讨侵权行为的管辖权时,本书更多的是引用和解释传统的“侵权行为地”原则,但对于如何准确界定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地”,以及如何考虑用户的地域分布、服务器的物理位置、以及损害的实际发生地等复杂因素,书中并未给予足够深入的分析。这种侧重于理论梳理而非实践创新的处理方式,使得本书未能完全满足我对这一前沿课题的深度探究期望,从而形成了一种与我初步设想截然不同的阅读体验,尽管其学术严谨性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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