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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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人民军医出版社
作者:乔世明
出品人:
页数:467
译者:
出版时间:1999-03
价格:19.80
装帧:平装
isbn号码:9787800209260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
  • 法律责任
  • 侵权责任
  • 损害赔偿
  • 医疗管理
  • 医疗卫生
  • 法医学
  • 临床实践
  • 医疗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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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内容提要

本书是作者多年代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践和理论研究的

总结。上篇是医疗纠纷法律责任的基本原理,包括医疗纠纷的

概念和分类;医疗纠纷中的民事、行政、刑事等三种具体法律

责任;医疗纠纷的诉讼等内容。下篇则对手术、内妇儿等科的

诊疗、护理、输血输液、美容等医疗活动中的纠纷应当如何认

定,以及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做了具体阐述。

本书可供医疗部门、法律部门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阅读

参考。

《文明的起源:从工具到城市的演进》 作者: [此处留空,或填写虚构作者名] 出版社: [此处留空,或填写虚构出版社名] --- 内容简介:人类文明的宏伟史诗 《文明的起源:从工具到城市的演进》是一部深度探究人类社会数百万年发展历程的通史性著作。本书摒弃了传统史学中对单一王朝或事件的简单罗列,转而聚焦于驱动人类社会结构、思维模式和物质生活发生根本性变革的核心动力——技术的创新、知识的积累以及社会组织的复杂化。它试图回答一个根本性问题:我们如何从茹毛饮血的猿人后裔,演变为能够建造摩天大楼、探索宇宙的现代文明? 本书的叙事跨越了史前时代到公元前一千年,以“工具的升级”和“组织的扩展”为主线,构建了一个清晰而富有洞察力的文明演进框架。 --- 第一部分:火与石的时代——认知革命与物质基础(约 40 万字) 这一部分着重描绘了智人(Homo sapiens)如何通过对周围世界的认知重塑,奠定了文明的基石。 1. 行为的飞跃:走出非洲与语言的诞生 本章详细分析了约七万年前发生的“认知革命”。我们不再仅仅是使用工具,而是开始想象不存在的事物,如神灵、部落图腾和未来的计划。这种叙事能力是形成大规模协作的基础。我们深入探讨了早期人类语言的结构演变,从简单的呼叫信号,如何发展出具有无限组合可能性的语法结构,从而实现知识的跨代传递和经验的有效共享。 2. 匠人的智慧:旧石器时代的工具谱系 本书系统梳理了人类早期工具的迭代过程。这不是简单的“石器变好看了”,而是反映了对物理世界规律的深刻理解。从勒瓦娄哇技术的出现,标志着人类开始进行预先规划的复杂制造过程,到骨器、针、鱼叉的发明,展示了对不同材料(骨骼、木材、皮革)特性的精准把握。这一阶段的知识是内嵌在技能中的,是“做中学”的典范。 3. 