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波斯纳,先后以最优生和年级第一名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59)和哈佛大学法学院(1962)。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联邦政府律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68)、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1969)和讲座教授。1981年出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时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
波斯纳是法律经济学的主要创建者之一;同时也是“法律与文学”和实用主义法学的领军人物。他的著作众多,辐射广泛,有所谓“一个人的智库”之称;他的法律学术和实践重塑了美国的法学和法律。
“他是著述最丰的联邦法官,前无古人。任职上诉法院、仍属最高产的法学家之列,同样前无古人。如果以引证率测度影响力,那么当仁不让,波斯纳是在世的最有影响的法学家。”(劳伦斯·莱西格语)
文学、学术、音乐、艺术和电影创作中的剽窃是一个魅惑着西方文化景观的争端问题,在本书中,美国最富影响力和争议的法律学者之一理查德·波斯纳法官对剽窃问题做出了简明、生动、令人耳目一新的考察。畅销小说作家J.K.罗琳和丹·布朗、知名历史学家多丽丝·凯尔斯·古德温和斯蒂芬·安布罗斯、哈佛法学教授劳伦斯·揣伯、查尔斯·奥格里崔、初出茅庐的小说家卡薇娅·维斯瓦纳坦:这些人都曾被指控过剽窃——对于智识财产的盗窃 ——由此激发出的种种专家意见在媒体上广泛传播。但是,到底什么是剽窃?这个内涵出名地含混的语词的含义,作为跨越时代的历史与文化变迁的后果,是如何发生演变的?剽窃行为到底是愈演愈烈了,还是仅仅由于技术进步而变得更容易发现了?现如今的表达性作品市场如何影响了我们自己对剽窃的理解?真的存在“隐藏的记忆”吗——一种对他人作品的无意识的、非故意的盗用?剽窃者的神秘动机和古怪借口是什么?剽窃这种“罪过”触发了哪些形式的惩罚和赦免?某些特定类型的剽窃可能有什么益处?本书对这些纠缠的问题多有讨论。
《论剽窃》激人思辨、富于洞见,论说异常清晰、直率,是一本短小精悍的分析性杰作,是“美国最伟大的二十位法律思想家之一”(《法律事务》)、一位以智识探险和勇于破除偶像著称的杰出法官的作品。
http://www.ideobook.com/669/posner-little-book-of-plagiarism/
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正如其英文名字"the little book of plaplagiarism"。不仅对于剽窃的历史娓娓道来,而且作者——我们可敬的波斯纳大法官,还很八卦呢,什么《达芬奇密码》啊,超级反剽窃软件turn it in,都了如指掌啊,佩服佩服。
评分读博士的时候买的这本书,因为是知识产权专业么,搞本老外的书看看装装精,封面又这么漂亮的。 好吧。后来这本书就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 至于什么内容已经忘了,我只能说Just so so吧,没那么好看了。
评分这是一本短小精悍的著作,通俗易懂。没有像国内法学教材一样大部头,即使是《法律的经济分析》也是如此。我喜欢这本书,是很快可以看到结局,我宁愿花上几遍重复看,也不愿意一本书似乎永远没有尽头。 书大约看了三遍,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是怎么做到的。第一遍看下去,...
评分谈谈剽窃 李华芳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75b420100kd3p.html 1小书大思想 CC帮我从Northwestern University的图书馆里借出了这本小书,因为我把沈明老师的中译本落在上海了。读完这本小书,涌上心头的却是觉着波斯纳有一个大想法。“小书大思想”,就用这来概括...
非常讚的小書,波斯納寫的深入淺出,引用的例子也非常有趣。各位作家準作家或者對“剽竊”、“抄襲”、“借鑒”、“竊書為雅罪”等等還在糾結的人都建議讀一下。竟然引用了一個小說,講的是剽竊者通過魔法殺死了被剽竊者中的一位,又被那位被害者的妻子用同樣的魔法殺死了。哈哈哈。
评分虽然文笔还是很赞,但是波斯纳也开始注水了。
评分“剽窃有时还带有滑稽的意味,比如说,俄勒冈大学关于处理剽窃行为的规定就是从斯坦福大学的教学辅助手册中剽窃过来的”。【再读一遍,笑点仍有不少】【谁来剽窃一下这本书?】
评分论的其实是抄袭与剽窃与杜撰的区别
评分非常讚的小書,波斯納寫的深入淺出,引用的例子也非常有趣。各位作家準作家或者對“剽竊”、“抄襲”、“借鑒”、“竊書為雅罪”等等還在糾結的人都建議讀一下。竟然引用了一個小說,講的是剽竊者通過魔法殺死了被剽竊者中的一位,又被那位被害者的妻子用同樣的魔法殺死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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