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序 / 1
第一辑(2003年)
要帮助县乡解决“非典”过后的财政困难 / 3
保护环境关系到国家强弱和民族兴衰 / 6
车辆正常行驶应受法律保护 / 8
查处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公告 / 10
有限公共资源配置无论有效与否均可设定行政许可 / 13
银行行长不得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兼职 / 15
商业银行应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 17
建议尽快修订传染病防治法 / 18
听汽车司机细说道路交通安全法 / 20
各级政府要把就业看作“民生之本” / 22
依法解决建筑业的“两大公害” / 25
南水北调绝不能搞成“污水大串联” / 27
建立中国特色对农民直接补贴的制度 / 29
第二辑(2004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体现了“以人为本” / 33
农业机械化要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 35
增强对外贸易信息的透明度 / 38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退让是一种政治品格 / 40
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 42
打击欺诈行为,营造施行电子签名法的良好环境 / 44
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 46
防止实验室感染的法律条款符合民意 / 48
不及时公布疫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50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言论应受法律保护 / 52
因监督不力而造成混乱应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 / 54
监督法要触及民主制度建设中的重大课题 / 56
让农民从优惠政策中直接受益 / 58
为选民提供信息实现“权责对称”/ 60
因建筑物修缮而受到损害的应获补偿 / 62
建立和谐社会需要支付“和谐成本” / 64
对伪造信用卡犯罪的应没收其违法所得 / 66
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滋生腐败 / 68
出具虚假公证书的理应失去“执业人员资格”/ 70
要重视对洪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 72
第三辑(2005年)
不应把建筑物质量责任推给住户 / 75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切实保障公民权利 / 76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 78
为解释基本法奠定良好的舆论氛围 / 80
批准国际公约和发表“保留性声明”的主体应一致 / 82
建议把“知情权”写进公务员法 / 84
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示的三大好处 / 86
对询问时间的规定不应“走极端”/ 88
对实施家庭暴力者的法律责任应作明确规定 / 90
“上学贵、看病贵”已经成为两大社会公害 / 92
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提供个人完税凭证 / 94
必须强调律师的执业操守 / 95
用法律阻止贪婪之徒开采“带血的煤”/ 96
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与群众期望值仍有距离 / 98
经理不宜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100
要提高发布虚假信息责任人的“违法成本”/ 101
“将来拥有的物”必须具有确定性 / 103
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应定期向社会发布 / 105
被调查单位阻碍检查应依法惩处 / 107
我国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 109
畜禽养殖场污染环境应承担双重责任 / 111
将不同罪名的刑罚合并不符合立法体例 / 113
行政机关如有过错应主动承担补偿义务 / 115
法律条款的表述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 / 117
全面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 118
第四辑(2006年)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是一部维护城里人利益的法律 / 123
法制宣传的着力点是揭示法律同群众利益的联系 / 125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给人民一个交代 / 127
对教育法的修订应坚持城乡统筹原则 / 129
要加大对重大伤亡事故责任人的惩处力度 / 131
防止合伙企业逃避债务、转嫁风险 / 133
让以身试法的黑心矿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 135
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要于法有据 / 137
重大突发事件是法制建设的助推器 / 139
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大监督是有力的和有效的 / 142
欺上瞒下之风绝不可长 / 144
破产企业职工在债权人会议中应享有表决权 / 146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均应适当 / 148
引导业主选用调解和诉讼方式解决利益受损问题 / 150
法律对制造、贩运毒品的量刑尺度应该一致 / 152
增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有效性 / 154
贪污、洗钱、外逃成为一些贪官的三部曲 / 156
“授权”应体现“权责对等”和“可回收”原则 / 158
要重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律保护 / 160
对“物”和“物权”的界定要有前瞻性 / 162
支农资金投入不宜过于分散 / 164
绝不能让一部分群众“衣食无着”/ 166
第五辑(2007年)
拖欠农民工工资应依法支付利息并加付赔偿金 / 171
严防变相修改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 / 173
在透明度的问题上不能倒退 / 175
让人民群众了解与垄断行为有关的信息 / 178
应追究隐瞒传染病疫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180
申诉难、执行难是司法领域的两大顽症 / 183
对高耗能单位降低能耗的比率应作出规定 / 186
停征或者减征利息税符合人民群众的心愿 / 188
行业协会扰乱市场秩序应受法律制裁 / 190
在饲料中不得违规使用添加剂和致病生物制剂 / 193