迈向定居:农业革命的复杂诱因 与传统观点不同,本书认为农业革命(新石器革命)并非单纯的“效率提升”,而是一系列环境压力、人口密度增加与偶然发现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详细考察了从采集狩猎到半定居的过渡期,例如对野生谷物的选择性栽培的萌芽。重点分析了定居生活带来的负面效应,如营养单一化、疾病传播风险增加,以及对土地所有权观念的首次形成。农业的成功,实质上是以牺牲个体自由为代价,换取了群体生存的冗余度。 --- 第二部分:社群的扩张——从村落到早期国家(约 55 万字) 当生存不再是每日的全部挑战后,人类开始投入精力解决“组织”问题。这一部分聚焦于社会结构的复杂化,以及权力与信仰的诞生。 4. 信仰的具象化:纪念碑与宇宙观的构建 本书探讨了巨石阵、哥贝克力石阵等早期纪念性建筑的意义。它们不仅仅是宗教场所,更是社会动员能力的体现和早期天文学的实践。通过对这些遗迹的分析,我们重建了早期人类如何通过统一的宇宙观和仪式,将松散的村落联系成具有共同身份的实体。这些共同的信仰,极大地降低了陌生人之间的协作成本。 5. 物质的积累:剩余产品与专业分工的萌芽 随着灌溉农业和冶金术的出现,生产力的大幅提高导致了稳定的“剩余产品”。本章论述了剩余如何催生了非生产性阶层——工匠、祭司、以及最早的管理者。这种专业分工打破了人人平等的生存模式,是阶级分化的物质基础。我们详细分析了陶轮、犁等关键技术的传播路径,展示了知识如何在贸易网络中流动。 6. 文字的诞生:从契约到历史的记录 本书将文字视为解决“规模化管理”的终极技术。我们比较了苏美尔楔形文字、古埃及象形文字和早期汉字的起源。关键在于,这些文字系统最初都不是为了记录史诗或哲学,而是为了记录债务、税收和资源分配的工具。文字的出现,标志着社会记忆从依赖个体生物大脑,转移到依赖外部、可复制的媒介,从而使大型官僚体系成为可能。 7. 权力与秩序:早期城邦的形成与冲突 在资源有限的背景下,权力结构应运而生。本章深入研究了美索不达米亚的城邦和早期印度河流域文明的城市规划。分析了王权如何通过神授合法性、军事优势和对关键基础设施(如水利系统)的控制来巩固自身。同时,城邦之间的冲突模式和防御工事的发展,揭示了早期国际关系和资源竞争的残酷现实。 --- 第三部分:文明的成熟——早期帝国的雏形与思想的交汇(约 25 万字) 最后一部分,我们将视角投向公元前 1500 年至公元前 500 年的“轴心时代”前夜,探讨早期跨区域交流的模式。 8. 青铜时代的贸易网络:跨区域的知识嫁接 本书详细描绘了地中海、中东和东亚之间日益紧密的青铜时代贸易网络。重点不是货物本身,而是技术和观念的交换。例如,青铜冶炼技术的传播如何重塑了权力结构(青铜是国家垄断的资源),以及字母系统在腓尼基商人手中的演化,展示了文化适应性带来的巨大优势。 9. 法律的雏形:社会契约的早期探索 随着社会规模的扩大,口头传统已无法维持秩序。我们考察了汉谟拉比法典、赫梯法典等早期成文法典。这些法典的核心意义在于,它们将惩罚和权利的界定从诉诸神谕的随机性中解放出来,纳入一个相对可预测的框架内,尽管这种框架极大地偏向统治阶层。这是人类首次大规模尝试以书面规则来约束社会行为的尝试。 10. 结论:永不停止的“升级” 全书总结道,文明的本质并非一个终点,而是一个持续的、螺旋上升的“系统升级”过程。每一次工具(无论是石刀还是文字)的升级,都会迫使社会组织(无论是部落还是城邦)进行痛苦的适应和重构。人类文明的动力,源于对复杂性管理的永不餍足的追求。 --- 本书特色 跨学科整合: 融合了考古学、人类学、语言学和技术史的研究成果,避免了单一学科的局限性。 技术决定论的反思: 深入探讨了技术如何创造可能性,以及社会结构如何限制或加速了技术的采纳。 丰富的案例研究: 以欧亚大陆的主要文明发源地为坐标,提供了详实的一手资料解读和比较分析。 《文明的起源》不仅是对过去的考古,更是对我们当下社会复杂性的深刻理解。它提供了一张地图,指引读者理解我们文明的真正起点和持续的内在逻辑。

