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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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吉林大学出版社
作者:杨亚非
出品人:
页数:0
译者:
出版时间:
价格:0
装帧:
isbn号码:9787560145778
丛书系列:世界银行法律援助项目法学系列文库(基础理论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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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比较法总论:法之脉络与秩序重塑 导言:跨越法律疆界的对话 法律并非孤立的文本或僵化的教条,而是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文化和政治土壤中生长的有机体。当我们试图理解某一特定法律体系的深层逻辑、价值取向乃至其未来走向时,往往需要将目光投向更广阔的天地。《比较法总论》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它并非简单地罗列各国法律条文的差异,而是致力于构建一个宏大的分析框架,用以考察不同法域之间的互动、碰撞与融合,探寻隐藏在万千法现象背后的普遍性规律与结构性差异。 本书的基石,在于深刻认识到比较法的核心价值——非目的论的学术探索与实践导向的制度优化的统一。它要求研究者跳出本国法律的“舒适区”,以一种批判性的、去中心化的视角,审视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技术如何应对人类共同的挑战,如财产关系的界定、契约自由的边界、国家权力的限制,以及个人权利的保障。 第一部分:比较法的理论基石与方法论革新 本书的开篇,对比较法的学科定位进行了审慎的辨析。比较法并非一个独立于公法与私法之外的“第三领域”,而是一种观察世界、理解法律现象的视角与方法论工具。 一、 比较法的历史沿革与学科分化: 我们追溯了比较法学自启蒙时代萌芽,经由Savigny的法律史学派影响,直至20世纪中叶受社会学和人类学思潮冲击的演变历程。重点分析了古典比较法(侧重于法系划分与制度的表层对译)向现代比较法(侧重于功能分析与深层社会背景的关联)的转型。 二、 核心方法论的精细化: 本书对比较研究中常被引用的方法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批判性应用。 1. 个案比较法(Case-by-Case Comparison): 不仅关注制度的“是什么”(What),更聚焦于制度的“如何运作”(How)。例如,考察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衡平救济”(Equitable Relief)与“法定救济”(Legal Remedy)上的差异,并非仅对比术语,而是分析法院在特定事实下如何权衡效率与正义。 2. 功能主义方法(Functional Approach): 这是现代比较法的核心。它要求研究者首先确定某一法律问题(如解决合同违约的机制),然后在不同法域中寻找达成相同或相似社会功能(如补偿损失、促使履行)的法律安排,无论其形式如何。 3. 宏观与微观的结合: 宏观比较聚焦于法系(Legal Families)的结构性差异(如判例法系、民法法系、社会主义法系等),探讨其背后的意识形态根源(如罗马法传统、普通法对习惯的尊崇)。微观比较则深入到具体规范、法律概念的解释与适用,例如对“信义原则”(Bona Fides)在德法、日法乃至新兴跨国商法中的具体化。 三、 法律概念的不可译性难题(The Untranslatability of Legal Concepts): 一个重要的章节探讨了比较研究中难以逾越的障碍:法律概念的文化载体性。例如,“所有权”(Ownership)在德国民法中的“绝对权”概念与法国民法中对财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的理解,与英美法系中“份额式所有权”(Bundle of Rights)的理论基础存在根本差异。本书强调,真正的比较,是尝试理解概念在各自体系中扮演的角色,而非简单地寻找对应词汇。 第二部分:法系结构与制度的纵深考察 在方法论确立的基础上,本书对全球主要法系进行了系统的结构性考察,重点在于揭示其内在的结构张力与演化动力。 一、 大陆法系:理性、编纂与体系化: 本部分深入分析了源于《查士丁尼法典》和经由《拿破仑法典》、《德国民法典》完善的民法体系。重点剖析了法典化运动背后的启蒙理性主义,强调了法条的抽象性、系统性与等级性。对德国法律思维中“概念法学”(Begriffsjurisprudenz)的兴起及其在私法领域的深刻影响进行了阐释,并考察了其在现代社会中,面对金融创新和信息技术挑战时的“柔性化”趋势,例如如何通过“一般条款”吸收社会价值判断。 二、 普通法系:实践、习惯与司法能动性: 与大陆法的抽象形成鲜明对比,本书详细梳理了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交织发展的历史脉络。强调了判例的约束力(Stare Decisis)如何塑造了法律的演化路径——从具体案件中归纳规则,而非从抽象原则中推导出判决。对“司法能动性”的边界、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以及普通法系在合同法中对“对价”(Consideration)的独特坚持,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分析。 三、 混合法域与新兴法系:适应性与融合: 本书超越传统的二元对立,考察了具有显著混合特征的法域,如苏格兰法、南非法、部分拉美国家法律等。更重要的是,它审视了非西方法律传统(如伊斯兰教法在某些国家的适用、中国法在改革开放后的现代化进程)如何与西方法律技术进行对话与整合,探寻“法律本土化”的有效路径。 第三部分:法律功能领域的比较分析 为了具体化比较法的实践价值,本书选择了几个核心法律领域作为案例,进行深入的功能比较。 一、 财产权的界限:从传统私法到知识产权: 比较了不同法系对“物权”与“用益物权”的界定方式,以及在处理土地使用权、国有财产管理上的理念差异。尤其聚焦于知识产权领域(专利、版权),考察不同国家在“保护强度”与“公共领域”平衡上的立法选择,以及跨国知识产权条约(如TRIPS协定)如何试图建立一种全球性的技术产权秩序。 二、 法律责任与损害赔偿: 考察了侵权法领域中“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重点对比了惩罚性赔偿(Punitive Damages)在英美法系中的功能及其在大陆法系中受到的严格限制,探讨了这种差异背后的社会风险容忍度差异。 三、 法律职业与司法制度的比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者。本书对比了法官的选拔机制(终身制与任期制)、律师的角色定位(事务律师与诉讼专家),以及检察官的地位(独立性与行政隶属性)。特别是对法官的司法解释权与立法机构的权力边界进行了跨体系的审视。 结语:比较法在全球化时代的使命 《比较法总论》总结认为,在全球化浪潮下,法律冲突与融合日益加剧,比较法不再是纯粹的学院派研究,而是理解国际私法、国际商事规则制定乃至跨国公司治理的关键工具。它赋予法律人以“去蔽”的能力——看清我们自己的法律制度并非是“天经地义”的唯一答案,而是特定历史选择的结果。通过理解“他者之法”,我们得以更清晰地反思本国法律的优点与局限,从而为推动法律的理性进步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本书旨在培养读者在面对复杂法律现实时,能够运用跨越文化和制度藩篱的分析工具,构建更加灵活、公正和高效的法律秩序。