就业促进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 195
要保障公众知情权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 / 196
律师法要体现“平等保护”原则 / 198
不能把循环经济法写成“城市循环经济法”/ 200
用法律武器阻击“科技骗子”/ 202
水污染事故信息应及时发布 / 205
“污水大串联”将毁我中华、殃及子孙 / 207
严防一些地方为了政绩盲目扩大建设规模 / 209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履行告知义务应受重罚 / 211
道交法应兼顾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原则 / 213
禁毒法体现了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 215
总结推广“劳动争议仲裁院”的经验 / 217
“工作报告”的通病是讲成绩的篇幅过大 / 218
建议全面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 / 220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应进一步调高 / 222
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的五种表现 / 224
把改进“专项报告”文风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 226
第六辑(2008年)
批准条约和重要协定是人大立法工作的组成部分 / 231
维护城乡居民的环境权 / 233
要追究挪用私分应急救灾钱物者的刑事责任 / 235
谨防国企高管以不合理价格将企业财产转让或折股 / 238
发展循环经济应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 24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予严惩的四点理由 / 243
不能眼睁睁看着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害人 / 245
必须对保险公司高管的薪酬作出约束性规定 / 247
专利法应增加实质性审查条款 / 250
中国不具备大手大脚挥霍浪费的物质条件 / 253
国企高管获得非法利益的应当受到惩处 / 255
为什么六份“火灾隐患通知书”挡不住一场大火 / 257
三鹿牌婴儿奶粉事件呼唤进一步健全法制 / 259
建议将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布 / 261
修订防震减灾法符合国情顺乎民意 / 264
金融机构不能偏爱房地产大亨和炒房者 / 266
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快递企业投资股东应担责 / 268
执法检查要防止“雷声大、雨点小”/ 270
同一类型专利权纠纷不宜授权两个部门审理或处理 / 272
不能将有价值的地震预测意见当“废纸”/ 274
要重视对人格权的保护 / 27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能成为贪官的“避风洞”/ 279
保险公司高管“超高薪”到了令人难以容忍的地步 / 281
防止“上一批项目、倒一批干部”/ 283
用法律武器抑制“圈地风”/ 285
从法律上堵住欺上瞒下干部的升迁之路 / 288
第七辑(2009年)
依法扭转“九龙不治水”的被动局面 / 293
对“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应作出明确界定 / 295
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常委会工作报告的重点 / 296
因违法乱纪被解聘的仲裁员不应“再聘”/ 298
依法遏制“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现象 / 300
从事审计工作的同志不能过于温柔 / 302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驻外外交人员队伍 / 304
“红头文件”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应负法律责任 / 306
对关系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采用罚款方式不太严肃 / 308
依法制止海岛沙滩建筑物对海域生态的破坏 / 310
把人民武装警察置于公民的监督之下 / 312
可再生能源领域要防止“一拥而上”的苗头 / 315
防止以“情况紧急”为由滥用行政强制权 / 317
法律文本的语言要符合汉语规范 / 318
让毫无过失的人负赔偿责任不合情理 / 320
监督工作计划的改变应遵循法定程序 / 322
海岛保护法立法宗旨是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生态系统 / 324
关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相关责任问题 / 326
建议实行严格的选举回避制度 / 328
应具体规定违反海岛保护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 330
权责分明才便于检查和监督 / 332
国防产品研发应享受优惠政策 / 334
罢免程序应体现公正、公平原则 / 336
建议将1.5亿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作为扶贫攻坚目标 / 338
第八辑(2010年)
向著作权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应依法进行 / 343
对民用资源的征收也应作出规定 / 344
延长保密期限不能侵犯公民合法知情权 / 346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讲清楚 / 348
对涉密信息系统应作出准确界定 / 350
应当给予赔偿请求人最后一道程序性公正 / 352
阻碍管道企业进行作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354
依法治理醉酒驾驶和飙车两大“马路杀手”/ 356
违法成本过低会弱化法律的约束力 / 358
匿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也应依法予以保护 / 360
法律同行政法规冲突容易导致“执行难”/ 362
把政府可公开的“账本”摊开来 / 363
两部法律关于接到征召通知后的规定应该一致 / 366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委员 / 368
把人大代表职业道德建设上升为国家意志 / 370
行政执法应强调事前预防和治理 / 372
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 / 374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强调“保护”的三个好处 / 376
被捕后如实供述如从轻处罚需增补从轻理由 / 378
附录 年逾花甲学法律 / 380
后记 /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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