作者简介

目录信息

目录
上篇 总论
第一章 医疗纠纷概述
第一节 医疗纠纷的概念和特征
一、医疗纠纷的概念
二、医疗纠纷的特征
第二节 医疗纠纷的种类
一、医源性纠纷
(一)医疗过失纠纷
(二)医方其他原因引起的纠纷
二、非医源性纠纷
(一)因患方缺乏医学知识而引起的纠纷
(二)因患方有意嫁祸医方而引起的纠纷
第三节 医疗事故与非事故
一、医疗事故的认定
(一)造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
(二)上述人员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行为
(三)过失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
(四)不良后果与过失行为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一)医疗责任事故
(二)医疗技术事故
(三)实践中对事故分类应当注意的问题
(四)医疗事故的分级
三、非医疗事故
(一)医疗差错
(二)疾病的自然转归
(三)医疗意外
(四)并发症
(五)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
第四节 医疗纠纷的鉴定和处理
一、医疗纠纷的鉴定
(一)鉴定机构
(二)鉴定的程序
(三)对鉴定结论异议的提出
二、现行鉴定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一)医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利与弊
(二)法医进行医疗纠纷鉴定的原因及利弊
(三)关于医疗纠纷鉴定机构的设想
三、医疗纠纷的处理
(一)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
(二)处理医疗纠纷的行政程序
(三)处理医疗纠纷的诉讼程序
第二章 医疗纠纷中的民事责任
第一节 医疗法律关系概述
一、法律关系
二、医疗法律关系
第二节 医疗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一、医疗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二)主体资格的确定
(三)主体的范围
(四)主体资格的取得
二、医疗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医疗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一、概述
二、卫生防疫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三、医疗救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一)医疗机构的权利义务
(二)医务人员的权利义务
(三)病员的权利与义务
四、医药产供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确定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
(二)必须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三)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四)必须有过错
二、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问题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问题
(二)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问题
第五节 医疗纠纷的民事赔偿问题
一、赔偿范围
(一)原则范围
(二)具体范围
二、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赔偿问题
(一)一般损害的赔偿
(二)致人伤残的赔偿
(三)致人死亡的赔偿
三、精神损害的赔偿
(一)精神损害及其赔偿的必要性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三)精神抚慰金的具体数额问题
(四)精神抚慰金赔偿请求权主体
第三章 医疗纠纷中的行政责任
第一节 医疗事故责任者的行政责任
一、行政责任及其特征
(一)行政责任的认定
(二)行政责任的特征
二、承担行政责任的条件
第二节 承担行政责任的形式及其具体责任
一、行政处分及责任人的具体责任
二、行政处罚及责任人的具体责任
第三节 当事人对行政责任认定不服的法律救济
一、对事故性质和等级认定不服的法律救济
二、对事故补偿费裁决不服的法律救济
三、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法律救济
第四章 医疗纠纷中的刑事责任
第一节 医疗事故犯罪的认定
一、新刑法颁布前我国对医疗事故犯罪的认定
二、医疗事故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形式的隐蔽性
(二)犯罪行为的渎职性
(三)犯罪客体的复杂性
三、医疗事故犯罪的构成
(一)犯罪客体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
(三)犯罪主体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
四、医疗事故罪和与其相近的几个罪的区别
(一)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三)与过失杀人(重伤)罪的区别
第二节 医疗事故犯罪的量刑
一、新刑法对量刑的有关规定
(一)量刑的原则
(二)量刑的情节
(三)缓刑和减刑
二、处罚医疗事故犯罪的原则
(一)在定罪上与普通公民完全平等的原则