作者简介

职称:教授

职务:法学院理论法学研究所所长

学习经历:

1978年---1982年,东北师范大学, 获得学士学位

1984年---1987年,吉林大学, 获得硕士学位

1996年---2001年,吉林大学, 获得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法理学、比较法学

主讲课程:法理学、比较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原著选读

学术成果:

1、《比较法总论》,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

2、《立法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

3、《行政法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

4、《律师制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

5、《企业法律问题新解》,群众出版社,2008。

6、《在社会调查中思考法之理》,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7、《微观视域法之理》,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年 。

8、《判例与俄罗斯法的发展》,法制与社会发展第1期,2000。

9、《治国之法符合法治要求吗》,行政法研究第2期,2000。

10、《陪审制的理念、结构和代价》,文载《比较法在中国》一书,法律出版社。 11、《诉讼监督比较研究》,文载《检察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1。

12、《英美法系的“隐性”诉讼监督》,当代法学第1期2002。

13、《论法院权威的生成》,法制与社会发展》第1期,2002。

14、《我国检察机关是合格的法律监督主体》,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第5期,2004。

15、《法官与法律的完善和实施》,当代法学第6期,2004。

16、《对抗制改革中的司法机关》,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第5期,2005。

17、《社会•法律•法之理》,载《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第2期,2007。

科研项目:

1、司法和谐与司法公正关系研究,校基础研究基金项目

2、企业与法,辽河油田委托研究项目

3、“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教学方法创新研究”(独立学院“十一五”国家课题“我国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子课题)

目录信息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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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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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来看,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导航工具”。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我们很容易迷失在各种碎片化的知识点中,缺乏一个能够统摄全局的框架。这本书就像是为我们提供了一张精确的、高精度的地图,清晰地标示出各个知识板块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依存性。我发现,每当我接触到新的法律资讯或案例时,我都会不自觉地将它放入这本书所构建的思维框架中进行定位和分析,这极大地提升了我对复杂问题的处理效率和准确性。它不仅是一本理论著作,更像是一套经过时间淬炼的思维方法论,它所传授的不仅仅是“是什么”,更是“如何思考”的方法,这份收获,远超出了我对一本专业书籍的最初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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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装帧设计和排版布局,体现出一种对读者体验的极致尊重。纸张的选取偏向于那种略带米黄色的哑光质感,长时间阅读下来,眼睛的疲劳感明显减轻,这对于我这种需要长时间伏案阅读的人来说,简直是福音。更值得称赞的是它的注释系统。通常,厚重的学术著作的注释常常会占用大量的篇幅,显得累赘,但这本书的脚注设计得非常巧妙,它们既提供了必要的学术支撑和延伸阅读的线索,又不会打断主体阅读的流畅性。每一条注释都如同恰到好处的配乐,在关键时刻出现,引导你深入探索,却又不会喧宾夺主。整体来看,这本书在形式美学和内容深度之间找到了一个近乎完美的平衡点,让人从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就感受到了一种被精心对待的愉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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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相当长的时间来消化这本书中的核心论点,尤其是一些关于法律体系内在逻辑性的探讨,构思之宏大,令人叹为观止。作者似乎拥有一种罕见的洞察力,能够穿透表面现象,直达事物运行的底层逻辑。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于不同法律文化之间进行“对话”的论述方式。它并非简单地进行并列比较,而是深入挖掘了为何在不同的社会土壤中,会自然而然地生长出截然不同的法律形态。这种“探源”式的分析,避免了将任何一种法律体系“神圣化”或“他者化”的倾向,保持了一种极高的学术谦逊与开放性。阅读此书,不仅是知识的输入,更是一种思维模式的重塑过程,它教会我如何带着批判性的眼光去看待既有的知识体系,去质疑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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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当我第一次翻开它时,就被那种沉稳而又深邃的气质所吸引。扉页的设计简洁却不失格调,那种墨香扑鼻的感觉,让人仿佛穿越时空,与那些遥远的智慧进行了一次无声的对话。内容上,它并没有直接跳入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法律条文或复杂的学说,而是更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从最基础的概念讲起,层层递进,将一个宏大而复杂的体系,拆解得如同精密的瑞士钟表一般,每一个齿轮都咬合得恰到好处。我尤其欣赏作者在阐述观点时所展现出的那种严谨与克制,没有过多的渲染或煽情,一切都建立在坚实的研究基础之上,这种求真的态度,在当前的出版物中实属难得。它不是那种快餐式的读物,需要你慢下来,细细品味,去体会字里行间蕴含的深厚学养。读完第一部分,我感觉自己的思维框架被重新搭建了,那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比解决一个难题还要令人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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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有点担心它会过于学院派,充满了晦涩难懂的术语。毕竟,涉及“总论”二字的,往往意味着枯燥的理论堆砌。然而,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的预设。它的叙事节奏把握得极佳,仿佛一首精心编排的交响乐,有起承转合,有强弱对比。作者高超的笔力,将原本可能板着的面孔,描绘得生动有趣。比如,在探讨某一法律原则的历史演变时,作者没有简单地罗列时间线,而是通过引入几个极具代表性的历史案例,将那些抽象的规则“活化”了。读到那些案例分析部分,我仿佛置身于那个特定的历史情境中,感受着当时社会对法律规则的需求与塑造力。这种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叙事手法,极大地降低了阅读的门槛,让即便是初涉此领域的读者,也能轻松跟上作者的思路,并从中获得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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