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亨利·梅利曼,美国著名比较法学家,美国斯坦福大学斯韦策荣休讲座教授及艺术系荣休教授。纽约大学法律科学博士及法学硕士,圣母大学法律博士。1953年起任教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1960年起任教授,1971年起任讲座教授。1980年起兼任斯坦大学艺术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法学及艺术与法律。
《大陆法系》(第2版)自1969年出版发行以来,大陆法系已发生了诸多变化。在保留原书构架和大部分内容的同时,增加了新的内容,例如,关于大陆法系正在发生的显著变化,便以新的章节予以论述。借此再版机会,《大陆法系》(第2版)也反映了第一版读者所提建议,此外,为了便于将来的研读,《大陆法系》(第2版)还更新了参考书目。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以及对《大陆法系》(第2版)第二十章撰写所提出的若干建议。对于一般比较法文献作者的思想及深邃见解,我也表示诚挚的谢意。
一本出色的通俗普及读物,其中对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总结和对于两大法系的比较很有启发意义。但立场略有偏颇——尽管作者一再声称要不偏不倚地看待大陆法系,但本书像是对于欧陆法律体系的总批判,给人的感觉是大陆法系改革的方向和唯一的出路就是学习、模仿英美法。
评分历史分析和“非典型性” 作者在序言中明言,本书是为业余读者而非法学专业人士所写,因此文风平易、内容浅显、结构也相对松散,可读性较强。但作者作为经过专业学术训练、深厚学术素养的普通法系资深学者,本书依然充分体现出了基础...
评分我看到很多人对此书的较高的评价,也听老哥说这是一本学法的人的必读书。但是真痛苦啊,我还是没有读完,虽然那读完的一半,我都比较认真地做了笔记。 翻译是一个问题,绝对是一个问题,那种长长的修饰的句子,让我晕。 还有就是体系的枯燥,知识的枯燥。 怀疑自己能不能吃得了...
评分一本出色的通俗普及读物,其中对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总结和对于两大法系的比较很有启发意义。但立场略有偏颇——尽管作者一再声称要不偏不倚地看待大陆法系,但本书像是对于欧陆法律体系的总批判,给人的感觉是大陆法系改革的方向和唯一的出路就是学习、模仿英美法。
评分我看到很多人对此书的较高的评价,也听老哥说这是一本学法的人的必读书。但是真痛苦啊,我还是没有读完,虽然那读完的一半,我都比较认真地做了笔记。 翻译是一个问题,绝对是一个问题,那种长长的修饰的句子,让我晕。 还有就是体系的枯燥,知识的枯燥。 怀疑自己能不能吃得了...
实际上是对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对比。有的章节对于普通读者来说非常晦涩,读来完全不知所以。对于目的在于形成两大法系的基本概念的读者来说是不错的选择。
评分尽管从本书原版问世至今,大陆法系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本书中所论述的渊源、理念、传统和成见,依然富有借鉴意义。以为新近的发展能够很快抛弃过去,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妄想。另整体翻译尚可,民法理论和法律活动两章,有些术语翻译有问题。
评分书不长,却对比了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方方面面,对比的很清晰,本书适合对普通法系有所了解的人来阅读。可以作为了解大陆法系的入门书籍。
评分并不是很清晰,可能是由于大陆法系的复杂性吧。而且应该直译为《大陆法系传统》为宜。
评分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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