(二)在处罚上较普通公民从轻的原则
三、医疗事故罪的量刑幅度和情节
(一)量刑幅度
(二)量刑情节
四、医疗事故犯罪的处理程序
第三节 与医疗有关的其他犯罪
一、医务人员利用医疗之便犯罪
(一)故意杀人罪
(二)强奸罪
(三)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四)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
二、医疗纠纷引发的患方犯罪
(一)扰乱社会秩序罪
(二)故意伤害罪
三、非法行医罪
第五章 医疗纠纷的诉讼
第一节 医疗纠纷诉讼的常见原因
一、因医德医风导致诉讼
二、因非法行医导致诉讼
三、私人诊所或私立医院的医疗诉讼
四、因私下和解时补偿额过少导致的诉讼
五、因对鉴定不服而提起诉讼
第二节 医疗诉讼的证据和律师问题
一、医疗诉讼的证据
(一)门诊及住院病历
(二)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三)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四)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五)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六)死者尸体
二、医疗诉讼对律师的特殊要求
(一)诉前咨询需要律师具有医学专业知识
(二)病历资料的查阅需要律师是“内行”
(三)鉴定前的陈述需要律师具有医学知识
(四)开庭审理要求律师不能是“外行”
第三节 医疗纠纷案件的起诉和受理
一、医疗纠纷的起诉
(一)起诉的条件
(二)原告和被告
二、医疗纠纷的受理
(一)有关案件受理的法律依据及其存在的问题
(二)法律不统一带来的实践问题及解决办法
下篇 各论
第六章 手术医疗纠纷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第一节 术前失误所致医疗纠纷
一、术前失误的原因
(一)诊断错误
(二)失去手术时机
(三)术前准备不充分
二、术前医疗纠纷的认定
(一)术前失误所致医疗事故
(二)不应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
三、术前诊疗失误的法律责任
(一)误诊导致阑尾穿孔的法律责任
(二)漏诊导致纵膈血肿形成的法律责任
(三)术前搞错左右案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术中失误所致医疗纠纷
一、术中失误的多发环节
(一)错开手术部位
(二)术中脏器判断失误
(三)术中病变判断失误
(四)手术操作失误
(五)违章错误操作
(六)术中配合不协调
(七)因后勤人员失职而导致的术中失误
(八)术中遗留异物的失误
(九)手术麻醉失误
二、术中医疗纠纷的认定
(一)术中失误所致医疗事故
(二)不应认定为事故的几种情况
(三)术中的严重医疗差错
(四)术中的医疗意外
三、法律责任问题
(一)违章操作致永久性截瘫的法律责任
(二)错把部分肝脏当脾脏切除案的法律责任
(三)一周之内三次开腹人命案的法律责任
(四)阑尾术中异物遗留案的法律责任
(五)胆囊术中异物遗留案的法律责任
(六)术中误伤血管致截肢案的法律责任
(七)多次开腹、多脏器丧失案的法律责任
(八)误摘子宫案的法律责任
(九)眼球摘除案的法律责任
(十)异位甲状腺误摘的法律责任
(十一)麻醉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术后管理不善所致医疗纠纷
一、术后失误的多发原因
(一)因麻醉导致的术后失误
(二)因术后观察不认真导致的失误
(三)术后引流管的管理不善
二、术后失误的认定
三、术后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一)阑尾切除术后出血死亡
(二)甲状腺术后出血致植物状态案的法律责任
(三)盲目自信误诊死亡的法律责任
(四)术后更换气管套管失误案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诊疗失误纠纷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第一节 内科诊疗失误的医疗纠纷
一、内科诊疗失误的常见原因
(一)内科就诊量最大
(二)内科疾病诊断困难
(三)内科疾病在治疗上有难度
二、内科诊疗失误的认定
(一)责任事故的认定
(二)技术事故的认定
三、内科诊疗失误的法律责任
(一)多处失误所致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
(二)哮喘病人误用心得安案的法律责任
(三)洗胃操作失误案的法律责任
(四)抢救不力致病人死亡案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儿科诊疗失误的医疗纠纷
一、儿科诊疗失误的多发环节
(一)诊断失误
(二)治疗失误
二、儿科医疗事故的认定
(一)责任事故
(二)技术事故
三、儿科诊疗失误的法律责任
(一)幼儿食管异物长期误诊致死的法律责任
(二)诊断用药失误致患儿中毒死亡的法律责任
(三)治疗抢救不当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妇产科医疗纠纷的认定与赔偿
一、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
(一)误诊误治
(二)违章操作
(三)用药不当
(四)病人及家属缺乏医学知识导致的医疗纠纷
二、妇产科医疗纠纷的认定
(一)责任事故
(二)技术事故
(三)医疗意外及并发症
三、妇产科医疗失误的法律责任
(一)擅自摘除双侧卵巢案的法律责任
(二)出现失误不报告案的法律责任
(三)擅自离岗案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护理医疗纠纷
第一节 护理医疗纠纷的多发原因
一、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
