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变动研究

物权变动研究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6

出版者:法律出版社
作者:肖厚国
出品人:
页数:484
译者:
出版时间:2002-7-1
价格:29.0
装帧:精装(无盘)
isbn号码:9787503636820
丛书系列: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
图书标签:
  • 物权理论
  • 民商法学
  • 物权
  • 物权变动
  • 民法
  • 不动产
  • 权利变动
  • 所有权
  • 用益物权
  • 担保物权
  • 法律研究
  •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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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的宗旨是,从国我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最新判例学说,深入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民商事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民商法理论水平,推出民商法理论研究人才,使我民商法理论研究尽快赶上发达国家和地区和水平。

全书共分八章:第一章总论,对物权变动作了概括性的描述;第二章和第三章对物权变动二元立法主义进行了讨论;第四章和第五章对不动产物权变动公示进行了研究;第六章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讨论动产权的公示方法及其效力;第七章以动产物权为主,探讨善意取得的诸多理论问题;第八章探讨了取得时效的一般理论,并对我国时效制度进行了检讨。

好的,这是一本名为《物权变动研究》的图书简介,内容侧重于介绍其他法学领域的经典著作,完全避开了《物权变动研究》本身可能涉及的物权法理论。 --- 图书简介:法理的深度与广延——兼论民法、刑法与诉讼制度的演进 本书并非一部关于具体物权变动规则的汇编,而是对当代法学核心领域,特别是民法总则、合同法理论、刑法基本原则以及民事诉讼制度演变历程的一次系统梳理与反思。我们旨在构建一个跨越不同法律部门的宏大叙事,探讨法律制度在面对社会结构变迁时所展现出的适应性与内在张力。全书聚焦于法律规范的构造原理、历史脉络的延续性,以及法律解释学的核心争点。 第一部分:民法基石的重构与理论溯源 本部分深入考察了近代民法理论的奠基性文献,特别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德国民法典(BGB)的起草背景及其对后世民法思维的深远影响。我们首先关注“法律行为”概念的成熟过程,这一概念如何在私法自治的旗帜下,逐渐成为界定当事人意思表示效力的核心工具。 意思表示的能动性与局限: 详细分析了意思表示瑕疵理论的精细化发展,从错误、欺诈到胁迫的构成要件比较研究。着重探讨了在信息不对称日益加剧的现代商业环境中,如何对传统意思表示的自由性进行再评价,例如引入了关于“信赖保护”的限制性原则在合同订立阶段的应用。我们对比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要约与承诺”模式上的结构性差异,并追溯了这些差异在具体案例裁判中的体现。 法人制度的演进: 考察了法人格的拟制理论与实在理论之间的长期争论。本书并未讨论物权归属的细节,而是侧重于公司法领域中“法人独立性”原则的边界。特别分析了在极端情况下,如滥用法人地位规避债务或从事非法活动时,司法如何通过“揭开公司面纱”的理论来平衡私法自治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这部分内容对理解现代经济法中的主体构造至关重要。 权利的社会化倾向: 考察了私法领域中,权利行使的“诚实信用原则”如何在实践中被不断充实和具体化。通过对德国法上“权利滥用禁止”规则的经典案例分析,揭示了权利的纯粹性如何受到社会责任观念的制约。这部分内容为理解法律的价值取向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而非停留在权利客体的具体变动分析上。 第二部分:刑法教义学的精细辨析与责任归属 本篇将视线转向刑法领域,关注犯罪构成要件的严谨性及其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角色。我们避开了财产犯罪的具体条款,转而聚焦于刑法理论的宏观建构。 犯罪论体系的结构: 系统梳理了三阶层犯罪构成理论(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的形成与流变。深入探讨了行为概念在现代刑法中的地位,特别是对“不作为犯”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详尽的辨析。强调了在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等阻却违法事由中,对“相当性”判断标准的精细化要求。 故意与过失的认识论: 探讨了刑法中主观恶性认定的困难。重点分析了“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之间的理论鸿沟,以及司法实践如何通过对风险认知程度的量化尝试来弥合这一差距。本书强调,刑法的生命力在于其对行为人内心状态的审慎推断能力。 刑法中的责任与刑罚目的: 考察了古典刑法理论(报应主义)与近代刑法理论(预防主义)之间的张力。通过对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理论的比较,分析了现代刑罚体系在追求“公正惩罚”与“有效预防”之间所做的艰难平衡。这部分内容侧重于刑罚哲学的探讨,而非具体量刑标准的制定。 第三部分:诉讼制度的效率与正义:程序法的张力 最后一部分将目光投向了法律实施的最终环节——诉讼程序。本篇考察了民事诉讼中,程序保障如何影响实体权利的实现,以及程序规则本身的合理性与效率问题。 诉讼构造的比较分析: 对比了大陆法系(职权主义倾向)与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在民事诉讼中的根本构造差异。着重分析了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在不同诉讼类型中的灵活性,以及如何通过举证责任的转换机制来平衡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能力。 证据开示与法官的职权: 深入探讨了现代诉讼制度中,法官在事实认定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分析了“自由心证”原则的适用限度,以及在新证据规则出现后,如何避免法官的恣意性。特别关注了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如知识产权或复杂经济案件)中,专家辅助制度对事实认定的影响。 判决的既判力与执行力: 聚焦于判决的终局效力问题。详细阐述了既判力所覆盖的范围、客观范围的界限,以及在涉及多主体、多诉讼的复杂关系中,如何避免“判决的冲突”。同时,对执行程序中强制力的正当行使界限进行了批判性审视,强调了执行的必要性与对相对人基本权利的尊重之间的平衡点。 本书通过对这些跨越部门的经典理论和结构性问题的剖析,旨在引导读者超越具体法律条文的限制,深入理解现代法律体系运作的深层逻辑与永恒矛盾。它是一部关于法律思维范式的探究之作,而非具体法条的注释手册。

