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勞動閤同與集體閤同
1 用人單位能否以試用期內發現職工身體存在嚴重缺陷為由,解除勞動閤同?
2 企業被整體接收後,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動閤同對新的用人單位是否有效?
3 顯失公平的勞動閤同應當如何處理?
4 臨時雇工的組織者與用工單位簽訂的“用工閤同”是否為“集體閤同”?
5 勞動者雇用他人代為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是否有權解除勞動閤同?
6 勞動閤同中與集體閤同相悖的條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7 職工違紀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閤同的程序違法,應當如何處理?
8 在用人單位拒絕為勞動者就學而解除勞動閤同的情況下,勞動者是否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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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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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會保險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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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勞動爭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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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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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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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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