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Dialogue between a Philosopher and a Student of the Common Laws of England

A Dialogue between a Philosopher and a Student of the Common Laws of England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6

☆☆☆☆☆
出版者: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作者:Thomas Hobbes
出品人:
页数:176
译者:
出版时间:1997-5-1
价格:USD 23.00
装帧:Paperback
isbn号码:9780226345413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霍布斯
  • 英国史
  • 哲学
  • 法律
  • 英格兰法律
  • 对话
  • 启蒙运动
  • 政治思想
  • 法律哲学
  • 社会契约论
  • 英国历史
  • 古典文学
想要找书就要到 图书目录大全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This is an essay by the philosopher Thomas Hobbes, first published posthumously in 1681. In the essay Hobbes sets forth his mature reflections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reason and law, and proposes a separation in the functions of government in the interests of common sense and humanity, without visibly violating his dictum that the sharing or division of sovereignty is an absurdity. This edition seeks to provide an accessible and dependable text.

这本图书以一种独特而富有深度的方式呈现了知识与探索的交汇点,其核心在于通过对哲学与法律的交叉研究,深入解析古典思想如何塑造现代法制的逻辑与价值。书中详细描绘了一场关于智慧与理性的对话,追溯英式普通法体系的起源与演变,从历史背景出发,探讨哲学家对法律原则、公平正义以及社会契约念念的深刻影响。每一章节都力求生动展现不同时代思想如何在具体案例中体现为法律实践,从而为读者打开一扇理解现代法律本质的大门。 作者通过系统化的分析,系统梳理了哲学与法制之间的互动关系,重点阐释了逻辑辩证、道德判断和制度设计在法律形成过程中的关键作用。这不仅帮助读者领略知识的积淀,更激发对法律伦理的深度思考。书中还特别注重呈现英式法律传统的独特性,如对先例依赖、司法裁判权以及地方自治等要素的剖析,丰富了对这一领域的理解。 在结构上,整个内容展开了一条逻辑严谨的探索路径,从基本概念的阐释开始,逐步深入到具体历史案例和理论争论,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有条理的知识框架。书中还引用了多种典型法律文本与哲学著作,通过对比分析,使抽象的思想得以具象化和生动呈现。 整体而言,这本图书不仅仅是一部学术作品,更是一种对历史智慧的继承与传播,旨在让读者从全局出发,细腻领会法律与哲学如何交织、相互影响、共同塑造一个社会的正义体系。这种写作风格既严谨又富有启发性,适合对法律研究和古典哲学感兴趣的广泛读者。 在内容设计上,作者特别注意细节与层次的搭配,确保每一段文字都充满了深度与逻辑性。书中通过丰富的案例分析、历史背景梳理以及思想争议的展开,使整个作品避免单一视角,呈现出多维度的学术视野。同时,语言表达平衡严谨与易读,让不懂专业知识的读者也能在阅读中获得启发和理解。这种细致入微的写作方式不仅强化了书籍的权威性,也提升了其吸引力。 总体而言,这本图书以其深入浅出的内容,完美诠释了知识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为读者提供了一场关于理性、法律与智慧的深刻对话。它不仅满足了学术探究的需求,更为普通读者开启了一段思想的旅程。

作者简介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英国伟大的政治哲学家,机械唯物论者,亦是自由主义理论奠基人之一,功利学派的先驱。著述等身,包括哲学三部曲《论物体》(1655)、《论人》(1658)、《论公民》(1642),《法律、自然和政治的原理》,以及最负盛名的代表作《利维坦》(Leviathan,1651)。《 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是其晚年处理政治-法律问题的重要作品。

目录信息

读后感

评分☆☆☆☆☆

托马斯·霍布斯:《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毛晓秋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译自Joseph Cropsey[ed.], A Dialogue between a Philosopher and a Student of the Common Laws of England,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71 (另参考 托马斯·霍布斯:《哲学家...

评分☆☆☆☆☆

《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起草于1666年,出版于霍布斯逝世后的1681年,应该说是霍布斯晚期思想在经过相当长时间酝酿后的产物。一般我们对霍布斯的评论和看法集中在《利维坦》上,通观而论,霍布斯一生的思想没有太大的转折变化,《对话》可以看作是《利维坦》关...  

评分☆☆☆☆☆

《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起草于1666年,出版于霍布斯逝世后的1681年,应该说是霍布斯晚期思想在经过相当长时间酝酿后的产物。一般我们对霍布斯的评论和看法集中在《利维坦》上,通观而论,霍布斯一生的思想没有太大的转折变化,《对话》可以看作是《利维坦》关...  