(一)药物查对失误
(二)病人姓名、床号查对失误
二、执行医嘱不严格
(一)盲目执行错误医嘱
(二)执行医嘱错误
三、不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一)静脉穿刺输液时忘松止血带
(二)洗胃操作不当造成胃穿孔
四、护理工作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
(二)不仔细观察病情
第二节 护理医疗纠纷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一、护理医疗纠纷的认定
(一)护理医疗责任事故的认定
(二)护理医疗技术事故的认定
(三)护理医疗差错的认定
(四)护理意外
二、护理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一)玩忽职守者的刑事责任
(二)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政责任
(三)手术器械遗留体内的民事责任
(四)老鼠咬死婴儿案的法律责任
(五)错抱亲子案25年后获得赔偿
第九章 输血输液及过敏反应医疗纠纷
第一节 输血输液医疗纠纷
一、输血输液反应及其并发症
(一)输血及输液反应
(二)输血及输液反应的并发症
二、输血输液失误的认定
(一)输入异型血
(二)输血输液反应
(三)输血输液中的其他失误
三、输血输液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一)管理混乱致异型血输入的法律责任
(二)输血感染丙型肝炎的民事赔偿
(三)输液反应抢救不及时的法律责任
(四)一例可疑输液反应案的处理
第二节 过敏反应医疗纠纷
一、过敏反应概述
(一)过敏反应原理及类型
(二)青霉素过敏反应的原因和表现
(三)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
二、引起过敏反应的主要原因
(一)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二)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低
(三)患者自身的原因
三、过敏反应纠纷性质的认定
(一)责任事故
(二)技术事故
(三)医疗意外
四、过敏反应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
(一)庆大霉素致耳聋案的法律责任
(二)青霉素过敏延误抢救案的刑事责任
(三)青霉素引发的医疗事故罪
第十章 美容(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美容(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
一、医生失误导致美容(医疗)纠纷
(一)医生技术水平欠佳导致美容失败
(二)医生忽略了受术者的要求
(三)医生极力鼓动就医者做美容手术
二、患方原因导致美容(医疗)纠纷
(一)患者期望值过高
(二)舆论影响了患者的美感
三、因非法行医导致美容纠纷
(一)因缺乏解剖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导致手术失败
(二)因缺乏药理知识导致相关美容失败
第二节 美容(医疗)纠纷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一、美容(医疗)纠纷的认定
(一)美容事故或差错
(二)患方原因所致纠纷
二、美容事故或差错的法律责任
(一)面部美容毁容案的法律责任
(二)眼部整容术失败的法律责任
(三)五十名被毁容者状告“美容祛斑”案
(四)小腿吸脂美容减肥致残案的法律责任
(五)整容死于非命案的赔偿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
[附录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
布)
[附录三]卫生部负责人就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办
法》答记者问(1987年7月13日)
[附录四]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
明(1988年5月10日卫生部发布)
[附录五]卫生部对《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几个问题的答复
(1988年11月29日)
[附录六]卫生部关于对湖南省临武县卫生部《关于医疗事
故处理中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1990年10月
12日)
[附录七]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最终鉴定”
可否进行复核或变更的答复(1992年3月10日)
[附录八]卫生部关于对“请求解释《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请示”的答复(1993年6月19日)
[附录九]卫生部对“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1994年7月5日)
[附录十]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1998年3月30日卫
生部发布)
[附录十一]解剖尸体规则(1979年5月21日卫生部发
布)
[附录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1979年7月1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修订本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