作者简介

目录信息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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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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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著作的论述视角极为新颖,它并没有局限于传统民法学中对物权变动这一核心概念的机械化理解,而是将其置于更广阔的社会、经济乃至历史变迁的脉络中进行审视。作者对于不动产登记制度演进的梳理,细致入微,尤其对不同历史时期私权观念的更迭如何影响物权公示方式的变迁,分析得入木三分。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关于“公示的效力与信任成本”的探讨,作者巧妙地引入了博弈论的一些概念,解释了为何在高度流动的市场经济中,形式上的公示(如登记)必须承载实质上的推定功能,否则交易成本将高到无法承受。他没有停留在描述现象,而是深入挖掘了立法者在平衡产权人保护与交易安全之间的立法困境,其对德国法和英美法系在处理“善意取得”时的差异化路径的对比分析,显示了扎实的比较法学功底。整本书的行文节奏张弛有度,学术性与可读性达到了一个难得的平衡点,读来令人感到思想的不断被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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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充满思辨色彩的专业著作,其学术野心可见一斑。它似乎并不急于提供一个一劳永逸的答案,而是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具弹性和解释力的分析框架。作者在处理物权变动中涉及的无因性原则时,采取了一种非常审慎的态度,他没有简单地肯定或否定,而是深入探讨了实践中如何通过债权合同的效力瑕疵来间接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并对比了不同法域如何通过设立独立的公示原则来规避这种关联性风险。书中对“准物权”概念的引入和讨论,虽然在学术界仍有争议,但作者的论证思路极具启发性,他试图用这种方式来容纳那些在现有物权体系中难以归类的权利形态。整本书对读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要求读者不仅要熟知法律条文,更要理解立法背后的价值取舍,无疑是法学研究领域中一部值得反复咀嚼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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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全书,我最大的感受是作者的逻辑链条极其严密,如同瑞士精密钟表一般,每一个章节、每一个论点都紧密咬合,推动着整体论证向前发展。对于那些希望系统性提升自己对担保物权法理解的读者,这本书无疑是一座灯塔。作者在分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时,巧妙地将土地的公法属性与私法上的物权变动规则进行了有机结合,揭示了我国特殊土地制度下物权变动路径的复杂性。他不仅关注了“发生”的环节,对“消灭”和“恢复”的机制也给予了同等重视,特别是对物权因混同而消灭的边界,进行了非常精炼的界定,避免了常见的过度扩张解释。语言表达上,作者的用词精准、凝练,很少有冗余的修饰,这使得他在阐述复杂理论时显得格外清晰有力,对于法律专业人士而言,这是一种极高的阅读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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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价值,在我看来,更多地体现在它对“物权变动”的边界进行的哲学性反思上。作者似乎并不满足于告诉我们“如何变动”,而是执着于探究“为何必须变动”以及“变动完成的本质是什么”。他对占有这一原始物权状态的重新审视,颠覆了我过去对占有仅是“事实状态”的片面理解。书中论证了在特定情形下,占有的转移实际上就是权利状态的一种确认,尤其是在动产交付的场景中,作者对“简易交付”和“占有改之”的细致区分,体现了对交易效率与公示要求的精妙平衡。行文中充满了对法律形式主义的批判性反思,作者质疑过度依赖登记公示的潜在弊端——即当形式与实质严重脱节时,法律系统如何自我修正。这种自省式的学术态度,使得整部作品的思想深度远超一般的教科书或教材,它迫使读者跳出既定的框架去重新思考物权法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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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讲,初翻开这本书时,我有些担心其内容会过于艰深枯燥,毕竟“物权变动”这个主题本身就容易陷入教条主义的泥沼。然而,作者展现出的叙事能力令人耳目一新。他似乎有一种魔力,能将那些晦涩的法律条文和判例背后的社会张力活灵活现地勾勒出来。特别是关于抵押权设立与流转中,对“物权期待权”的阐释,简直是拨云见日。书中没有简单地将期待权归类为债权或物权范畴,而是将其视为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特定期待地位”,这种定位极大地丰富了我对担保物权效力的理解。更让我欣赏的是,作者在论证过程中大量穿插了具体的案例分析,这些案例并非仅仅是法条的简单套用,而是深刻揭示了司法实践中如何通过解释论来填补立法真空,以及法院在面对新兴的资产证券化等复杂交易模式时,是如何“创造性”地运用既有物权规则的。这本书更像是一部深入现实的田野调查报告,而非纯粹的学院派理论堆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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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书,虽然还有很多有生命力 的观点,比如对形式主义、登记生效主义的批判,还是很有力度。但是全书基本都是在翻译日本人的研究,连对德国的研究也都是二手货,这样对本书的学术性就有必然的质疑。而且由于采用了日本以及台湾的二手货,使得行文相对来说并不一致,也是一大遗憾。瑕疵太多,以致掩瑜。当然,作为一个基础性的了解,还是很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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