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汹涌》内容简介:那一年,阳光汹涌,正是每个人最美最好的季节。几个落寞的少年偶然相遇。他们在课堂上看小说、下跳棋,放学后在楼梯打架、闲谈、抽烟、追女孩。他们逃课,讨厌课堂上的东西,跑到大河边的草地上说着无聊的理想和各自的故事。他们跟老师和家长作对,却又屈服在他们制定的规条之下。中考在即,初中生涯进入倒数。忽而之间,面对即将的分离,他们都有了各自的心事,有着各自喜欢的人。猜疑、妒忌、背叛与暴力之间,纯真的友情与初萌的爱情,那把在阳光下闪着亮光的刀子,是否会把这一切都瓦解。青春的他们找不到答案。
铁头。本名刘帅。1985年生。辽宁辽阳人。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
第四届“新作文杯”全国高中生放胆作文大赛一等奖。
首届青春文学大奖赛短篇金奖。
“99杯”新小说家大奖赛组委会特别奖。
在《上海文学》、《萌芽》、《文学与人生》、《佛山文艺》等杂志上发表小说数篇。
“东北少年,杀人事件”,讲述懵懂血性少年的校园暴力和成长的青春小说,封面的这些文字很震撼,字字看起来都惊心,面对这种经过包装后仍在渗出的血腥让人畏缩,加上《阳光汹涌》这样有些暖度的名字配以鲜红的封面真是让人百感交集。 读完后,真实地说这样的宣传其实...
评分从一口气看完小说到现在差不多一周左右,其实我应该一看完小说就来聊感想的,那样也许会如作者的故事这般得说得一气呵成。不过也许有这样的时间差,才让我也能站在较远的距离体味这场血色的青春年华,为这些被消失的少年们而惊心动魄。 作者笔下的少年少女的故事是血色翻涌的...
评分结束了《阳光汹涌》我只觉得心里是一阵阵沉淀的钝痛感。头很沉很沉。我的生活远没有这样的波澜起伏,仅仅是一些感触,一些细节却是那么的契合心灵。张建是个笨蛋,一个假装明白的笨蛋。而只有他是个孩子,真正的孩子,所有人都是泛成人化的了。孙越极度的缺乏安全感。是为什么...
评分在这个阴郁而湿漉漉的冬天下午,有一个人将要下葬。众人抬着沉重的枣木棺材前往墓地,沉重的是他瘦小干枯的身体还是死亡本身?他活了九十七岁,九十七岁,他的生命在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上画下自己的一条歪歪扭扭的线条,或者被时间河流中的一个浪涛击碎。他是活生生被时间熬死...
评分从一口气看完小说到现在差不多一周左右,其实我应该一看完小说就来聊感想的,那样也许会如作者的故事这般得说得一气呵成。不过也许有这样的时间差,才让我也能站在较远的距离体味这场血色的青春年华,为这些被消失的少年们而惊心动魄。 作者笔下的少年少女的故事是血色翻涌的...
这本小说,说实话,一开始我只是抱着随便翻翻的心态去看的,毕竟书名《阳光汹涌》听起来有点像那种老套的青春疼痛文学,结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作者对人物心理的细腻刻画,简直让人拍案叫绝。我尤其喜欢主角在面对困境时那种近乎绝望却又顽强不屈的反差感。那种挣扎,不是那种喊口号式的,而是渗透在每一个微小的动作和眼神里的。比如有一次,他为了一个小小的目标,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那种“孤注一掷”的勇气,让我看得手心直冒汗,仿佛自己就是那个身处绝境的人。叙事节奏的把握也非常到位,张弛有度,该慢下来让你细品的时候,文字就变得像老电影的慢镜头,每一个细节都充满张力;该爆发的时候,那种力量感又像洪水一样猝不及防地涌来,让人根本无法停下。这种处理手法,让整个故事的层次感瞬间提升了好几个度,绝对不是那种平铺直叙的流水账。读完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感觉像是经历了一场漫长而深刻的自我洗礼。
