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亨利·梅利曼,美國著名比較法學傢,美國斯坦福大學斯韋策榮休講座教授及藝術係榮休教授。紐約大學法律科學博士及法學碩士,聖母大學法律博士。1953年起任教於斯坦福大學法學院,1960年起任教授,1971年起任講座教授。1980年起兼任斯坦大學藝術係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比較法學及藝術與法律。
《大陸法係》(第2版)自1969年齣版發行以來,大陸法係已發生瞭諸多變化。在保留原書構架和大部分內容的同時,增加瞭新的內容,例如,關於大陸法係正在發生的顯著變化,便以新的章節予以論述。藉此再版機會,《大陸法係》(第2版)也反映瞭第一版讀者所提建議,此外,為瞭便於將來的研讀,《大陸法係》(第2版)還更新瞭參考書目。在此,我要特彆感謝以及對《大陸法係》(第2版)第二十章撰寫所提齣的若乾建議。對於一般比較法文獻作者的思想及深邃見解,我也錶示誠摯的謝意。
一本出色的通俗普及读物,其中对于大陆法系特点的总结和对于两大法系的比较很有启发意义。但立场略有偏颇——尽管作者一再声称要不偏不倚地看待大陆法系,但本书像是对于欧陆法律体系的总批判,给人的感觉是大陆法系改革的方向和唯一的出路就是学习、模仿英美法。
評分我看到很多人对此书的较高的评价,也听老哥说这是一本学法的人的必读书。但是真痛苦啊,我还是没有读完,虽然那读完的一半,我都比较认真地做了笔记。 翻译是一个问题,绝对是一个问题,那种长长的修饰的句子,让我晕。 还有就是体系的枯燥,知识的枯燥。 怀疑自己能不能吃得了...
評分内容较为浅显,不似法律史,但也因此读来较为轻松。从一位英美法国家法学院教授的角度出发观察大陆法系法律体系的各个侧面,具一定启发性。
評分只是小结了前几章。。 另外觉得译者水平不错。 第一章 法系 法系有三,大陆、普通、社会主义。“法系”非“法律制度”,后者指一国的法律规范、程序、机构,各国都不同,但因为内在原因,如法的性质、地位、法律制度的实施,法律制定适用研究的方法造就了法系,与文化相连。 ...
評分内容较为浅显,不似法律史,但也因此读来较为轻松。从一位英美法国家法学院教授的角度出发观察大陆法系法律体系的各个侧面,具一定启发性。
要不顧培東老師能成事呢,看看人傢上學期間學習的主動性和嚴謹性,水到渠成。
评分內容易於理解,但又不失深度,翻譯得很棒,完全沒有閱讀障礙……發現以前對大陸法係和普通法係的區分太偏差瞭……大陸法係——法學傢的世界,普通法係——法官的天堂……
评分: D908/4926
评分沒讀懂所以沒讀完
评分嚴格意義上第一本法學著作---瞭解各大法係淵源發展分類什麼都很不錯---就是翻譯微坑爹瞭 sign---幸好不長 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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