评分☆☆☆☆☆

托马斯·霍布斯:《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毛晓秋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译自Joseph Cropsey[ed.], A Dialogue between a Philosopher and a Student of the Common Laws of England,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71 (另参考 托马斯·霍布斯:《哲学家...

评分☆☆☆☆☆

《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起草于1666年,出版于霍布斯逝世后的1681年,应该说是霍布斯晚期思想在经过相当长时间酝酿后的产物。一般我们对霍布斯的评论和看法集中在《利维坦》上,通观而论,霍布斯一生的思想没有太大的转折变化,《对话》可以看作是《利维坦》关...  

用户评价

评分☆☆☆☆☆

本书中霍布斯的议论都针对普通法宗师Edward Coke,因此读本书需要对十七世纪普通法思想有大概的了解(比如先读波考克的《古代法与封建法》)。普通法思维崇尚先例和理性,认为普通法无上的权威来自其不可溯源的古老历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成了无数智者理性的综合。霍布斯站在这种思维的对立面,认为王比法大,法自王出,并且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法律的权威性、确定性,才能杜绝乱源。这体现了霍布斯一贯的以利维坦(国家)克制贝希摩斯(叛乱)的思想(并且只有利维坦才能克制贝希摩斯)。「论异端」一节痛斥宗教迫害,其议论颇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暗合。https://www.douban.com/note/784950275/

评分☆☆☆☆☆

本书中霍布斯的议论都针对普通法宗师Edward Coke,因此读本书需要对十七世纪普通法思想有大概的了解(比如先读波考克的《古代法与封建法》)。普通法思维崇尚先例和理性,认为普通法无上的权威来自其不可溯源的古老历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成了无数智者理性的综合。霍布斯站在这种思维的对立面,认为王比法大,法自王出,并且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法律的权威性、确定性,才能杜绝乱源。这体现了霍布斯一贯的以利维坦(国家)克制贝希摩斯(叛乱)的思想(并且只有利维坦才能克制贝希摩斯)。「论异端」一节痛斥宗教迫害,其议论颇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暗合。https://www.douban.com/note/784950275/

评分☆☆☆☆☆

本书中霍布斯的议论都针对普通法宗师Edward Coke,因此读本书需要对十七世纪普通法思想有大概的了解(比如先读波考克的《古代法与封建法》)。普通法思维崇尚先例和理性,认为普通法无上的权威来自其不可溯源的古老历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成了无数智者理性的综合。霍布斯站在这种思维的对立面,认为王比法大,法自王出,并且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法律的权威性、确定性,才能杜绝乱源。这体现了霍布斯一贯的以利维坦(国家)克制贝希摩斯(叛乱)的思想(并且只有利维坦才能克制贝希摩斯)。「论异端」一节痛斥宗教迫害,其议论颇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暗合。https://www.douban.com/note/784950275/

评分☆☆☆☆☆

本书中霍布斯的议论都针对普通法宗师Edward Coke,因此读本书需要对十七世纪普通法思想有大概的了解(比如先读波考克的《古代法与封建法》)。普通法思维崇尚先例和理性,认为普通法无上的权威来自其不可溯源的古老历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成了无数智者理性的综合。霍布斯站在这种思维的对立面,认为王比法大,法自王出,并且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法律的权威性、确定性,才能杜绝乱源。这体现了霍布斯一贯的以利维坦(国家)克制贝希摩斯(叛乱)的思想(并且只有利维坦才能克制贝希摩斯)。「论异端」一节痛斥宗教迫害,其议论颇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暗合。https://www.douban.com/note/784950275/

评分☆☆☆☆☆

本书中霍布斯的议论都针对普通法宗师Edward Coke,因此读本书需要对十七世纪普通法思想有大概的了解(比如先读波考克的《古代法与封建法》)。普通法思维崇尚先例和理性,认为普通法无上的权威来自其不可溯源的古老历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成了无数智者理性的综合。霍布斯站在这种思维的对立面,认为王比法大,法自王出,并且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法律的权威性、确定性,才能杜绝乱源。这体现了霍布斯一贯的以利维坦(国家)克制贝希摩斯(叛乱)的思想(并且只有利维坦才能克制贝希摩斯)。「论异端」一节痛斥宗教迫害,其议论颇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暗合。https://www.douban.com/note/784950275/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6 book.wenda123.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图书目录大全 版权所有