评分我本来以为这会是一本读起来很“沉重”的书,毕竟题材看起来不那么轻松。但真正翻开后,我发现作者巧妙地在那些厚重的历史和压抑的氛围中,穿插了非常多精妙的、近乎黑色幽默的片段。这些幽默不是那种廉价的笑料,而是从角色极度窘迫的处境中自然迸发出来的、带着一丝苦涩和无奈的“人性笑点”。正是这些适时的调剂,让整本书的阅读体验变得无比立体和真实。它没有把人物塑造成高大全的英雄,而是让他们像我们身边的普通人一样,会犯错,会犹豫,会突然没头没脑地笑出来。这种“真实感”才是最难能可贵的。我喜欢这种在深沉中保持清醒的能力,它提醒我们,即使在最黑暗的日子里,生活本身依然带着一种顽皮的生命力,不容许我们完全沉沦。这本书,与其说是在讲述一段历史,不如说是在赞美一种如何在泥泞中保持自我姿态的韧性。
评分老实讲,我不太爱看这种篇幅动辄几十万字的大部头,总觉得容易写得拖沓空洞。但这本书的结构设计,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教科书级别的示范。作者似乎对“留白”有着近乎偏执的理解,很多关键情节并没有直接摆在你面前,而是通过侧面烘托,通过其他人物的只言片语,让你自己去拼凑和脑补那个真相。这种“引导式阅读”的体验非常迷人,它迫使你必须全神贯注,去捕捉那些隐藏在字里行间的暗示和伏笔。我特别欣赏作者在描写环境氛围上的功力,那种潮湿、压抑,或者突如其来的明亮感,都和角色的心境形成了完美的镜像关系。比如书中对某个特定季节的描绘,那种阴雨连绵的感觉,读着读着我仿佛都能闻到空气中泥土和腐叶的味道。这种沉浸感,是很多大制作影视剧都难以达到的效果。看完后,我忍不住回头去翻阅开篇的一些细节,发现很多看似不经意的描写,其实都是为后来的高潮埋下的精密炸弹,精妙绝伦,不得不服。
评分初读这书的时候,我以为它会集中于宏大的社会背景叙事,毕竟涉及的年代跨度挺大的。但让我惊喜的是,作者的视角最终还是回归到了人性的微观层面。他笔下的人物,没有绝对的好人或坏人,每个人都有着自己难以言说的苦衷和灰色地带。我尤其欣赏作者处理道德困境的方式——他从不轻易下判断,而是将选择的重担抛给了读者。比如某个角色为了生存而做出的那种“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我一边读一边和自己辩论,站在他的立场我会怎么做?这种强迫性的代入感,让阅读变成了一种严肃的哲学思考过程。文字的张力在于其克制,很多激烈的情感冲突,作者都处理得异常冷静,没有滥用华丽的辞藻去渲染,而是用最朴素、最直白的语言去陈述事实,反而因此获得了更强大的冲击力。这种冷静的叙事背后,藏着对生命本身的深沉悲悯,读来让人心头一紧。
评分这本书的语言风格,简直像是在品尝一坛陈年的老酒,初入口可能觉得有些涩滞,但回味无穷。它不像某些流行小说那样追求短句和冲击力,而是更倾向于使用那种富有韵律感和层次感的长句,句子结构复杂,但逻辑清晰,像精心编织的挂毯一样,每一个线头都服务于整体图案。我发现自己常常会不自觉地停下来,默默地把某些描绘意境的段落重复读上两三遍,仅仅是为了享受那种文字在舌尖流转的美感。作者对一些传统意象的重新诠释也十分高明,不再是陈词滥调,而是赋予了它们全新的、更贴合故事内核的生命力。它不仅仅是在讲一个故事,更像是在用文字搭建一个属于他们那个世界的微观生态系统,里面的法则、温度、光线,都遵循着一套自洽的逻辑。读完后,我感觉自己的“词汇库”和“表达欲”都得到了极大的拓宽和滋养。
评分比喻句是不是用的太多太腻了 ?所谓的青春故事一股新概念作文比赛的模式程序 副标题是模仿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吧 但明显没原作深刻 几个荷尔蒙无聊的少男少女 堕个胎 见个死人 杀个人 叙事散前后连不上 不过以前看萌芽里面也就铁头的文能看看
评分虽然故事的年代和地域有些疏离,但文字却颇有些日记般的亲切和朴实。 迷恋爱情的少女伤于爱情,憧憬明天的少年失去明天。
评分和青春的回忆完美契合,溜冰场的人龙,高中恋爱的暗涌,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的感叹,无不让人回到那个阳光灿烂的夏天
评分嘎嘎嘀。
评分语言太贫乏……风格着实是我不喜欢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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