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就学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哲学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康奈尔大学(1953-1962)、哈佛大学(1962-)任教,现任哈佛大学教授。罗尔斯自五十年代起便潜心于社会正义问题的研究。先后发表了《作为公平的正义》(1958)、《宪法自由和正义观念》(1963)、《正义感》(1963)、《非暴力反抗》(1966)、《分配的正义》(1967-1968)等论文。《正义论》是他集这些论文之精粹并经过重新思考而形成的一部完整而一贯的理论著作。
读罗尔斯《正义论》 这是一本逻辑非常严谨的书,充满了专业术语,但愿我没有误解主旨太多。 作者从三个大的方面谈了“正义”这一抽象概念,分别是理论、体制和目的。 在理论部分,作者论述了正义的作用、正义的主题、正义的主要思想。 正义的作用是什么呢?在这个由充满私...
评分读了一个多月进度超慢,深涩难道,往往读的前后不搭,比哈耶克的那本《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不相上下,读的我都想吐了,下了个英文版本,准备看看原文的看好读不。
评分 评分用“多元”实现正义 对“自由”和“平等”这对不可调和矛盾的永恒追求,是人类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 周四的时候讲了“70年代以来的人类学——后殖民时期/后现代的人类学”。带着启蒙——现代主义——理想的西方殖民者在二战之后到20世纪中期,渐渐反思了单一的一元化“进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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