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最著名的一部长篇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樊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老师指定的外文阅读书目,一开始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读的,后面完全被吸引了,完全被作者建设的架构带着走了深深的进去到了这个小说的情绪当中,女的的悲惨遭遇,社会的世俗谬见。 苔丝的悲剧首先是社会悲剧。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
评分听老师的建议,读了这本书,他上课时说,他有个女儿,会经常让她读书,其实书中就有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当不知如何选择时读傲慢与偏见,当你面对爱情不肯定时读简爱,当你对爱情迷茫时读德伯家的苔丝。这些书教会了我们用正确的恋爱观去谈恋爱,要自尊自爱。 读完这本书,...
评分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
评分爱比死更冷酷 ——关于《苔丝》 .霍倾城 从一出生起,她就过着普通村姑的生活。 即便在那样贫寒的环境里,一身布衣的她依然难掩天生丽质的美貌与纯真。 在16岁情窦初开的岁月里,她遇见了他。 五月的跳舞节,英格兰南部暮霭如烟的辽阔草坪上...
评分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
从没想到,这故事真能有古希腊悲剧的味道。郑大民是把苔丝的悲剧归罪于她的责任心,什么道理?明显的不公正!亚力克式的卑劣随处可见,克莱尔悲愤离去,用男人的处女情结可以解释吗?社会习俗,道德观?大概是作为一个女子无法全部理解的心理状态。悲剧原因是其中最值得思索的部分。 黎明前不被打扰的安睡,是全书最美也最凄然的场景;写景是村上之外另一种比较喜欢的方式。
评分强烈的自我意识,强烈的孤独感
评分直到最后你仍然洁白无比
评分完全不记得
评分版本都不错~上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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