[附录十三]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
(1986年10月30日)
[附录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
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
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
件应否受理的答复(1989年11月7日)
[附录十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当事人以卫生行政部门
不履行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
应否受理”的答复(1995年6月14日)
参考文献
· · · · · · (收起)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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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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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本书的评价,首先要从它对“证据链”构建的详尽程度说起。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医疗管理的朋友,我深知在面对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最头疼的就是证据的固定和有效性。这本书在这方面做得极其到位,它细致地罗列了从病历书写规范、知情同意书签署的每一个关键环节,到影像资料、检验报告的保存标准,仿佛是一本操作手册。特别是书中关于电子病历系统日志审查的章节,结合了最新的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提出了许多实用的技术防范措施,这在很多传统的法律书籍中是看不到的。我记得书中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说病历是医生的“第二生命”,一旦证据链出现断裂,即便医疗行为本身无可指摘,也很难在法律上站稳脚跟。这种前瞻性和实操性,让这本书的价值远超一般的理论著作,更像是一份为医疗机构量身定制的“免责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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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欣赏本书在探讨“知情同意”这一核心议题时的深度和广度。很多书籍只是简单地要求医生告知风险,但本书超越了告知的表面功夫,深入探讨了“有效同意”的心理学基础和文化差异。作者花了大篇幅分析了不同文化背景下患者对风险的认知差异,以及如何用非专业术语进行有效沟通,确保患者真正理解了手术的必要性、替代方案和潜在的严重后果。书中甚至探讨了“默示同意”在紧急情况下的边界,以及家属在患者无行为能力时决策的效力范围,这部分内容对于跨国医疗或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复杂案例极具指导意义。我甚至觉得,如果所有医学院校都能将这本书作为重要的伦理和沟通选修课教材,未来医患沟通的质量会有质的飞跃,纠纷的发生率也会随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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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叙事风格非常具有个人色彩,不像那种冷冰冰的法律教科书,它更像是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和在临床一线工作多年专家的对话记录。作者在阐述复杂的法律概念时,总是习惯性地穿插一些个人在法庭上或调解室中的真实感悟,使得晦涩的法条变得有血有肉。例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因果关系认定那一章时,作者没有直接抛出判例法条,而是先描述了一个因术后感染引发的复杂纠纷,详述了双方律师的交锋策略,最后才引出适用的法律原则。这种“先故事后理论”的结构,极大地降低了读者的理解门槛,也让人在阅读过程中保持了高度的代入感和好奇心。我感觉作者不仅在教我们法律知识,更是在传授一种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和“谈判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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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在内容组织上体现出极强的逻辑性和体系性,它不像某些法律书籍那样零散地罗列法规,而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防控金字塔”。从最基础的医疗质量管理(塔基),到程序合规性审查(塔身),再到最终的法律诉讼应对(塔尖),层层递进,结构清晰。我尤其喜欢它在收录判例时采取的“对比分析法”,即同一类纠纷,书中会展示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点法院判决的细微差异,并分析造成差异的法律环境或证据侧重点的变化。这种动态的视角,让读者意识到法律责任的认定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与时俱进、需要持续学习和适应的动态过程。对于医院管理者和资深医务人员来说,这种对细节和趋势的把控能力,是阅读本书后获得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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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医疗纠纷与法律责任》的封面设计得非常引人注目,深蓝色的背景配上烫金的标题,给人一种专业且严肃的感觉。我是在一次出差时,无意中在机场书店看到的,当时我对医疗行业的法律风险管理有些困惑,这本书的名字正中下怀。然而,真正吸引我的是它内容的前言部分,作者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当前医疗环境下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根源,不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层面,更探讨了伦理道德、社会期望与现实操作之间的巨大张力。书中提到,很多纠纷并非简单的技术失误,而是沟通障碍和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任危机”。这种宏观的视角让我眼前一亮,它不只是提供“如果发生纠纷该怎么办”的指南,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一套预防体系的构建思路,强调事前预防远胜于事后补救。我尤其欣赏作者对“合理注意义务”的界定,这在很多实操案例中都是界定责任的关键点,书中通过几个经典的案例分析,把这个抽象的概念具体化了,让我对未来的执业风险有了更清晰的认知,感觉像是上了一堂高阶的风险控制课,而非枯燥的法律条文堆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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